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没办法让自己入睡,他感觉后背都要冻僵了,身上刺痛,只好站起身来,在牢房中轻轻的走动,他没有跺脚,因为怕惊扰到那个老头。
在这种时候还能保持礼节,叶白是个真正的绅士。
走动了一会儿,身上暖和多了,不过还是很冷,嘴里呼出来的白气越来越浓,这是气温不断下降的表现。
铁门和墙壁以及屋顶上都蒙上了一层白霜,真像是呆在冰窖里。
叶白顾不得礼貌了,他开始跺脚,然后跑步,然后打拳,门外也到处都在响着类似的动静,还有人哭喊嚎叫,倒是让冷意少了很多。
叶白打拳的时候在想,这样的一个晚上过去,肯定会冻死不少人。
叶白不时的看一眼那个老头,发现这个老头一直都稳若泰山一般坐在床头,默默的用那把惨白的骨头刀慢慢的磨刻手里的石头。
那应该是一个女人的雕像,叶白如是想到。
叶白整整打了一夜的拳,直到天亮以后送来微微冒着热气的早餐和一件厚一点的囚衣,他才终于得到了解放。
穿上囚衣,喝着暖汤,嚼着坚硬的面包,虽然条件如此的艰苦,可是叶白却感觉到了幸福。
至少,他还活着,至少,他还能吃上饭穿着夹衣!
那个老头也在默默的吃着东西,夹衣披在身上,吃饭的时候他会放下骨刀和石头,专心致志的对付手中的早餐。
这是一个非常刻板固执的老人,叶白心想。
吃过早饭,是一个非常漫长的白天,放风在接近傍晚的时候,这种安排其实非常不合理,但是却没有什么人敢把这种想法说出来,即便,说出来也没有人会听!
叶白吃完饭听到自己的衣袋里哗啦作响,才想起自己昨天还得到了不少的战利品。他把那些东西掏出来,发现其实也不过是两根卷叶烟,一根火柴,一根铅笔,还有一个粗糙的小本子。
这死样东西,却让叶白兴奋起来,他把烟和火柴揣起来,用铅笔在那个手掌大小的小本子上写字,都是小到了不能再小程度的字,好在铅笔芯很硬很尖,才能让他完成这高难度的写法。
叶白写的是日记,狱中日记。
其实叶白更想写小说,可惜这个小本子太小了,他可能在这里呆上很多岁月,得珍惜纸张节省着用。
当一个人的身体失去了自由的时候,灵魂和思想却依旧可以海阔天空。
叶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就问老头:“大爷,今天的日期是多少?”
老头没有说话,就在叶白决定用记忆中的云龙历来计算的时候,老头说道:“阿历二三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图阿蒙没有农历。”
老头的声音柔和磁性,和叶白想象中的那种沙哑低沉完全不同。
老头说完话又忙碌起来,叶白很好奇的问:“大爷,难道你不需要睡觉吗?”
