大仙桥街道,一个戴着贝雷帽的短发女记者,正在采访一个委屈巴巴的小伙。
“你好,我是东城生活报的记者仇实璐,最近一段时间,大仙桥街道遭遇了多次偷窃,而您是唯一一个被偷窃了两次的受害者,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她的伤很快就养好了,但伤好之后,却被从新闻总局调离,来到了东城生活报。
那小伙委屈说道:“那个天杀的贼啊,我刚搬到这小区没几天,邻居都不装防盗窗,于是为了安全起见,我装了一扇防盗窗。
结果我就被偷了,他还给我留了纸条,说别人都不装防盗窗就你装,都没点信任感。”
小伙展示了那张纸条,纸条上还留了名字——夜鸦。
看到这个名字,仇实璐愣了一下,怎么有点耳熟呢。
“那,你丢了什么东西?”
小伙愣了一下:“损失非常惨重啊,他简直太不是人了。”
“胡扯,真是个没良心的,我就拿了他两个苹果,还帮他修好了门窗和桌子!”
站在人群里的梁知,愤懑不平地对鸦爷小声说道。
仇实璐继续问道:“那第二次被偷窃……”
小伙儿眼泪流了下来:“有了上次的教训,我就把防盗窗拆了,但是我们小区的其他人,听说了我的事情,全都安装了防盗窗。
然后我又被偷了,他留个纸条,别人都装防盗窗就你不装,你的心可太大了。”
说到后面,小伙泣不成声,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尖细了。
梁知仰面长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第二次我只是偷了他两瓶快过期的牛奶,但我帮他换了灯泡,加固了防盗窗。”
鸦爷藏在他的衣服里怪叫:“看吧,你额外做的那些事情,都是脱裤子放屁,就算做了他们也不会念你的好。”
梁知摇摇头:“第一,我做那些事,不是为了他们的评价,而是为了我自己。
第二,这样有什么不好吗,毕竟我这样的贼,世界上只有一个,其他的贼大多都是些社会渣滓。
如果因为我的行为,导致人们对‘贼’这种东西,有一点点的期待,那都是我的过错。
梁知挥挥手,离开了人群,继续在大仙桥闲逛,手中拿着一沓传单,目光有意无意的,盯着住户家的门把手看。
偶尔会把传单,夹在一些人家的门把手上。
这是一种踩点技巧,只要门把手上的传单,两天都没有被拿下来,就说明这家没人,可以进行偷窃了。(注释一)
经过他的努力,大仙桥的住户都在专心防盗,近来已经有好几个著名的小偷飞贼折在大仙桥了。
但梁知并没有转换目标,而是继续寻找这里住户的破绽。
既然他已经决定要当一个大恶人了,那就必须在这里找到乐趣。
……
于腩穿着黑色的夜行衣,双手抱胸,躲在小巷中注视着夜色里的大仙桥。
他是大名鼎鼎的东城盗王!
他从小耳朵就特别好用,能在嘈杂的街道中,听见硬币落在地上的声音。
靠着这一手技术,他练就了极强的开锁技术。
甭管是什么样的门锁,在他面前全都坚持不到半分钟,依靠这个核心技术,他才成了东城区最拉风的小偷。
但是最近,他东城盗王的名声,受到了挑战。
在大仙桥街道,出现了一个只盯着大仙桥一条街薅羊毛的家伙,无论大仙桥的居民怎么防备,每天晚上都有数户人家失窃。
他麾下的几个小偷,也想去大仙桥凑凑热闹,但全都在大仙桥马失前蹄,被押送至刑审官署。
现在许多小偷,都对于腩产生了质疑,他们觉得大仙桥的那个神秘小偷,才是真正的东城盗王。
东城区的小偷们,有一个传统。
那就是偷窃技术最高的小偷,会得到所有小偷的推崇,可以轻易的组建一个小偷团伙,从而在东城区的地下势力中获得一席之地。Χiυmъ.cοΜ
于是于腩为了不失去这个特殊称号,来到了大仙桥,他要在这里,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小偷王者!
“哼,不过是个死心眼的蟊贼而已,我于腩一出马,还不轻易将其碾压?”
于腩其实还是有些心虚的,但他只要在这里完成一单生意,那些质疑的声音就会全都消失。
寻觅片刻,他找到了第一家。
这一家室内一片漆黑,屋子里的人应该都睡了。
这家装的是防盗门,但对于腩来说,门锁就相当于不存在。
咔嚓,门锁开了。
于腩自信一笑,轻轻一推……推不动。
他脸上的笑容收敛,门都打开了,为什么推不动?
转悠两圈儿之后,他才发现,这家人竟然用柜子怼在了门上,从外面想进去,只有暴力推门才行。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自己都不嫌麻烦吗?”
接着盗王想从窗户进入,结果发现窗户上赫然扣着厚厚的木板。
于腩有些抓狂:“这已经不是防偷窃的程度了吧,而是防抢劫吧,就算是机械人打过来,都能阻挡一会儿。”
他连续逛了五家低楼层的住户,但没有一家成功得手,而且晚上街道还有人巡夜,他差点就被人看见。
认识到现实之后,东城盗王心中打起了退堂鼓。
“这里的居民戒备心这么重,即便是那个‘夜鸦’,恐怕也没办法继续在这里偷东西,所以我并没有输给他。”
嘎……
东城盗王身后,他刚刚怎么也进不去的房间,房门悄然打开。
一个穿着黑衣,戴着面罩的男人,啃着萝卜从房间里出来。
“你,你是夜鸦?刚从这家偷东西出来,你在这里待多久了。”
梁知诧异的看了眼前这个黑衣男一眼:“嗯……两个多小时吧,这家住户是个作家,但那大纲写的稀烂,我帮他简单修改了一下。”
于腩脸色涨红,片刻后面色释然,这个夜鸦的偷盗技术的确比他好,他没有什么输不起的。
“我输了,心服口服,以后东城盗王的名号,就是你的了。”
梁知挥挥手:“得,这名声我可不想要,不过兄弟,我有个事情想要你帮个忙。”
于腩双手抱拳:“只要我能做到的,再说不辞!”
梁知手微动,奇异的力量散发出去:“你,听说过黑吃黑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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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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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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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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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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