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乔怕她坐月子憋屈,就时时来和她说话,在奶娘的指点下很快能把孩子抱得有模有样。
“你上手倒是快。”
“那当然。”婉乔一边熟练地给紫霞拍着奶嗝,一边笑着道,“我娘生完我妹妹,不到一岁回的京城。那时候我就帮我娘带了。所以等紫霞再大些,我更会带。”
“带别人的孩子,你得意什么?”子歌鄙夷道,“赶紧给我大哥生个孩子才是正事。”
婉乔听她提起秦伯言,喃喃道:“也不知道秦大人现在怎么样了?好久没来信了。”
子歌见她黯然神伤,哼哼道:“你放心吧,我大哥才不是见异思迁之人。”
“我知道。”
她不担心秦伯言变心,她担心的是他的安全。
宁王的事情也不知道进展到什么程度,京城里的局势也不知道如何,一桩桩一件件,想起来都让婉乔觉得揪心。
子歌看她表情就知道她担心什么,忙岔开话题,给她讲自己在王府里的事情。
紫霞还没有满月,易卿也生了个女儿。
过程在婉乔看来也很顺利了,但是季恒安觉得易卿一直没动静,以为她出事了,非要冲进去。
结果,做了那么多年锦衣卫,见惯血雨腥风的季恒安,华丽丽地晕过去了。
这事成了他一辈子被嘲笑的污点。
可是,季恒安自己不觉得,季歪歪就是他的命根子。
当然,季歪歪本来不叫季歪歪,她爹绞尽脑汁,翻遍诗经楚辞,最后给她起名未晞,季未晞。
婉乔第一次听的时候险些一口茶水喷出来:“基围虾?”
易卿翻了个白眼,“歪歪,她叫季歪歪。”
“叽叽歪歪?”
“是。”易卿咬牙切齿。
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是母亲贴心小棉袄。那季歪歪一定是黑心棉的。
月子里她就能哭得震天响。紫霞除了吃就是睡,一天都吭吭不了几声,而歪歪呢,就算吃奶,也得先摇头晃脑、歇斯底里哭一场之后,才肯别别扭扭地吃上几口。
睡觉更不用说了,让人抱着才肯睡,放下就醒。两个奶娘轮流抱都累得受不了,季恒安亲自挑选了两个稳妥的丫鬟,专门抱她。
易卿被她折磨得快疯了。
季恒安却觉得自己闺女“天赋异禀”,这嘹亮的哭声,哪家孩子能有?
“你也别嫌弃她,”他对易卿道,“我觉得她的脾气像你十足。”
言外之意,嫌弃她就是嫌弃你自己。
易卿:“……以后她归你管,舟舟归我管。”
真真一个来讨债的小冤家。
现在唯一等着的,就是香昼肚子里的孩子了。
易卿说,应该是个儿子。
婉乔从子歌的事情联想到香昼,觉得这个孩子将来的命途,恐怕也十分不易。
大事若成,宁王世子就是太子,然后是一国之君,这个孩子就是皇长子。
本朝立嫡立长,他的地位十分尴尬。
想到史书中那些血雨腥风的夺位之争,婉乔现在都开始心疼这个孩子。
“姑娘,京中有书信来。”
丫鬟沉香的话打断了婉乔的沉思。给府里采买丫鬟婆子,她给自己留了一个,原名就叫沉香,她也懒得改。
“快拿来。”婉乔激动道。
果真是秦伯言的来信。
他说,一切都好,特使在云南一无所获,宁王暂时安全。只宁王世子那里还有事,需要他多留几日,过些日子他就回来了。
回来就好。
尽管婉乔觉得皇上特使一定是被宁王收买了,否则不可能查不出蛛丝马迹。
可是这些也不是她该操心的,她只高兴,秦伯言安全了。
在她日日数着手指盼望着秦伯言的归期时,京城中的他,境况却有些不好。
宁王世子不知道第多少次劝他:“你到底答不答应?我都跟你承诺了,只是缓兵之计。”
“绝无可能。”秦伯言断然拒绝。
“我不要求你多么宠爱她,只要娶回去,供起来行不行?”宁王世子苦口婆心道,“你怕任婉乔受气,先把她养在外面。我跟你保证,将来,到……时候,我让她消失,让你风风光光迎娶任婉乔行不行?”
“不行。”
“我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宁王世子怒了,“要不是看在咱俩从前的交情上,我会跟你浪费唇舌?直接请旨赐婚,管你愿意不愿意!你忘了你要报仇了吗?”
秦伯言定定地看着他,目光锐利,口气坚定:“宁七,我娶她之心,与我报父仇之心,同样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报仇,为了娶她。父仇一年不报,我可以等两年、三年,甚至十年二十年,可是,我不能伤害她,然后以日后弥补为由敷衍她,敷衍自己的心。”
那日他在外面行走,遇到惊马在闹市带着马车横冲直撞,车上的女子被抛了出来。
秦伯言下意识地抱住了女子。
这是他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情。
他救的,是宁王世子同父异母的妹妹,安乐郡主——也就是那个流放路上,曾经对他横眉冷对的刁蛮郡主。
换了一种相遇方式,连爱憎都变了。
安乐郡主看上了秦伯言,一门心思想嫁给他。
起初宁王世子还拿这件事情打趣秦伯言,说多亏了他,安乐郡主在王府里闹得不可开交,鸡犬不宁,他的那个好后母,“贤惠”的宁王妃被闹得头大,都没有时间给他使绊子了。
秦伯言也没放在心上,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宁王妃对秦伯言的认知,还停留在他是宁王世子的死对头,被他逼得远走甘南上。敌人的敌人,可能成为朋友;而且她让人调查了秦伯言的底细,除了家道中落,他本身没什么硬伤,积极上进,人品敦厚。
家道中落好啊,她作为一个母亲,并不指望女儿攀高枝,却不希望她受委屈。
日后,稍加提携,还可以对抗宁王世子,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女婿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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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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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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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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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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