老头没有回答他,只是默默的干活儿,叶白见过很多脾气古怪的人,对老头的反应不以为然。
叶白先在小本子的硬质封面上写了四个字:狱中日记,后来想了想又加了三个字:小白著。
叶白并不是想让这本日记传扬于世,只是他现在需要精神支柱,这本日记就是他的精神支柱,他需要认真的态度和精炼犀利的文笔,即便是日记,也不能马虎。
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他没有涂掉那上面原来写就的一行他不认识的文字,不过他知道那是图阿蒙文字。
叶白直接在那一行文字的下面工工整整的写下日期,再写三个字:天气很冷。
接下来,叶白就写了他从那天早上被逮捕到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不小心,就写了好几篇,叶白看了一下总厚度,有些后悔写多了,以后必须更加简练,只挑最重要的事情写。
距离放风的时间还早,叶白很有继续写下去的欲望,可惜小本子只有一个,那是他以后的精神食粮,用完了就白瞎了。
叶白有些郁闷,不过,他无意间掀动身上的夹衣,他发现者衣服都是用一层层细密白布做成,那白布看起来质地比纸张要好多了,用铅笔轻轻划了一下,立刻就留下了一道痕迹,十分的清晰。
于是,叶白就把衣服脱下来,拆开下摆,发现这衣服竟然有好几十层这种轻薄的白布,不过并不是完整的,而是由一片片碎步缝缀而成。
这倒是正和了叶白的心意,他一边感慨图阿蒙人做事的认真态度,一边骂骂咧咧把衣服里面的白布拆下来一片。
那看起来薄薄的白布仔细一看,好像还分着层,叶白搓了一下,就把一片白布分成了五片,拿铅笔试了一下,依然不耽误写字,只是写字的时候必须要铺展平整。
这绝对是个意外之喜,叶白计算一下,这么多的白布,写个千万字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用铅笔写字不是用用电脑,他每分钟能写个四五十字就不慢了,这样计算下来一个小时才能写三千字,一天写上二十个小时才六万字,一个月能写一百八十万字,这些布能够用半年左右。
不过铅笔可用不了那么长时间,这个还是个问题。
算了,不管了,先写着再说。
叶白把小本子先留着,用来记录平时的灵感,比较方便,他把白布铺在自己的床头,他坐在地上,认认真真的写下了三个字:创世记。
这两个龙飞凤舞的字跃然纸上的一刹那,叶白的脑海中就有了这个故事的全部,有了一个名为白沧海的男人形象,他从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的种种,这个人在这一刹那就在他的脑海中活了过来,就好像那里原来就埋藏着这样的一个人似的。
这就叫做灵感,灵感来时,如同泉涌,如同大江奔流,如同洪水决堤,如同天塌地陷,一发不可收拾,无法阻挡!
叶白奋笔疾书,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更没有注意到那个老头好奇的看了他一次,然后又低头刻石头,轻轻的摇了摇头,一声叹息。
一声钟响,把叶白从《创世记》的世界里拉出来,他站起来活动一下自己的身体,把笔和白布收好放在口袋里,跟着老头低头缩肩佝偻着腰沿着走廊来到巷道里。
巷道里结满了冰,外面比里面还要冷,犯人们出去呆了一会儿就都顶不住了。
但是在放风的时间里不能随便回到牢房,就像平时不能随便出来放风一样。
叶白站在墙根底下,贪婪的看着头顶那一道天光袖着的双手微微有些热乎气,很奇怪,他的心境竟然非常的平和,突然间有了种即便在这里度过一生也不错的奇怪想法。
“小子,老大叫你。”
一个瘦弱的少年扭扭捏捏来到叶白身旁,捏着兰花指说道,叶白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他知道这个少年是山猪的宠妃,叫做阿秀。
一个人的名字会影响一个人的运道,云龙有这样的说法,叶白深以为然,这个少年就糟践在阿秀这个女性化十足的名字上了。
叶白没有动弹,直到阿秀失去耐心感觉自己被蔑视要发飙的时候,叶白才往东墙跟那边走。
叶白的坦然让绝大多数犯人都无法理解,不明白他这个新来的小子胆子怎么就这么大,难道他就不害怕山猪弄了他吗?
不过想到叶白昨天的手段,大家都有一点点释然,人家是有些手段的,也不是盲目的自信。
山猪看着慢慢走来的小子,舔了舔嘴唇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叶白。”叶白依旧佝偻着身子,这个姿势看起来有些累,但是对于他来说,这个姿势能在瞬间提升爆发力,如果山猪要动武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将其毙命。
山猪的弱点在耳后,他的耳后微凹,一下手就能将其击穿。
山猪绿幽幽的目光盯着叶白:“小子,我喜欢你,做我的妃子吧。”
叶白摇头:“我不喜欢男人。”
“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山猪身旁有个娘娘腔说道,山猪看着他,问道:“我让你说话了吗?”
