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骑术的大行家,只通过跑出来的路程和时间就能得出结论,耶律大石断然不可能再追上他。
不论是契丹人还是女真人抑或是西夏人,对马这种动物的了解都远胜大宋人,当世三大产马地,西夏人的横山和青唐占了两处,一度归属辽国统治的、白山黑水之间的松嫩大草原就是第三处。
隶属于辽国上京路和东京路管辖的完颜阿骨打的故乡虎水(今哈尔滨东南阿什河)和虎水附近的蒲裕城(今齐齐哈尔)都是大自然赋予女真人的天然牧场。
然而时至今日,西夏经过了近百年的经营,已经从纯粹的游牧民族转化为半游牧半农耕民族,契丹人也被佛儒两道熏陶得跟大宋差不多了,唯有女真人依然延续着他们马背上的生涯。
普天下的女真人或许没有几个是在马背上出生的,但一定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最最重要的资源,这样的民族对马的了解当然胜于其他民族。
而完颜?母正是这个民族里的佼佼者,他当然知道“耶律大石”骑的那匹黑鬃马虽是他们女真部落放养的优良品种,但是耶律大石似乎根本不懂马,在刚才那个时间和路程上追上他的爪黄飞电,那匹马就已经距离累死不远了。
所以他敢于下马陪着爪黄飞电漫步沙漠,并且自语道:“辽国是真的完蛋了,就连耶律大石这种将领都不懂马,下面的骑兵能好到哪里去?若是连这样的敌人都打不过,我女真人也不用活在世上了!”
虽然料定了耶律大石不可能追上来,但是行走在这异国的沙漠里总是要谨慎些的,毕竟这沙漠中的危险多种多样,不止是身后的追兵。
所以他每走出一段路程总会习惯性地回头看一眼身后,这是一个武者行走江湖必须具备的习惯。
就在他第三次回头察看时,却被身后的景象吓了一跳。
北方的地平线上又出现了一个黑影,这黑影与刚才那一个截然不同,刚才那个黑影是跳跃的,而且伴随着急骤的蹄声,不论是听还是看都能知道是有人骑马追了上来。
而这一次,这一次是什么鬼?
是耶律大石么?不可能!
纵使他轻功再好,也不可能在这个时间直追五十里,不说武者不可能有这个速度,只说即使他有这个速度,又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体力?
在轻功的领域里,抛开窜高伏低和闪展腾挪的身法不谈,仅以适于长途奔袭的功法而论,都是需要极其雄厚的内力为保障的,以爪黄飞电一样的速度飞奔五十里,需要多少内力?
完颜?母简直不敢想象,若是换作他自己凭借内力这样远奔,只怕跑出这五十里后就会内力枯竭,而且他根本达不到爪黄飞电一样的速度。
但如果说这个黑影不是耶律大石又会是谁?在这片沙漠里,内力高于自己的只有一个耶律大石,有理由如此穷追不舍的也只能是耶律大石,从此处往北的五十里沙漠路途之间,也只有这个耶律大石。
只不过不管是不是耶律大石,也不能等到他追上再看究竟!
“哼!我看你能追几程?”
