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在发现白胜这样一个强力存在的同时灵机一动,就想出了这样一个交换条件,我给你治病,你总不能不照顾我儿子吧?
白胜当然不会拒绝这个请求,照顾一个孩子算得上多大的事?他自然不知道给他治病的人乃是武林中臭名昭著的丁老怪,当场一口应允了下来。xǐυmь.℃òm
丁老怪闻言喜道:“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白胜不假思索地回答,就意味着丁老怪的儿子再也无人敢惹。
在这个时代里这样的对答无异于赌咒发誓。
然而托付孩子归托付孩子,丁老怪却没打算跟着白胜一起走,白胜是侠义中人,今天虽然答应了照顾他的儿子,但是日后一旦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在他父子在一起的情况下还会不会继续照顾他儿子就很难说了。
最起码的,白胜也会站在侠义道所谓的正义一方,反过来声讨甚至捕杀他丁春秋,到时候白胜完全可以这样说:我照顾你儿子是照顾你儿子,却容不得你这罪恶滔天的坏人继续为恶人间。
而若是今天选择不跟白胜在一起,那么他日即使白胜得知了自己的身份,就算对自己曾经的恶行深恶痛绝,也必须要恪守诺言照顾好自己的儿子,不能在背后单方面反悔。
所以他在白胜答应此事之后立即说道:“老夫尚有要事需要打理,不能追随白大侠征讨天下,还请白大侠寻找一位可靠之人来学习一下这蚂蟥的饲养及掌控之技。”
这是必须要交待的事情,不然白胜空有一百个美貌的献血女志愿者,也无法完成每天一次的输血换血。
白胜当然也是乐于接受这个方案的,设想今后,若是带着一百名美妇东奔西走,休息的时候可以安顿她们和妻妾们在一起,但是这样一个糟老头子如何安顿?若是安排住得远了,需要输血的时候喊他来操控蚂蟥又不及时。
只是让谁来学这门手艺是个问题,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让阎婆惜和潘金莲两人来学习,为了保险起见,他还叫了皇甫端过来一起观摩。
蚂蟥属于昆虫类,在昆虫方面皇甫端的研究还要胜于驯兽专家解珍解宝。万一潘阎二女技术学得不到家,到时候再请教皇甫端,便等于是上了双保险了。
到得此时,白胜本人已经不顾上去学习养殖蚂蟥以及训练蚂蟥的知识,他把耶律大石叫到了一旁,开始安排接下来的战斗计划。
经过输血这一档子事之后,耶律大石也不再与白胜较劲了,人家都是快死之人了还在操心辽国的存亡,而自己身为辽国人公认的英雄却只为了感情上的事情赌气,无形之中就被白胜给比下去了。
不能让本族之人瞧不起!尤其不能让新皇耶律雅里瞧不起!
打定了主意,便不再抗拒白胜的邀约,而在白胜与之“商量”的时候,更是言听计从,你让我干嘛我就干嘛好了,总之以你为主,只要能够保住燕京皇宫、城南两地人马,辽国就还有一线生存的希望。
暂且按下白胜和耶律大石商议军情不表,先说那红孩儿化作一阵风飞回了金军大营中军帐,也不管完颜阿骨打在不在,就命令中军帐前的一支护卫骑兵下马,给我推车出去!我要烧死他们!
他这五辆小火车是观音菩萨用法术“空运”过来的,来时直接落在了金军大营之中,而在这五辆小车落下的时候他本人并没有来到金军大营,而是在第一时间赶往护城河底寻找火尖枪。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出来,金军之中没有一个人能够认出来夺舍之后的红孩儿,不仅不认识人,就连火尖枪也不认识。虽然那杆火尖枪曾在护城河上大战白胜以及龙雀神刀,但是这些金兵当时距离过远,又如何能看得清切?
你特么谁啊?不好好的在山里放牛,跑到这军营里来干什么?还敢支使军爷?给我打!
护卫骑兵的首领一声令下,骑兵们倒是纷纷下马了,可是哪里会按照红孩儿的意志去推车?推什么车?中军帐倒是被五辆从天上掉下来的小车给砸塌了,这事儿大家还没弄明白呢,只怕皇帝回来就会发飙,在被皇帝责罚之前,先把这顽童揍一顿再说。
金国军卒哪有一个是好脾气的?
金军脾气不好,却不知这位圣婴大王的脾气更不好,眼见众军卒撸胳膊挽袖子就要报以老拳,红孩儿哪里还会解释?手中火尖枪也不当枪使了,当做棍棒来用,单手抓住枪尾,抡圆了就是一圈。
这火尖枪一抡可就不得了——别看他抡不动孙悟空的金箍棒,也抡不飞白胜的龙雀神刀,那是因为金箍棒和龙雀神刀各有其深远的背景和神异的属性,但是这些金兵有啥?
金兵只有脑袋,如同西瓜一样的脑袋!在这火尖枪一抡之下,一圈脑袋便如同爆裂了的西瓜一样,破碎开来,有白瓤的,红壤的,还有红白相间瓤的……
那护卫首领顿时大惊,自打跟随阿骨打从山沟沟里举事开始,直到今天以前都没见过这么猛的敌人!这特么那是牧童啊?这分明是敌国的骁将杀神!
这样的战将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了大营中军,这还有打的必要了么?直接束手就屠了事。
投降是不可能的,女真人宁死不降,但是这场仗真的没有必要打下去,实力相差太过悬殊了,就算把眼下留守在大营中的部队全部聚集起来也是挡不住人家这么一抡。
这边金军护卫队全员选择了等死,而红孩儿当然不会杀了他们,杀了他们谁来推车?“不想死的就把本大王那五辆小车推出来,跟随本大王出营杀敌!”
虽然杀死了十几个金兵,但是仍然没忘记自己的立场,更不会把金国人当成敌人,事实上不论是金国人也好,辽国人乃至宋国人也罢,在红孩儿的眼里都是蝼蚁,都不是人。
然而红孩儿说的是汉语,金国护卫如何听得懂?只略一迟疑,红孩儿就又是一抡,又开了十几个西瓜。
就在此时,只听营外马蹄急骤,一声怒吼远远传来,说得却是女真话:“什么人敢在我大军营盘撒野?吃我一斧!”
红孩儿转头看去,却是金兀术抡着红色的大斧子,拍马冲了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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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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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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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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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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