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拉迎上来:“怎么样?”
“让我静静,我感到恶心。人居然可以疯狂到这个地步!所谓坚持不过是满足自己虐杀欲望的幌子!”
“你先去睡一觉,一会儿告诉我好吗?”
“好吧,我试试。你看好店面。”
“能方便告诉我是谁让你生了这么大的气吗?”
“一个叫费尔南德斯的老人渣!”
“我听说过这个人,你快去休息吧。”
达克一觉睡到傍晚,伊莎贝拉做好了晚餐,笑眯眯道:“辛苦啦,起床吃饭啦。”
“哦,我以为会有‘亲爱的’。”
“别贫嘴了,再不来都凉了。”
桌上摆了三个盘子,两黑一红。达克看一眼就皱眉,黑漆漆红彤彤的,这是什么黑暗地狱料理?但没办法,老婆大人一片心意,拒绝?以后得自己做饭,认命吧。
叉起一块黑乎乎的玩意儿看看,这个认得,切成斜块的黑面饼。但另外那黑的红的是什么玩意儿?
“没看出来吧,那个黑的是烤鳗鱼块,红的是柑橘片,柑橘汁挤到鳗鱼上,就着面饼吃,尝尝吧。”
“哦,哦,”达克连声惊叹,“还可以这样?”他按伊莎贝拉的方法试了一块,果然美味。他道:“柑橘汁酸甜,鳗鱼肉肥厚,面饼外皮松脆,内里酥软,卖相要再好一点就完美了。”
“哎呀哎呀,大老板的要求好高啊。所以说以貌取人是不对的。”
“老婆大人话里有话啊。”
“我听说过那个费尔南德斯,刚才又找莱莉和希克斯图调查了一下,大体上有数了。先吃饭,吃完饭再说。”
两人狼吞虎咽的吃完,伊莎贝拉拿来几页资料,然后收走了餐具。
达克在灯下仔细研读。
费尔南德斯是艾斯巴尼亚人,艾斯巴尼亚是光明神教保守派力量最强大的堡垒。在14——15世纪,它的宗教氛围和实力甚至超过了圣城珐蒂冈。
费尔南德斯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市民家庭,衣食无忧。后来他走上了学医的道路,在莫德里大学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后来从军,响应教皇号召,以志愿兵身份参加了两次圣卫战争,还曾立下过战功。
“看不出还是个英雄啊,学医出身,弃文从武,这样的人眼界会比较开阔,怎么会变成一个狂热的宗教疯子?”
第四次圣卫战争结束后,他以英雄身份返乡,并结婚生子。一切都很好。但是四十岁那一年,一切都不一样了。
艾斯巴尼亚以光明神教正统维护者自居,四处出击,对异教徒和持异见者东征西讨,甚至讨伐同样信仰光明神教的邻国,耗费了国力,遭到众多国家的敌视和围攻。作为正统信仰的狂热支持者,费尔南德斯重披战袍,冲锋陷阵,立下无数战功。
四十岁那一年,他的父母和相濡以沫的妻子相继因瘟疫离世,紧接着,他视若珍宝的、十四岁的独生子在一次反击入侵者的战斗中下落不明,多方巡查无果。
他把一切归咎于自己对功名利禄的追逐和不够虔诚,从此,他走进了圣堂,全心全意拜倒在神的脚下,变得残酷无情,进入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庭后,更获得了“血手”的称号。
五十二岁时,他离开艾斯巴尼亚,来到了珐蒂冈,在珐蒂冈裁判所任职,一直从事对异端的审讯工作,颇受重用,甚至得到前任教皇格利高里数次接见。一直到六十八岁,才以年事已高为由请辞,但仍与裁判所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看完这些,达克轻叹一声:“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啊,老变态。”
伊莎贝拉在他身边坐下:“但他的名气很大,如果能跟我们合作,那肯定会少很多麻烦,最起码我们不会被列为重点可疑人物了吧?”
“谈何容易,老变态已经七十多岁,时日无多,没什么可指望的了;他从四十岁开始变态到现在,整整三十年,以把人虐死为乐,你让我怎么跟这么一个家伙合作?”
伊莎贝拉双手托腮:“他为什么变态啊?”
“你的意思是让我帮他把儿子找回来?别做梦了,十四加三十等于四十四,他儿子如果活着,这么大年纪还能不找他爸?八成死了。叫我说,还不如给老变态留点希望呢。”
“你可是1643佣兵队的创始人之一啊,又曾经是首席武士,还是队长的亲哥,打个招呼怎么啦?我来跟莱莉说。哎呀,试一试吧,试一试嘛。”
“别晃别晃,头晕,哎呀,好吧,你愿意试试就试试吧,”达克无奈地摇摇头,正色道,“我觉得,不能让这老家伙打乱了咱们的节奏。我再把弗朗西斯手里提取到的寄生史莱姆分析分析,看会不会有什么新发现——他的手怎么样?”
“恢复不错,手术完以后有点肌肉无力,出了点血,但没有感染。”
“也就是说,寄生史莱姆可以用手术彻底清除?”
“对,治疗术和净化的基本搭配也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是比较高级的痊愈术,估计瞬间就能治愈吧。我已经嘱咐过弗朗西斯,让他出去别乱说。估计这会儿血手已经把贝克森街搞得血雨腥风了,只要那个邪恶炼金术师一死,凡妮莎不乱说话,弗朗西斯的小命应该可以保得住。你觉得凡妮莎能靠得住么?”
“她很忌惮血手。这样也好,不用担心她惹出什么乱子来。而且,和血手比起来,还是我们对她比较有用——一个赋闲的高手除了跟她抢功劳抢风头,还能给她带来什么?还是说说寄生史莱姆,既然这么容易治愈,那要它有什么用?”
“嗯,不知道呀。如果和吸血史莱姆合在一起呢?”
“肯定不行,寄生史莱姆需要血液的营养成分,而吸血史莱姆会把血液吸收得一干二净,这两种史莱姆凑到一块不是互相矛盾吗?”
“还是等等凡妮莎那边的消息吧。对了,你不去看看培养皿里的寄生史莱姆?那可是用你自己的血培养的哦!”
达克悻悻道:“居然要用自己的血做研究,真是研究者的悲哀!”
“我先去看看吧。”说着,伊莎贝拉走到内堂的地下秘密研究室去了。
然而,她刚刚下去,就在队聊里急切地大叫:“达克,不得了啦!快来,快来!”
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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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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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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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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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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