他冷冷地自语了一句,骑上爪黄飞电就开始了第三次飞奔。
这一策马狂奔,果然又将身后那黑影甩得无影无踪。途中还超过了另一位累死战马的逃命者——韦贤达。xǐυmь.℃òm
这货比白胜更不如,生怕有人追过来,没命地催马狂奔,结果直接把马累死在半道上,此刻正步履蹒跚着往南走呢。
听见身后马蹄声音,这货以为是来追他的,顿时吓得瘫软在地,他本来就已经走不动了,何况吃了这一吓。
完颜?母当然不会理睬这样一个人物,爪黄飞电忽的一下从韦贤达的身旁掠过,转眼就消失在后者的视线中。
韦贤达刚刚长出了一口气,摸着跳得咚咚的小心脏庆幸不已,却感觉身边一阵微风飒然,似乎有什么东西正以极快的速度袭向自己,急忙转头去看,却只觉眼睛一花,身后什么都没有。
他揉了揉眼睛,确信身后什么都没有之后,再转过头来,却看见前面似乎有一个黑影隐没在南方的地平线。
我的娘啊,这是什么?刚刚有些舒缓了的心脏顿时又是一抽,别这么吓我了好吧?在吓就吓死了。
这个黑影当然就是白胜,白胜更不会理睬韦贤达,他现在不想干别的,就想杀完颜?母,这是他穿越过来以后唯一的一个必杀之人。
其实他的速度当然比不上全力冲刺的爪黄飞电,只是他走起凌波微步之时发出的声音很轻微,而韦贤达的目力在星夜之中看得又没多远,所以韦贤达没能看见是他在追杀完颜?母。
……
超越了韦贤达之后,完颜?母转而向西,直奔兴庆府逃窜。
爪黄飞电既然能以“飞电”为名,足以证明它的速度奇快,世上任何武者都无法追及的存在,这是物种之间的差别,无法以任何锻炼的方式来追补。
但是当完颜?母再一次驰出五十里,再一次放慢了马速之后,只过了不到盏茶的工夫,却发现身后那黑影又一次追了上来。
这一次他真的骇异了,这是什么人?这都跑了一百里了!怎么他还能保持这样的速度?这还是人么?
他却不知身后追他的人是白胜,而白胜的内力在星夜之中是能够得到补充的,那是源源不绝的补充,这一点就是白胜自己都不是十分清楚。
如果白胜知道这一点,那么在他弃马的时候就无所谓下什么决心。虽然在前往天山的那几天他和方金芝试过了一次马拉松,但是那时的速度毕竟赶不上现在的速度快。
即便是神行甲马也比不上照夜玉狮子、爪黄飞电这种神马,所谓甲马就是假马,假马自然不如真马,何况此刻追的是宝马。
白胜觉得自己如此长途奔行却不会感到疲累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他曾经听师父李碧云说过,说凌波微步这门轻功其实是一门内功修炼之法,只要运行起凌波微步来,走完一遍之后,内力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长几分。
但是他这凌波微步却与师父传授的凌波微步并不相同,因为真正的凌波微步是与内力运行息息相关的。
在以这套步法行走的时候,如何运气,如何吐纳都不能有丝毫差池,必须按照相关的经脉来运行,甚至每一步时真气游走哪个穴道都不能有误差,但有半点失误,这步法就会出错。
凌波微步出错会怎样?非但无法躲避敌人的攻杀和追堵,就是自己都会绊倒自己。
而他的经脉却是毁坏的,穴道是不存在的,若说凌波微步仍可以提升他的内力就有些牵强。
另一方面的原因当然就是星光的补充了,这个可能性更大,只是他还不能十分确定。
完颜?母对后面人的轻功之高,内力之悠长感到畏惧,白胜却对完颜?母的坐骑感到无奈。
这特么什么马啊这是?怎么还就追不上了呢?
这一逃一追的两个人各有各的郁闷,但是逃是必须要继续逃的,追也必须继续追。于是完颜?母再次提速,再一次将身后之人甩开。
如此往复数次,直到爪黄飞电都露出疲态,速度减慢了许多的时候,逃的仍然没能逃的了,追的也依然没有追的上。
与之前的区别是两个人的距离已经变得更近了,而且完颜?母再也无法将身后的人甩得无影无踪。
此时两人的心中对这场追逐的结果都有了数,只要再往前跑五十里,必定是追到的结局。
当完颜?母算出这个结局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这也太离谱了吧?竟然能追死世上最顶级的宝马!这还是人么?
他本来还想等到身后之人的内力枯竭时逆袭一下的,但是现在看来,幸亏没有这样做,如果这样做了,那么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这人的丹田就好像是深不见底的无底洞一样,这得储存多少内力才能支撑这么远的距离啊?他的内力仿佛长白山石洞瀑布的水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绝,永无枯竭之时。
这半个夜晚,两人一前一后在沙漠里奔行了整整六百里!这是一万宋军护送耶律骨欲走了三天三夜的路程!
