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威胁,自当首先铲除,他眼见白胜战胜卢俊义的那一拳玄奥莫测,只当那是红拳的变种,而当白胜托大,扬言不再使用红拳来对阵周侗之时,他立即捕捉到了这个挤兑白胜的机会,想要迫使白胜同时放弃少林武功以及与少林武功相关的功夫。
在这个时代的武林之中,当然不存在后来那种少林武当分庭抗礼的格局,这时候武当派的鼻祖张三丰还没有出生,武林之中便是少林独大,而且“天下功夫出少林”这句话正是这几十年来流传起来的。
天下功夫出少林这句话也并非妄言,而是有着诸多依据的。
不说以六十年前天下第一高手金台为代表的众多武林高手都是少林俗家弟子,这些俗家弟子创立了许多门派都可以称作是少林旁支,只说十几年前,以名震天下的丐帮前任帮主萧峰为代表的少林俗家弟子在江湖之中大放异彩,更为日渐萎靡的少林寺加上了一道荣耀的光环。
少林弟子遍天下,天下功夫出少林。至少在这个时代里,没有人会对这句话提出质疑。
甚至可以稍微夸张的说,若是要求某个武者摒弃少林以及少林旁支门派的武功,他就几乎没有什么武功可以用。
当然,这句话只能放在十几年前去说,而在最近的十几年中,御拳馆崛起在汴京,虽然馆中弟子多是贵胄后人、高官子弟,但是随着这些弟子参加武举步入军旅之中,继而建功立业分赴各地,御拳馆便在江湖中开枝散叶,占据了武林的一席之地,算是少林武功体系之外的一个主流。
回到眼下,白胜主动表示要放弃红拳与周侗对战,灵兴趁机挤兑,意图令白胜不再使用少林有关的一切武功,白胜若是果真敢于放弃,那就真的没什么武功可以用了。
至少在场的众人是这样认为的,即使是看过语嫣选摘熟知天下武功的萧凤也轻轻蹙起了柳眉,心想:虽然这两大武功体系之外还有不少冷僻武功,可是白胜他不会啊!
于是人们一起看向白胜,想知道白胜如何对待灵兴的刁难。
却见白胜不屑地笑道:“你还真以为达摩留下的七十二绝技是你们少林寺的?也罢,我懒得跟你做这些口舌之争,我不用与你少林相关的武功便是。”
此言一出,引起全场一阵骚动,人人都在想:白胜是不是疯了?除了这两大武功源流,你还能找出什么武功来用?总不能用太祖长拳吧?
人人皆知当年萧峰使用太祖长拳打遍聚贤庄数百武林高手的经典之战,但那是萧峰而不是白胜,对手也只是凤毛麟角的几名高手加上一群二三流武者,而不是周侗!
灵兴双手合什,道:“白居士果然气魄盖世,希望你说到做到,贫僧还有一事……”
白胜不耐烦地打断了灵兴:“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直接说重点!”
灵兴挨了骂也不着急,笑道:“白居士既然是如此磊落之人,不知白居士之前与我武林同盟订下的五场比武还算不算数?”
白胜皱眉道:“你这是什么问题?这五场比武还有什么意义么?这约定算数和不算数又有什么区别?”
之前订立五场比武之约的时候,白胜还没有出现。而双方订立这个约定的根本原因是双方在白胜是否是“坏人”这个问题上的争论不休——既然谁都说服不了谁,就只有用武力解决,约定五局三胜,输了的一方便只能愿赌服输,接受胜利一方的制裁。
说白了,当时武林同盟这一方是在有着必胜把握的前提下才提出这个办法来的,目的是快刀斩乱麻,不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休止的争论上面,尽快统一口径,消灭反对声音,再用争取到的时间来从容准备,挖好坑等着白胜跳进来。
白胜当然知道对方的目的所在,但是他觉得现在已是事过境迁,他本人已经现身场内,你武林同盟想要如何尽管放马过来,我在这接着就是了,在这种情况下,还提那约定的五场比武干什么?完全没意义。
“当然有区别。”灵兴摇头道,“既然我们双方立有约定,那么不论是谁,就都得按照约定来执行。也就是说白居士你即将和周馆主展开的一场较量仍然属于约定范围之内的比武……”
说到此处他看了方腊一眼,似是征求意见,又转向场周众人说道:“五场比武,第一场是白居士一方获胜,第二场被取消,第三场是武林同盟一方获胜,第四场被白居士的朋友给搅了,也等于是取消了,现在周馆主与白居士这一场便是第五场,一场定输赢,贫僧这样说没什么问题吧?”
