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着急,我还想跟你秉烛夜谈……”宁王世子挑眉道。
“既然你强烈要求,虽然我不好这口,但是也可以勉为其难。”秦伯言上下扫了他一眼道。“不过我从来没试过,伤了你,可别怪我。”
宁王世子捂脸:“湘涟啊,你学坏了!”
以前那个正直的不苟言笑的秦伯言哪里去了!一定是被任婉乔这个疯女人带坏了!
宁王世子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既然不留我,我走了。”
“嗯,小心些。”秦伯言站起身来道。
“你也是,凡事以你安全为重。大事不是一天能成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我,还是我父王,对你,都是这般想的。”
宁王世子说完,往外走了几步,忽然想起什么,回头问他:“对了,你从前说过,那个嫌贫爱富的未婚妻,是京中的。你告诉我,是哪家的?”
他倒想看看,到底是何高门闺秀,眼界如此“高”,若是有机会在京中遇到,定要送她一份“大礼”。
“你别管了,事情都过去了。”秦伯言含含糊糊地道,忽然又想到他让暗十一调查婉乔,那早晚都能查出来,又道,“当年的事情,也有误会在。”
“到底是谁?有什么误会?”宁王世子见他表情有些奇怪,八卦之心更甚。
秦伯言只能实话实说。
宁王世子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手指着他半晌说不出话来:“竟……竟然就是那任婉乔!湘涟,你是不是中了她的蛊了……她都那般,你竟然还喜欢她!这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吗?还是你觉得,男人也要从一而终?”
秦伯言缄默,出神地盯着身边树上几乎掉光树叶的枝杈,过了一会儿方道:“我喜欢的任婉乔,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算了,宁七我知道你为我好,但是眼下大事当前,不必纠结这件事情。你快走吧。”
宁王世子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情之一事,谁又能说明白?就像当初,虽然隐姓埋名,但是他自己是知道自己身份尊贵,却仍是阻止不了自己对一个村里的姑娘动情,虽然到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嫁人……
“如果有可能,”秦伯言的声音幽幽传来,“帮我照拂一下子歌,我就这一个妹妹。”
“嗯,你不说我也知道。”
宁王世子离开后,秦伯言一个人,负手站在庭院中,抬头望着圆盘般的明月,许久许久……
再说婉乔,辗转反侧大半个晚上,天亮的时候才勉强睡着,却又被任治平起床的声音惊醒。
她想起今日他作为一家之主,要去分地分工,不由有些紧张起来,趁任治平出去解手,她小声试探着问孟氏道:“娘,你说给那个韩百户私下里送点礼,能不能行?要不然,咱们给他一个金锞子?剩下的我约摸着也够用。”
孟氏摇头:“可千万别在你爹面前说起这事。一来他为官多年,清正廉明,最恨这种不正之风;二来,”她苦笑一声,“十两银子送出去,韩百户也看不到眼里,说不定适得其反。”
婉乔想想也对,十两银子对她们来说是将近一半的家产了,可是韩百户却未必知道底细,说不定以为看不起他,于是也打消了念头。
她起身,胡乱拢了几把头发,想出去打水洗漱,才发现家里什么都没有,连个木盆都找不出来,也不知道去哪里取水,取水的木桶也需要买……
想到这些,婉乔就开始头疼起来。
好在昨天煮饭用完之后,大水囊里还有一些水,婉乔先倒水给任治平净手洗脸之后,拿着空水囊出门,想跟邻居打听下取水的事情。
左邻是张家,他们也是两眼一抹黑。右邻紧挨着的一家,昨天晚了也没仔细打量,婉乔这才有时间看:房子有四五间的样子,院子用半人高的木栅栏围了起来。院子左边是一块小小的菜地,其上有几十棵没来得及收的大白菜,旁边有萝卜叶子,看起来萝卜是早已经收过了。右边有鸡笼,圈养着七八只母鸡。院子里放着还放着水缸、农具这些寻常生活用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但是收拾得也算整齐。
看到屋顶的烟囱里已经有袅袅炊烟升起,婉乔叩叩柴门,朗声唤道:“有人吗?”
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个四十多岁,身穿褐色布衣的妇人开门探身出来:“谁呀?”
妇人皮肤很黑,头发梳得却整齐,一身粗布衣衫干干净净,看得出来是个利落人,面盘虽有些大,看起来却是个和善的。
“婶子,在家做饭呢,”婉乔亲热地喊道,指指旁边自己家的破房子,又扬扬手中的水囊,“我是隔壁新搬来的,想麻烦您打听一下,去哪里取水?”
妇人见婉乔生得面善,嘴甜又带笑,在围裙上擦擦手,笑道:“原来是新邻啊,这么乖巧的姑娘。来,快到婶子家来坐坐。”说话间,出门把婉乔迎了进来。
“这水是在后山的泉眼那里挑来的。你现在去,有些晚了,要排队,就先在我家里匀些回去吧。”妇人热情地拉着婉乔到大水缸旁道。
婉乔连声说不好意思,又客气了一番,但是架不住这妇人热情,给她打了满满一水囊的水。
妇人跟她闲聊起来,她极为健谈,婉乔很快知道这户人家姓胡,而这妇人姓丁,所以就叫她丁婶子。
而丁氏很快也知道了婉乔家庭结构,还很热忱地指点了她置办东西的一些事宜,并且说要去拜访孟氏云云……
最后,还是婉乔说家里等着水做饭,丁氏才放她走。
婉乔出门才松了一口气,艾玛,这丁婶子,真是太能聊了,约摸着能不眠不休说上一天一夜都不带停歇那种。但是市井生活,有这么爽朗的邻居,也不算是一桩坏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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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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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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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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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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