若不是耶律骨欲急于赶回辽国中京去求援,而韦贤达为了讨好耶律骨欲往死里催促将士们急行军的话,这段路就应该是步兵七天的行程。
而此时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呼吸中感觉到空气里有了些许潮润之意,完颜?母顿时大喜,到了黄河边上了!
只要到了黄河边上,就再也不怕他追了,一方面这爪黄飞电是天生的游泳健将,另一方面,到了黄河就到了兴庆府了,你辽国人总不能当着西夏皇帝杀我金国使者!
他狠了狠心,用力在爪黄飞电的后臀上抽了一掌,把你最后的力量使出来吧!只希望你累不死,这里距离河边绝对没有五十里了,最多也就三十里!
他这里欢天喜地,后面白胜就很是烦躁,当初他带着麻魁护送耶律骨欲回转兴庆府时走过这里,知道这里距离黄河边已经很近了,渡河不是问题,问题是过了黄河就是兴庆府的城墙!
这一段黄河就是兴庆府的护城河。
真的要在兴庆府杀人么?他不是不敢这么做,更不会照顾西夏人的情绪,他只怕他到时候杀不了。
所以他也不留任何余力了,将全身功力全部提聚起来灌于双腿双脚,整个人如同贴着沙面飞行一般。
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身体其它部位完全没有了任何抵御能力,因为他的内力已经全部灌注在下肢之中。这是若有什么暗器或者掌风袭向他的上身,那么他的飞絮功根本使不出来。
如果耶律骨欲看见这一幕,定会把白胜当做神仙下凡,只因白胜现在的速度已经远超前天黄昏时的沙漠冲浪的方金芝!当真形如闪电。
他这一拼命之下,形势顿时发生了显著变化,追与逃之间的距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只剩下不到三十丈了。
完颜?母一边策马一边回头,看见距离在缩短,吓得亡魂皆冒,而当他再一次目视前方时,却惊愕地发现前面出现的竟然不是波涛汹涌的黄河,而是横亘南北的军营!
连营。沿着整个黄河东岸平铺出去,南不见头,北不见尾,给人的感觉是眼前的连营与黄河一样绵长壮观。
三国里的八百里连营是夸张的说法,但是眼前这连营也不知道有多少里路,要想前往兴庆府,就必须通过这道不知纵深几许的连绵军营。
甚至不用看连营上方飘扬的旗号,完颜?母也知道这必是大宋的军队。西夏的军队不会在黄河东岸扎营,没有自己围困自己的道理。
大宋的军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了?不是说大宋与西夏之间的战争是屡战屡败么?这一瞬间他有些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但是这些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必须通过这道连营,此时已经没有可能绕开连营去兴庆府的侧翼了,因为那样势必会被“耶律大石”追上。
指望着大宋帮金国人说话阻止耶律大石么?连想都不用想,当初完颜宗望去京城想要见蔡京一面都见不到,蔡太师岂是谁想见都能见的?若不是蔡京的儿子蔡攸表示友好,宗望出使大宋就是一个灰头土脸的结局。
即便如此也没落得什么好结果,因为蔡攸下台了,被流放到琼州采燕窝去了,据说流放他的主要原因就是他提出了联金灭辽的主张。
由此可见大宋朝堂是何等的偏帮辽国,所以指望着大宋士兵来调解是不可能的,闹不好还会把自己抓起来送给耶律大石。
为今之计,唯有冲营!只希望大宋的将士只防备河西而不防备河东,更希望他们能因为自己单人匹马而轻敌,如此或许有冲过去的可能。
“来者何人?站住!”
爪黄飞电的蹄声敲醒了大宋沉睡的哨兵,完颜?母猜得一点也没错,大宋军营里守夜巡逻的都把注意力放在了黄河河面以及河西的城墙,至于东面的沙漠,只要来的不是千军万马,又有什么打紧?