娘娘腔吓了一跳,意识到自己抢了山猪的话,就赶紧赔不是,山猪笑着将他揽过来,突然间单手举起,砰的一下子,就摔在那边的墙上,脑壳都给摔碎了,惨不忍睹。
众人噤若寒蝉,叶白却依旧淡然,山猪眯着眼睛说道:“小子,如果你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
叶白打了个哈欠说道:“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我可不是你身边这些娘娘腔!”
山猪慢吞吞朝叶白走了过来,叶白就那么站着,好似一点都没把山猪放在眼里,就在山猪距离他七步远的时候,叶白突然间动了!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叶白已经飞身而起从侧面上了山猪的肩头,一手揪着他的耳朵,一手猛击他的耳后凹陷。
叶白估计错误,连环三击才将那个地方击穿,他也因此被山猪的拳头砸中了软肋,顿时就断了一大片,内脏好像都伤到了。
山猪轰然倒地,叶白坐在他的身上,噗噗吐了两口血,冷冷的看了一下那些跃跃欲试的人:“不想死离我远点,他已经死了,这里就不再是他的地盘。”
那些人绝大多数觉得这话有理,但还是有些冒险主义者朝叶白扑来,叶白猛然间从山猪的腰上抽出一把短刀,刷刷两下,便把两人的腿废掉了,倒在血泊之中,虽然没死,但也完蛋了。
叶白在胖子的裤子上擦着刀,问道:“还有什么人,还有什么人,来,不怕死的来吧!”
“兄弟,我怕死啊,不过我有话说。”
一个敦敦实实的男人走到叶白面前,涎着脸问道:“兄弟,人也死了,这些人也消停了,这地盘你要吗?”
叶白看着他:“怎么着,你想要?”他拍了拍刀,冷眼看着敦实男人。
粗壮男人倒是不害怕,笑着说:“我叫铁柱,叶哥,您看这样行不行,你当老大,我当老二,平时这帮小子我帮您归拢着,但好处都先孝敬您。”
铁柱也看出来了,有叶白在这里,他不好使,但只要他当上了二当家,以后有了实力,自然就有机会灭了叶白,他就成了大当家,这样一来利用叶白帮他压住了场子,度过最初的动荡时期,二来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也有个人帮忙扛着。
叶白冷笑:“好啊,那你就当二当家吧,我当老大,这些人都归你管,有事儿我扛着。”m.xiumb.com
叶白的冷笑让铁柱心中有些发毛,他感觉自己的心思好像都给看穿了。
不过,但凡是投机者都喜欢冒险,铁柱的野心和贪念让他无法放弃这块到手的肥肉,于是就说:“有事儿我扛着,好处是您的,就这么着。你们几个,明天把胖子的好东西都给老大拿出来,否则就剥了你们的皮,听到没有!”
几个娘娘腔怯怯点头,铁柱盯着那个水灵灵白嫩嫩的阿秀,吞了一口唾沫,问道:“老大,这几个小妞也都归您了。”
叶白本来想要拒绝,不过他看了一眼那几个娘娘腔,淡淡的说:“哦。”
铁柱眼中闪过一抹失望,心中就多了几分愤恨,他最不喜欢别人和他抢东西,叶白这样做,已经触及了他的底线,可是他就没想想要不是叶白,他算是个屁!
人最可怕的不是狂妄,而是狂妄得没有自知之明,这样的人无异于盲人瞎马走悬崖,摔个粉身碎骨只是须臾间事。
那几个娘娘腔听说叶白要他们,心情都异常的高兴,毕竟叶白这样的一个大帅哥可比这个粗壮男人强多了,更比原来的山猪强。
娘娘腔怯怯来到叶白身旁,那些个肉椅子也跪在了叶白的面前,叶白看着他们冻坏了的手,说道:“你们以后不用给我当椅子,只要听我的话,按照我的吩咐做事就行了。起来吧,把手好好养养,膝盖应该也坏了,以后不用下跪。”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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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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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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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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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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