灵兴的意思是这样的,他必须要把周侗和白胜之间的这一场对决纳入到五场比武之中,这样一旦周侗获胜却因为师兄弟关系而对白胜手下留情,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补刀”。xǐυmь.℃òm
落败的一方任由获胜一方处置嘛,这是约定内容!你周侗清理门户也好,大义灭亲也罢,你杀了白胜自然最好,但若是你不杀白胜,那么不好意思,我们还是要杀白胜。
见场周众人纷纷点头,便转向方腊问道:“方教主一直是这五场比武的仲裁,不知道方教主对此事怎么看?”
方腊道:“你说的没错,是应该这样,这样才公平。”
方腊是能够揣摩出灵兴的用意的,恰好他也想杀白胜,只有白胜死了,女儿身上的秘籍才会真正落到自己的手里,你不是想把东西给白胜么,那好,白胜死了,你总该给我这个当爹的了吧?
现在的情况是,女儿一心想要把秘籍给她丈夫,自己这个当爹的要想拿回东西就还需要煞费一番苦心,而且还很有可能落得个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毕竟白胜是一个极难对付的家伙。
坐在门口的方金芝听了父亲的意见,只感到心里一阵阵发凉,虽然她也想不明白灵兴坚持把这场比武纳入到之前的五场比武之中有什么区别,但是总觉得父亲的立场很是模糊,你不是来帮你女婿的么?怎么就当了仲裁了?
当了仲裁你偏向女婿也可以啊,可是你却摆出这副铁面无私的模样,你到底想干啥?
方金芝对父亲的看法跟白胜还不一样,在方金芝这个角度来看,父亲之前要对付白胜那是因为白胜当众声称“休了”自己,所以她对父亲之前的所作所为都能谅解。
但是现在就不行了,现在我已经跟白胜和好了啊,你这个当老丈人的看不见么?
不说方金芝在那里疑惑不解,只说白胜。白胜想不透灵兴和方腊的小人之心,便问道:“就算这一场是约定里的比武又如何?”
灵兴当然不会把真正意图说出来,只笑眯眯地回道:“只要你遵守约定就好。”说罢看向周侗,“周馆主,贫僧提醒你一句,这位白居士武功繁杂,机智多变,周馆主切不可掉以轻心。”
周侗点头道:“多谢灵兴禅师提醒。”心里却想:用得着你假惺惺地提醒?老夫活了这么多年,什么人什么事没见过?
转回头来看向白胜,“就算是从老夫恩师那里论起,你也比老夫小,你先出手吧。”
他这话说的不错,即便是按照师兄弟来论,白胜也只能是他的师弟,而且是小的不能再小的师弟,差了将近一甲子呢。
白胜知道在这种场合下想让周侗先出手是不可能的,不论是谁,处在周侗这样的位置上面对自己,都是宁可不打这一场也不会先出手。
所以他也不作无谓之争,说道:“既如此,我就不客气了,看招!”
说罢一根食指遥遥点出,点向周侗的肩膀。
众人尽皆不解其意,这是什么打法?这根手指距离周侗还有六尺的距离,莫非气剑?可是气剑不该发出破空的呼啸么?白胜这一指无声无息,显然不是气剑。
莫非是用凌空指力点穴?那些位于白胜身后的人们顺着白胜的手指看去,却发现白胜这根手指瞄着的方位并不是周侗肩膊上的任何穴道,若是周侗不加防御,任你点中,你点中他胳膊上的肌肉又有什么效果?人们大惑不解。
身处局中,周侗的脸上浮起一片怒意,心说你这小子忒也狂妄,居然打在我穴道之外,就凭你的指力,也想洞穿我的肩膊,你是不知道老夫的绰号叫什么是咋的?