所以各个将领布置在自己军营东面的哨兵本来就少,而且还都是睡觉的。
西夏都请来辽国的枢密使来调和了,这场仗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只等汴梁城传来皇帝的旨意,允许大家班师回朝,就可以论功行赏,过上一段和和美美的小日子。
但是这匹骏马却是干什么的?偷营劫寨?偷营劫寨不可能是单人匹马啊,让他停下他还不停,嘿,这真是吃了熊心吞了豹子胆了,弟兄们,给我拦住他!
惊醒的哨兵和那些穿戴着盔甲睡觉且被惊醒的士兵们蜂拥而上,必须拿住这捣乱的家伙,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完颜?母当然不会停下马来解释什么,不管谁上前拦截,只在马上就是一记劈空掌拍出,他这劈空掌比起耶律大石来还差了不少火候,但是对付十个八个大宋军卒就再简单不过了。
刹那间大宋士兵稀里哗啦倒下了一片,各个哭爹喊娘,召唤同伴来帮忙。
完颜?母没有下死手,他不想杀掉一个大宋的士兵,这不是他有什么仁慈之心,而是他在给自己留后路,万一冲不过去被大宋的武将给拦住了,他没杀大宋士兵就还不至于与大宋军队结成死仇。
除此之外,双方的语言不通也是个问题,大宋士兵怎会有说女真话的?几十万大军里面一个都没有,那时候就不兴学外语。而完颜?母却也不会说汉语,所以冲营者与拦截者之间没有任何语言上的沟通和交流。只有拦截和清除。
……
太监通常都起的比较早,童大帅身为太监,当然也养成了这一良好的习惯,闻鸡起舞,练一练他的先天至阳诀。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个人享受这种早期的愉悦怎么能行?所以他每天早晨练完功夫之后都会召集众将点卯,不论有没有战事发生。
我这当元帅的都起这么早,你们这些当将领的如何可以睡懒觉?
所以在完颜?母冲营之前,童大帅已经在帅帐里召开了每日例行的军事会议。
今天早晨童大帅就表现的很不高兴,“种师道的西军怎么还没来到?这都多少天了?难道说横山真的那么难打?”
合着童大帅根本不知道西夏的三十万大军去打延州城了,还在按照他的五路伐夏计划说事。
按照计划,其他四路大军分头推进,在拿下各自的军事目标之后同时进攻兴庆府,在贺兰山下完成合围,而现在却只有四路大军完成了计划,并且完成的异常轻松,这就令童大帅对种师道不满起来。
别人都这么轻易的获得了胜利,为何你一代名将种师道反而拖了后腿?
别管童大帅是自言自语还是问计于诸将,总得有人接一下话茬才算上路,不然童大帅岂不是很尴尬?
因此展人龙就说道:“禀大帅,末将曾听人说起,说横山的步跋子是西夏三军之中最强的部分,或许种经略攻坚不利也是有可能的。”
童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道:“咱家岂会不知横山难打,正因为考虑到横山难打,才把横山交给了最强的种师道去打,可是现在看来,种师道枉称最强,还不如你们四路将帅,莫非他恃宠而骄,倚老卖老,想让本帅到他的延州会师不成?”
这话已经是非常严厉的指责了,虽然是在背后,可以想见,若是日后童贯把他今天的话说给皇帝听,种师道被撸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没有人敢接这个话说下去,顺着童贯去指摘种师道不行,因为没人有这种资格;而反过来帮种师道说话更不行,那是妥妥的找死。
就连童大帅比较赏识的展人龙都不再说话了。带着青铜面具的白胜始终是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而平时最喜欢给童大帅拍马屁的韦贤达又不在场。
童大帅闭目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传我军令,再派一批探马去横山延州一带打探,看看种师道进展到什么地步了,若是他真的在故意拖延军机,哪怕他资格再老,咱家也要办了他!”
话音未落,却听见帐门之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即一个充满了惊惶的声音响起:“报!”
