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揉了揉王莹莹的脑袋,笑道:“小仙女哪有那么容易娶到手。
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怎么打动叔叔,让他把闺女嫁给我,那是男朋友该做的事儿。
你只要做好你的小仙女,美美的就行了!”
一向自诩为女汉子的王莹莹被这么一吹捧,顿时觉得自己有点脸红。
小仙女什么的,好害羞。
可好话人人爱听,可吹捧就有些过了啊!
小仙女是不可能的,一辈子都不可能的!
王莹莹用‘实际行动’纠正了谭年志错误的认知,把他带到正常审美的路子上来。
在纠正完了谭年志先生危险的思想以后,王莹莹满意的拍了拍手,打道回府了。
目送着王莹莹小姑娘往回走,等到小姑娘的背影消失不见,谭年志才揉了揉自己腰上的淤青,深吸了一口气。
自己果然不是完美的啊!
除了种花,连哄女孩子都不擅长呢!
为了少受一点皮肉之苦,这个技能得练习,必须练习!
谭年志先生重新做起了短期规划,把种花和情话摆在了重要的位置。
一切为了媳妇,为了媳妇一切。
谭先生的觉悟,绝无仅有,科学而严谨。
在完善这个学习计划之前,他还有一件事要做--换掉满是鼻涕和眼泪的衬衣。
晚上,他还得和未来的岳父岳母共进晚餐呢!
虽然谭年志先生没能得到王青山同志的同意票,但谭庆丰夫妇远来是客,约好的晚餐并不能作废。
当然,作为主角之一,“矜持”的女汉子,不,女孩子,王莹莹小姐,觉得自己有义务研究一下自己的衣着。
最好,还是参照一下婆婆的喜好。
不对不对,不是婆婆……
王莹莹连忙在心里纠正自己。
但是很快又觉得,这和见婆婆也差不多了……
妈妈们对身材发型可能没有男友那么敏感,但是他们对气质有一种天然的判断力。
最可怕的是,她们会下意识地从你所呈现的状态,联想到你的家庭教养上去。
这绝对是非常重要的事。
只要一想想,王莹莹小姑娘就能跳起来的那种。
这件......太花俏.....
这件......太前卫.....
这件......太个性.....
这件......太素.....
……
看着满满一床的衣服,王莹莹小姑娘发出了一声呻吟。
明明自家就是做服装的,王莹莹生生没能从衣柜里面找到一件合适的衣服。
想想谭年志的镇定自若,小姑娘觉得自己这幅战战兢兢的样子,真是逊毙了。
刘玫听到了王莹莹屋里的动静,心里有些许猜测。
为了验证一下,她象征性的敲了敲门,等了两分钟,拧开了门把手。
然后,不出意外的看到了一床的衣服和一脸慌乱的王莹莹。
刘玫突然就想起当年跟着王青山一起回王家寨子的时候,那样青涩的时光,真是令人怀念啊!
“以我对嫂子的了解,你可以选这一件!”
王莹莹看看刘玫手中的裙子,漂亮的蕾丝蓬蓬裙……
那是自己成年的时候,刘玫特地给她定做的,十分少女心,十分让人感到羞耻。
王莹莹也就穿过一次,就在也没有碰过,这一次是多么想不通,居然把它给翻了出来。
谭年志的娘在传说中可是很美丽大方,温柔端庄的,又没有自家娘这种恶趣味,哪里会喜欢这样的衣服啊!
王莹莹小脚一跺,拉长了声音,“娘~”
见闺女不相信自己的话,刘玫也不在意,摊了摊手,“那你自己慢慢选,别找我拿主意。”
王莹莹千挑万选,最终选了一条米白色的连衣裙,简单又大方。
但事实上,刘玫还真没有骗她。
谭夫人见到王莹莹第一眼,就拉着王莹莹的手,笑眯眯的说:“小姑娘不用穿得太素。”
明明,她自己就穿得很简洁很高雅啊!
她到底是啥审美啊!
不过,比起谭夫人出众的审美,让王莹莹意料不到的,还是他们夫妇的态度。
超级和蔼的那一种。
不胡乱打量,不追乱问问题,不催婚,反倒是说了不少往事,偶尔也会说说孩子们小时候的趣事糗事。
仿佛真的只是老友见个面,随便吃个饭,顺带捎上自家孩子似的。
听说王青山给刘玫种了一院子玫瑰,谭夫人还似笑非笑的看了自家男人一眼,把谭庆丰弄得哀怨不已。
谭年志笑着插话道:“我真在跟着叔叔学种花,等我学会了,也给娘种一院子玫瑰。”
谭夫人拍了拍谭年志的手,笑道:“你学好了,给你媳妇种去就成。
我啊!有你爹给我种就够了。”
意味深长的一句话,配上她对着王莹莹眨眼睛的小动作,可爱的不要不要的。
可王莹莹是真的真的欣赏不来啊!
她最不想遇到的情况,还是遇到了。王莹莹简直不敢去看王青山的表情。wWW.ΧìǔΜЬ.CǒΜ
王青山皱了皱眉头,还没有开口,就感觉到自己衣袖被刘玫狠狠的拽了一下。
王青山默念了五六遍“来者是客”,又端起冷茶灌了一大口,这才压住了心头那股子不舒服的劲儿。
只是,话明显少了很多。
刘玫也不勉强。
不说话总比乱说话来的强。
女儿控末期没药医,她有什么办法?
还不是只能努力提醒她,让他克制一下自己。
王青山的异常,对面的谭家夫妇也不是没有察觉。
心里好笑的同时,也有几分理解。
自家要是有个如花似玉的闺女,被人家的小伙子给盯上了,他们也高兴不起来。
人家小姑娘的父亲不高兴了,他们也只能收敛几分。
只不过,没人注意的时候,谭庆丰偷偷的给了自己儿子一个“你小子也太逊了”的表情,差点没把谭年志给弄得炸毛。
好歹是记着这是什么场合,这才作罢!
这一对中年夫妇心心念念的想要一个闺女,生了谭年有以后,就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怀他的时候,两口子准备的东西全都是女孩子的。他出生到三岁,全都是碎花被子红袄子。
这些都过去了,也就算了。
眼看着他都要娶媳妇了,这老头还见天的撩拨他。
没能生对性别也是老头子的错,怎么就把锅扔到他身上,把他当做出气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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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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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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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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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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