他的绰号叫做“铁臂膀”,这铁臂膀可不是虚的,是真真正正的铁臂膀,这是他第一个师傅金台传给他的正宗少林金钟罩。
同样是少林金钟罩,生铁佛的金钟罩与周侗的金钟罩又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这不仅仅是火候上的差别,不为外人所知的是,周侗天赋异禀,他的金钟罩是从内练到外的。
说起周侗的金钟罩,就不能不说一下他的师父金台。人们只知道“王不过霸,将不过李,拳不过金。”却不知道金台不仅是他那个时期的武林第一高手,更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师父。
人们都知道的一件事是,师父武功高,教出来的徒弟未必武功也高,这其中当然有徒弟自身资质的原因,但是师父的教学水平绝对是一项重要因素。
金台是一个善于教导徒弟的人,他懂得因材施教,更懂得根据徒弟的自身特点为徒弟量身定制武功,他传给周侗的金钟罩便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正常的少林金钟罩是纯粹的外功,即外家功法,其修炼方法与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等外功大同小异。但是周侗这金钟罩却是独具一格,他是从内练到外的。
金台在教导周侗的过程中,发现周侗的肩膀经脉与常人不同,远较常人粗壮,便为这个弟子设计了一套从内而外的修炼功法出来,将少林金钟罩变成了内外结合的武功。
简单地说,别人的金钟罩是肌肤表面坚硬如铁、刀枪不入,但是皮肤里面却仍然是正常的血肉组织,是柔软韧性的。但是周侗的不一样。
周侗的金钟罩,尤其是他肩膀部位的金钟罩,一旦运集内力灌注此处,则非但肌肤表面坚硬如铁,其肌理组织也同样坚硬如铁,就如同整个浇铸出来的一个铁疙瘩,即使你手持切金断玉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刺穿了他的肌肤表面,但是仍然刺不穿他的肌理深处。
这就好像方金芝的巨阙剑能够削断栾廷玉的不朽金棍、却削不断神山上人从黄河帮主袁镇涛那里借来的板斧是一个道理。
不朽金棍是不畏宝刀宝剑的,但是终究被削断,是因为它还是不够粗壮,而那丧门斧虽然只是寻常铸铁,却因为体积庞大而得以保全。
所以周侗根本不怕白胜这一指的戳击,别说是这样无声无息的凌空一指,就是那种挟带凌厉气劲的手指、以指尖刺中他的肩膊也没什么问题。
他只是对白胜这种的轻蔑感到愤怒,因此决定不移不动,便用肩头硬接白胜这一记虚指,心想:最好你近身来战,直接用手指来戳我肩头,不把你的手指挫折了,我周侗今后就不叫铁臂膀!
与此同时,忽听灵兴冷哼一声,说道:“一阳指,亏你想得出来。”
灵兴是与白胜有过一场气剑大战的,就是延州城那一次,当时他想要溜走,被白胜追及,两人在教军场门口处,隔着几丈远以气剑互相攻击,当时他用的就是少林一指禅神功外放出来的一指气剑,而白胜当时的气剑比他的更狠,他便认为白胜用的是大理段氏的一阳指以及六脉神剑。
当时的情况,在生死俄顷之间,他当然顾不上嘲讽白胜使用大理段氏的武功来对付他的少林神功,但是今天眼见白胜又使了出来,便忍不住出言讥讽,意思是告诉在场的众人,白胜偷学大理段氏的武功,乃是偷学武功的无耻之徒。
“放屁!这不是一阳指!”段三娘腾地站了起来,为白胜鸣冤,为了令众人相信,还解释了一句道:“老娘就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的女儿,更懂得一阳指的指法,你这秃驴不懂装懂,在这里胡说八道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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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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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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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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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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