童贯就是一皱眉,和平时期慌慌张张的做什么?尖声喝道:“什么事大惊小怪的?就不能稳当点?”
只见一个军校匆匆忙忙奔了进来,单膝点地禀道:“启禀大帅,东面有人偷营劫寨!”
“什么?是哪里的军队?有多少人马?”童贯刚训斥完军校,自己却沉不住气了。
只因为他始终有一个不祥的预感,因为这一仗打得实在是太顺利了,堪称兵不血刃,己方大军除了水土不服生病死的,几乎没有什么死伤就已经打到兴庆府了,这是打仗么?这简直就是旅游!
所以他始终担心西夏人给他玩什么阴谋诡计,比如说先把主力藏起来,等到宋军骄矜、放松了警惕之后再发出致命一击。
因为他这四路大军固然没有什么伤亡,但是杀伤的敌人也是不多,只在那一场野外遭遇战中杀伤了三四万人,但是很显然,傻子都知道西夏不可能只有三四万军队。
童贯不是傻子,他不能不这么想,所以在辽国南院枢密使耶律莫哥和耶律骨欲前来调和的时候,他很痛快地答应了对方的条件,这叫见好就收。
谁跟西夏有仇?反正我童贯没有,圆满完成官家交给的任务,回去就是大功一件,升官加爵指日可待,何必一定要把西夏逼急了拼命?狗急了还跳墙呢。
却不料那军校回道:“是两个人,而且还不是一路的,一个逃,一个追……”
“混账!”童贯顿时大怒,你特么消遣我玩呢?大清早的告诉我只有两个人来偷营劫寨?“来人,把他推出去斩了!”
军中无戏言,这军校的禀报不是戏言又是什么?
那军校吓得面如土色,连连磕头,大呼冤枉。
童贯见其不像是有意耍弄,就黑着脸问道:“你冤在何处?”
那军校道:“来人武功极高,各营值守的将士上前拦阻,都被这两人给打伤了,已经被伤了几百个了,依然拦不住他们,眼下也快冲到中军帐了。”
“岂有此理!”童贯一拍帅案,霍然而起,“众将官!”
“在!”
“随本帅一起出去,看看是什么人有如此之高的武功,莫非是那西夏的什么神僧松巴么?”
他这话还没说完,只听得中军帐东一片嘈杂,喊打喊杀声此起彼伏。
“杀了他!哎呀!”
“快拦住这个人,啊!这人好强的掌力!”
“杀……杀不了啊,弟兄们快闪开,咱们拦不住他。”
童贯听见这些呼声,面色也是一变,他倒不怕来人能把他六十万大军的军营给挑了,他只是从这些将士的惨叫声听出,来人必是以雷霆手段摧垮了这些拦阻,由此可见来人武功之高。
难道是周侗?或者是方腊?
他带着这个疑问率众出门,觉得这个想法很不靠谱,周侗肯定不会干这事,方腊也不至于疯狂到如此地步吧?
他刚刚走出帅帐,就看见一匹通体雪白四只黄色蹄子的骏马冲了过来,来人并不是冲击他的帅帐,而是试图从帅帐的侧翼冲过去,这意图一看便知。
但是来人的武功的确很高,人在马上,双掌连拍,上前拦阻的军士根本承受不住他一掌拍击,纷纷倒地滚向一旁。
不是没人想到贴着地面滚过去砍马脚,但是滚在地面上的人也逃不过他的劈空掌,而且这人似乎对想要砍马脚的士兵下手格外沉重,一掌凌空拍下去,这些士兵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腿。
能以劈空掌力在丈许远近拍断敌人的关节甚至骨骼,这份功力委实令人惊叹。
这都快赶上咱家的内力了,这人是谁?
