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的脸色则不停地变幻着……
周羽叹了一声,道:“这里没有旁人,你二人不妨细细道来,我与段大人定会保密。”
这么一说,武大犹豫了一会,终于开始娓娓讲述起来。
期间,金莲也补充了一些,令得周羽与段瑞终于了解了一段曲折离奇的旧事。
几年前,经媒人撮合,武大与金莲喜结连理。
婚后,夫妻二人恩恩爱爱,成日里黏在一起,片刻也不舍分离。
只可惜生活终究要面对,新婚三个月后,武大不得不依依不舍与娇妻作别,外出跑商赚钱养家糊口。
同时,他还要供养弟弟念书,所以生活的担子还是比较重的。
就这样,夫妻二人展开了婚后的生活。
一个主外,一个主内,倒也将温馨的小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生活嘛,也算得上是比不上足,比下有余。
武大乃是行商,天南地北四处跑,一年大多时间都在外面奔波劳碌。
武兴在外读书,大哥不在家,他也难得回家一趟。
所以,家里大多时间就金莲一个人,做完家务活,闲着无事便做做女红也或看看书什么的。
她娘家的父亲是个秀才,从小便教会了她识字看书。
甚至,有时候兴致来了她还会做几首小诗。
平日里,金莲除了上街买必需的生活用品之外,难得出门一趟。
实在闲得无聊了,便坐在阁楼的窗户边看看外面的街景,远处的青山,心里盘算着丈夫的归期。
也是合当有事。
且说城东有一个浪荡公子哥,名叫东门庆。
这家伙与别的纨绔有些不同,不说饱读诗书,但也算有点文采,常手摇折扇,迈着方步一副翩翩书生的装扮。
这日里路经武大家的那条街,无意中抬头看见了手托香腮,依偎在窗边的金莲,顿时双眼发直,再也迈不开步子。
要说金莲的容貌,的确称得上是个美人儿。
皮肤白皙、眉如轻烟、云鬓高耸,粉面桃腮……特别是成亲之后,更是多了几许成熟妩媚的风情。
东门庆自认阅人多矣,但此时也被迷得神魂颠倒,内心里暗道这是谁家小娘子,怎的从未见过?
愣了好一会儿,忍不住迈向斜对面的一间胭脂铺。
这间胭脂铺的店主乃是一个人称王婆的老妪,能说会道,八面玲珑,善于精打细算。
东门庆一进店,王婆不由眼睛一亮急急迎上前来。
“我道是谁,原来是大名鼎鼎的东门官人……”
“哦?大娘认得本公子?”
王婆笑道:“哟,看这话说的,这城里有几个不认得东门官人的?”
“哈哈哈,大娘真是会说话。”
这句马屁顿将东门庆拍得浑身舒泰,哈哈大笑。
“不知官人准备给哪家美人儿买些胭胭水粉?”
王婆拍马屁当然有目的,就是想让东门庆多买一些胭脂,而且还要推销最贵的。
因为越贵的利润越高。
东门庆一收折扇,掉头瞟了一眼,随之小声道:“大娘,本公子向你打听个事……”
王婆顿有些兴致缺缺:“呃……不知官人想打听什么事?”
东门庆心知肚明,顺手摸出一锭碎银递了过去:“一点小小意思,还请大娘笑纳。”
“哈哈哈,东门官人真是大方……”王婆眉开眼笑,开心地收下了银子。
随之热情万分道:“东门官人有事尽管打听,这一带大大小小,家长里短之事,老身没有不知道的。”
“太好了……本公子想打听一下,斜对面阁楼上那个漂亮的小娘子是谁?”
“斜对面……哦,知道了,能入你东门官人眼的,恐怕也只有武大家的娘子金莲了。”
“哦?她叫金莲?”
“对,金莲可是咱们这条街出了名的美人儿……不妨告诉官人,金莲刚嫁过来的时候,不知有多少人狂咽口水。
只可惜,名花有主。
而且金莲一向洁身自好,难得出门一趟。
就算出门也规规矩矩,从不轻易与男子说话……”
“这样么……不知大娘能否多讲一些,比如金莲常去什么地方,还有就是她有什么喜好……”
“这个……”
王婆又开始卖关子。
她可是个老油条了,而且也知道东门庆是个浪荡子,明显是看中了金莲的美色。
那还不趁机捞点油水?
东门庆也不傻,眼见王婆欲言又止的神态,再次摸出一锭碎银……
“哈哈,这么好意思……”
王婆一边说不好意思,一边却收的飞快。
“不瞒官人说,要说金莲最常去的地方,自然就是老身这里。
平日里,她除了买米买菜,偶尔去一趟书铺买书……”
“等等,大娘的意思是说,她识字?”
“嗯,不仅识字,而且还会吟诗……”
“厉害,这样的小娘子更是难得……”东门庆更是心痒难忍。
“除此之外,金莲在外面呆的最久的地方也就只有老身的脂胭铺了。
除了来买胭脂水粉之外,有时也会向老身请教一下刺绣什么的……”
一听此话,东门庆不由笑了笑,又一次摸出一小锭碎银:“大娘,一看你就是个聪明人,你应该知道本公子的意思。”
“哈哈哈,难怪别人常说东门官人是个贵人……”
王婆喜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忙着将银子收了起来。
当然,她虽贪,但也懂得适可而止,东门庆已经给了她三次银子,她再不表示一点诚意就说不过去了。
“东门官人,老身当然知道你的意思。这老话说呀,人不风流枉少年。
不瞒官人说,那金莲虽说规规矩矩,恪守妇道。
但与老身聊天的时候,有时言语间也难免有些幽怨……”
“哦?”东门庆精神一振:“此话从何说起?”wWW.ΧìǔΜЬ.CǒΜ
“是这样,金莲的男人是个行商,常年在外奔波,一年回不了几次家。
你想,二人虽然成亲三四年,但却聚少离多。
金莲她正值鲜花怒放之季,一个人孤仃仃呆在家里。
白天还好一点,这一到晚上……嘿嘿,独守空房,难免会感到空虚寂寞……”
“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听到这番话,东门庆不由开心地大笑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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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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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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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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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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