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侠武大宋>第一〇二五章 追击者的彷徨
  兀颜光一死,他手下的几十员战将便即群龙无首,在完颜宗望、完颜宗翰也就是阿骨打口中的粘摩诃以及金兀术等金国高手猛将的攻击下,转瞬间便已死伤殆尽。而一向心高气傲的辽国皇侄耶律国珍,竟然跪在了金兀术的斧头之下,投降了。xǐυmь.℃òm

  经此一战,女真将士才知道原来他们的二皇子完颜宗望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只三招便杀死了敌人之中的最强者,这战绩何等煊赫?

  此前只有完颜宗翰等寥寥几人知道完颜宗翰身负武功,并且经常可以代表完颜阿骨打外出办事,而手下的将士们却只知徒单定哥,只知完颜?母,只知完颜宗翰甚至崭露头角的完颜宗弼,唯独不知道这个风度翩翩的二皇子身负绝顶武功。

  从此完颜宗望在金军之中的威信陡然上升,加上他原本就有的身份地位,军中将领以及士卒不敢有少许轻慢。

  只说完颜阿骨打命令完颜宗望和完颜宗翰各自率领一路金兵,分别追击退向城南的辽军以及退向城西的宋军,并没有指定他们哪个去追哪一路。但是完颜宗翰却没有丝毫犹豫,直接选择了追击退往城南的辽军。

  别小看这毫不犹豫的选择,其实当中大有奥妙。完颜宗翰和徒单定哥都算得上是围困燕京的第一批金军统帅,一早就派了细作随着逃难的契丹人混入燕京,细作绘制了城内草图并设法传了出来,因此完颜宗翰是知道燕京城的基本格局的。

  皇宫就在白胜军队退却的方向,沿着这个方向追击,在击溃宋军的同时,必然要占领辽国的皇宫。

  生擒辽国皇帝是多大的功劳?这甚至是每一名金军将士梦寐以求的大功,但是这种功劳自己能跟完颜宗望抢么?不能。

  这就等于是上别人家去串门,却与主人家的孩子抢玩具一样,根本不该抢,而且多半抢不过,但若是万一抢过了,下场绝对不会好,必然会被主人家视为不受欢迎的人。

  所以他二话不说,领命就拨转马头,率领一支兵马沿着城墙驰向城南,根本没给完颜宗望挑选的机会,你挑选也是要挑西路追击,就不如我先成全你,也好落下一个人情。

  但是谁又能知道完颜宗望根本不想领这份大功,因为他觉得去争这件功勋未免太过危险了。

  白胜又没死!谁知道他还有没有暴起杀人的能力?

  万千支箭矢是何等的气势恢宏?都被他扭转反射了回来;护山大神那么厉害,都被他一刀劈的人影全无;善财童子那么厉害,都被他一拳打碎了上身,死于非命!

  若是冒然追上去,谁敢说白胜就没有能耐突然对自己痛下杀手?

  所以他很犹豫,在完颜宗翰动身之时,他决定要把这项功劳让给宗翰,却已经为时过晚。完颜宗望的身影已经被身后的数百匹女真骑兵所遮挡,就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时候还能说自己不想去去追杀白胜么?他同样不能说,不论什么理由,人们都会认为他怯战,哪怕他的父亲完颜阿骨打也一定会这样想。

  硬着头皮上吧!于是对刚刚投降过来的耶律国珍说道:“你在前面带路!谁挡杀谁!”

  耶律国珍闻言心中就很苦涩,完颜宗望这是想让自己杀害自己的族人来证明自己的投降是真的,但是自己又如何下得去这个手?

  他投降的初衷并不是从此叛离契丹,去给金国人卖命,他只是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兀颜光已然速死,自己若是苦斗下去当然也是必死,可是这种死太过窝囊。

  有本事你在沙场上一对一的杀死我,我耶律国珍绝无二话。但是你们在占据了全面的优势之下以众击寡杀了我们辽国有限的几百人,我不服!

  所以他打算暂时投降,今后再伺机反正,争取一个与金兀术公平较量的机会。刚才他跪在地上不是被吓得,而是在金雀开山斧的威压之下,被迫跪倒以躲避杀身之祸,不如此则不足以避开那血红的斧头。

  然而当完颜宗望命他带路追击西路的宋军时,他首先要面对的却不是宋军,而是夹在宋金两军之中的辽国治安部队,这些可都是自己的族人啊,谁挡杀谁?自己的族人怎么可能任由金兵靠近皇宫而不阻挡?

  难道要亲手杀死族人么?

  很显然,不杀族人,自己必死。之前自己所想的徐图大计也就变成了泡影,但若是杀了族人,自己这叛国之名还能洗的掉么?

  人心总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时过境迁,那份初心就会悄然改变,再说什么不忘初心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就如同男女之间的海誓山盟,绝大多数热恋中的男女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情流露而非假意蒙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渐渐淡去当初那颗潮热的心,再回想从前的誓言,自己都觉得自己荒唐。怎么可能有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

  耶律国珍也是如此,当他骑着金国人送给他的战马,一马当先追上了辽国的治安部队时,在族人惊愕的眼神之中,挺抢攒刺,立杀四人之后,他的那颗初心已经变成了冷酷的铁心。

  回头再看完颜宗望之时,完颜宗望便点头微笑以示赞许,挥手道:“杀!一个不留!”

  完颜宗望必须贯彻完颜阿骨打的命令,此刻只要是在燕京城中的男子,只要不是金国人或者臣服于金国人的,都在必死之列。至于城中的女人,早晚都是大金国的奴隶,可以作为繁衍后代的母体,也可以作为寻欢作乐的工具,却是不必杀的。

  无需反水的耶律国珍利用族人的惊愕施以奇袭,辽国的治安部队也不是女真虎狼的对手,他们是这座城池里战斗力最为低下的一支部队,遇见谁都是打不过的。

  他们既无法紧随宋军的身后,又无法阻挡金人的进击,被夹在两伙强横的劲旅之中,就只能像一群任人宰割的猪羊一般死去,几无反抗之力。

  完颜宗望带着微笑坐镇中军,心里却希望这些契丹士兵死得慢些,不知怎么,他心中总是有着些许的不安,总觉得白胜还能制造出某种奇迹出来,如果这种预感是准确的,那么晚一些追上宋军甚至根本追不上宋军反而是件好事。

  遥望前方白胜队伍的行进趋势,竟是要冲向城西,这是要从城西撤退么?那敢情好!

  待我大金先灭了辽国,再吞了宋国,到了那时候你白胜便只能沦为一介流寇,还能翻盘么?

  完颜阿骨打给出的命令就是杀,而且是一个不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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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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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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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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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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