想到这里他就沉声问了一句:“来者何人,为何要强闯我大宋军营?不说清楚今天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他这声断喝运上了他的独门内功,声音尖锐而又刺耳,声传远近数里,那人听了之后阴鸷的面容陡然露出惊异之色,往他这边看了一眼,却没有回答,打马就从中军帐的旁边冲了过去。
完颜?母当然听不懂童贯说的是什么,他想的是,大宋果然有高手存在,这人的内力竟然比我还高,必须远离他,而若是这人与耶律大石联手,我这条命是彻底保不住了。
童贯见状不禁大怒,正考虑是不是派出展人龙等人先扛一阵时,却见后面又冲过来一个人,这人却是步将,蓬头垢面,一张脸上黑漆漆的混合着血污和泥土,衣衫褴褛得已经不足以蔽体,如同一个乞讨了多年却从未洗过澡的叫花子一样。
这叫花子在千百名大宋将士之中穿插闪躲,灵活自如,但同样是因为他的迂回闪躲,导致他始终跟不上前面的那匹神骏宝马。
嗯?这步法怎么看着如此眼熟,他立即回想起在王黼家里阉了官家的刺客,那刺客逃逸的时候也是使用这种步法的,绝对错不了。
虽然不能认定这个人一定是那个刺客,但是他们之间必然有着极深的渊源!
这个时代里但凡是高超的绝艺都是有着代表性的存在,仿佛现代人使用的名片,一看你用什么武功,大致就能猜到你跟谁学的武艺,因为只要是称得上绝技的武功都是传子不传女、传徒不传婿的。
童贯虽然不敢确定这步法就是天下没有几人会使的凌波微步,但是他能够肯定这个人与那一夜的刺客有着极大的关联。
如果他那次考察边陲回京再早一些,就能看见白胜扛着韦贤妃在大宋文武百官中脱困而出时所施展的步法,如果是那样,他现在就可以断定这个人是白胜了。
但是正因为他没赶上赵佶去太师府送温暖,所以他还真就猜不到这个叫花子是谁。
这人跟前面的人不是一伙的?应该不是,因为这人几乎不攻击大宋士兵,只在不想被前面那人甩得过远之时才会不再迂回,用手掌轻推士兵,迫使其让开道路。
这人的内力也很不俗啊!这人又是谁?难道竟是丐帮中人么?如果前面的那个是敌人,那么后面这个就应该是朋友。
但是他决不能做我童贯的朋友,因为他跟行刺官家的刺客有联系!
想到此处,就再次断喝了一声:“你这叫花子是什么人?可是丐帮弟子?为何擅闯军营?你追的是什么人?”
他本以为这后面的人与大宋是友非敌,应该会回答,却不料这后面的人还不如前面那个,前面那个好歹还瞥了他一眼,后面这个就跟聋了一样,压根儿没理他这茬。
白胜不想暴露身份,因为他若是在此暴露身份,白晟的伪装就失效了,就会引起种种不可预知的麻烦,虽然这件事纸里包不住火,早晚要被人知道的,但是他还是希望暴露的晚一些。
所以他才没有理睬童贯,只怕说话就被人听出来自己是谁,童贯身边可不止一个人认识自己。
你爱拦就拦,反正你不能只拦我,只要你把完颜?母拦下来,我就趁机杀了他,杀完了就走。若是你拦不住完颜?母也没关系,因为完颜?母已经不可能摆脱自己的追杀了。
童贯在众将士之前闹了两个没脸,顿时怒不可遏,喝道:“中军听令,列阵阻截!”
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不会亲自出马与敌人过招的,放着六十万将士看热闹,主帅跑上去干脏活累活?那怎么可能。
哪怕他技痒难搔,哪怕他觉得这两个闯入大营的人都会是他强劲的对手,可以印证一下他的武功是否超过周侗和黄裳了,他也不能第一个冲上去拦截,这叫身份地位所在。
六十万大军分布在数十里的黄河沿岸,在与兴庆府东门隔河相对的这处中军里当然没有六十万大军,但只要有万名士兵组成防御骑兵冲锋的密集阵型,这两人也必然冲不出去。
刀枪如麦穗,剑戟似麻林,他们怎么冲出去?就算是拿一万头猪来挤,也能把他们给挤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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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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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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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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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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