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落寂的叶锋,打断了特意赶来宣旨的文相诸葛木,对他道,“你代我回神京向圣上请辞吧,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使命,是该退出我不该呆的舞台了。
你告诉他,我只是一个修士,在南无洲除了修炼,将不会再过问其它的任何事了。”
“这?”诸葛木想了想后,道,“下个月有神洲大地的海船过来载客,原本陛下让我瞒着你,但你既然再也无心世事,我还是决定将这个消息告诉你。”
“谢谢!”
看着长河上游滚滚的波涛绕着西京奔腾而去,叶锋有感而发道: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
神京。
“好词啊!”龙翼一脸忧伤道,“文相,叶大帅究竟在西京经历了什么,他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其心,怎么突然就苍凉至斯,将这繁华荣辱通通都看破了呢?”
“禀圣上。”
诸葛木一脸迟疑道,‘听说,听说潞王举家自焚时,叶大元帅刚好赶至,听到了潞王一家小孩在烈火中的惨号哀鸣声。
大元帅面有戚色,久久怅立。”
“唉,是朕误矣!”
龙翼一脸痛惜道,“叶大帅微末之际与朕相交于江湖,对他的心性,朕甚为了解,其人至情至性,尤怜弱幼,自家收养的孩子,无不珍若性命,就连其收养的一条最丑的小爬虫,亦疼若心肝。
弱幼之惨,莫过于家破人亡,其亲见婴幼因己之过,在火海中家破人亡挣扎惨号,心之恸,哀莫大焉。
卿本赤子,奈何操刀!
是朕太疏忽了,长河原一战后,朕应当立即将其诏回神京修养,择它将统兵清剿残余。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叶大帅才虽至高,其年却幼,幼弱之心怎堪如此惨景摧残,其志已衰、心已竭,虽绝世名将,恐怕以后也很难再有驰骋天下之壮志雄心了。”
“陛下切勿过于自责,是臣等之过,臣等无能,才不堪大任啊。”
诸葛木上前请罪道,“长河一役之后的追歼战,至关紧要,若不能以摧枯拉朽之势速捣敌穴,待其缓过气来收拢溃兵,必死灰复燃,重振声势。
当时确实无人可代叶大帅之职统兵追歼,若微臣有叶大帅半分才智,亦不至于让叶大帅劳神至斯。”
“诸葛爱卿切勿过谦,爱卿能在贼势最炽之时,扼守长河谷使敌未能寸进,最终守到了叶大帅的回归,已是天下名将之资了。”
龙翼叹道,“像叶大元那种天人之资,我等世俗之人就不要去与其比较了,现天下一统,诸王归心,朕有诸葛爱卿这种文韬武略的大才辅佐,已无忧矣。
可惜了叶夫子啊,以叶夫子之文思,居然会把长河误吟成长江,可见当时其心之殇,已哀至神昏矣。
传朕圣谕,自今日起,将长河改名为长江,让叶夫子这首千古绝唱不致有微瑕之恙。”
“陛下圣明!”诸葛木立马道,“长江比长河,确实更有气势,以其滔滔奔腾之阔之势,本来就是一条江嘛。”
“还有,叶夫子虽决意归隐,但其功,却不能不赏,其德,却不能不彰!”
龙翼大声道,“赐封叶锋为护国武圣,在神京龙陵之中,建武圣庙一座,塑圣像于庙中,享神朝帝王香火祭祀。
护国武圣座下,立四位护国大将军陪侍,让他们陪伴武圣,一起享受神朝子民千秋万代的香火供奉。
赐封长河平原一役中为我神朝立下盖世奇勋的孙茸,为左护国大将军;
赐封长河平原一役中为我神朝立下盖世奇勋的哪吒,为右护国大将军;
赐封长河平原一役中为我神朝立下盖世奇勋的舒青,为前护国大将军;
算来算去,还缺了一位…”
龙翼正犯难间,寻思着要不要把四位改成三位,诸葛木却出声道:“陛下,前南湖大将军秦瀚,与叶大帅交情莫逆,也为我神朝颇立功勋,惜乎英年早逝,为我神朝壮烈捐躯,哀哉!”
秦瀚?他好像还不够资格吧?
长河平原一役,为新朝定鼎最关键的一役,这一役,保障了神朝子民千秋万代的太平安康。
孙茸哪吒舒青三人,在此役中分任左右中三路前锋,凭其横扫千军的武力,为击溃敌阵取得大决战的最终胜利,立下了决定性的功勋。
凭其凌绝天下的勇武和此役的功勋,而且他们也都不会再位列朝班出任实职,将他们封为陪侍武圣的护国大将军,相信谁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意见。
但以秦瀚的功勋和勇武,恐怕就不是那么服众了。琇書蛧
“为彰显秦瀚以往为神朝立下的不可磨灭的功勋,和其为平定叛逆不惜牺牲的大无畏精神,特封秦瀚为后护国大将军,着其陪侍武圣。”
龙翼最终还是决定将秦瀚封进了武圣庙,让他享受这种死后的神朝最高哀荣。
没办法,龙翼还是打算让秦飞虎去替他稳定北疆,安抚人心。
秦飞虎在这场风云巨变中,非但没捞着半点功勋,还背了一身的嫌疑,最惨的是,自己的长子竟杀了自己的嫡子,弄出这惨绝人寰的人伦惨剧。
其后其长子,又被盛怒的新帝诏令押至神京,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文武百官和神民百姓的面,当场被五马分尸。
秦飞虎的心志,恐已衰竭至极,若不好好安抚安抚,恐怕又会荒废一位神朝已经相当稀罕的天下名将。
“文相,你就代朕拟旨,将朕的决定,明诏天下吧…等等!”
龙翼最后道,“要特别注明,塑护国武圣像时,千万记得别把他脖子上的那条小爬虫给忘了,凭朕对他的了解,那才是他最最心疼的心肝宝贝。
若是丢了他们家的那条小爬虫,弄不好哪天他会亲自闯进武圣庙,自己砸了自己的武圣像。”
……
一座孤零零的新坟前,叶锋感慨万端,神伤不已,这是自己闯荡诸天万界以来,陨落的第一位兄弟。
世道险恶,人心难测,稍一疏复,就成了千古遗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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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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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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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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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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