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楷是皇亲,韦贤达是国戚。赵楷为了前途洁身自好,韦贤达却不必考虑这些。
自打西汉末年王莽篡权之后,坐拥中原的历代正统皇室均能做到以史为鉴,严防外戚专权,因此尽管韦贤妃受宠,但是她的亲属在政治上是没有任何前途可言的,开个樊楼混点小钱也就罢了。
当他看见耶律骨欲之后立马惊为天人,暗暗发誓要娶了这个极尽妩媚的女子。
此际五路大军之中的四路围在兴庆府外,带着青铜面具的“白胜”都回到了童贯的身边,他这个监军也就失去了在军中颐指气使的职权。
所以他才毛遂自荐,要求护送耶律骨欲回辽,反正他在军中的地位也不怎么重要。
童贯当然明白韦贤达是什么想法,只不过这事儿与他无碍,他也没必要为此得罪韦贤妃,于是就许了韦贤达的请愿。
为了不使他在路上发生意外,索性也不要四千了,直接拨了一万兵马归其统领,如此兵力,想来从兴庆府到大定府之间再无任何盗匪敢于滋扰。
谈判当日,韦贤达意气风发,率领一万兵马护送耶律骨欲和耶律莫哥从大宋军营出发,从黄河以东直接往北,直奔辽国而去。
松巴和童贯这两位天下顶尖高手在这种场合下不可能擦出任何火花,只是彼此颇为留意,谈判结束后松巴便即返回兴庆府。
只说韦贤达,率领队伍往北行了三日,一路上他战马不离耶律骨欲车前车后,对耶律骨欲百般讨好,只求美人一笑,若不是有耶律莫哥在侧,早就钻到马车里一亲芳泽了。
耶律骨欲感其殷勤,对他倒也客气,一路上与他谈谈说说,说的大多是关于宋夏战争的事情。
问韦贤达此番西夏兵马何以如此不堪一击、大宋的兵锋为何如此之盛?
韦贤达当然说不上来其余三路兵马是怎么攻到兴庆府的,只说他这一路,如何强攻凉州城,他这名监军亲自上阵,在阵前斩杀西夏名将若干,却是一个有名有姓的都说不上来,只拿他听不懂西夏语来遮掩。
耶律莫哥身为辽国南院枢密使,当然对大宋的军事实力很感兴趣,就也加入了聊天之中。xiumb.com
他知道韦贤达是在吹牛,却也不点破,只问大宋军中何人能征善战武功高强。
韦贤达道:“论武功当然是童大帅居首,在下忝居其次,张俊、展人龙、白胜等人排在第三第四四五……若是论智谋,不敢正是区区。”
耶律骨欲道;“我听人家说大宋的白胜很厉害的,你竟然比白胜还厉害,佩服佩服!”
韦贤达一惊,道;“公主殿下是从哪里听说白胜厉害的?”
耶律骨欲道:“我听我姐姐说的,说白胜已经投靠了西夏,可是为何西夏依然败了我就搞不懂了。”
耶律南仙身为皇后,在心忧战局的同时免不了向李乾顺询问一些战事方面的事情,李乾顺有求于她,当然不会对她隐瞒什么,因而耶律南仙是知道“李若兰”收服白胜的事情的。
更何况这事情本来就发生在西夏的皇宫之中,而且据说这个投降的白胜就是当初救过耶律骨欲的白凤,耶律姐妹如何能不留意?就白胜投降这个话题,姐妹俩谈论了何止一次。
韦贤达却对兴庆府城内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当即大惊,说道:“白胜何时投靠西夏了?我怎么不知道?”
耶律骨欲自知所漏了嘴,也有些尴尬地笑道:“啊哟,我这可多嘴了。”心中不免对白胜抱有歉意。
人家白胜投降西夏是秘密,你却把这秘密告诉了大宋的人,这不是坑白胜么?这么对待救命恩人怎么能行?
但是话已出口,再想收回来已经来不及了。
耶律莫哥却觉得这很无所谓,说道:“他既然敢背叛就不怕大宋知道,公主也无需自责。”
韦贤达的心中却是涌起了滔天巨浪,好啊你个白胜,居然吃里扒外,这下我可逮住你的把柄了,等我回到汴京问过姐姐,只要姐姐同意,今后你白胜就是我们韦家手里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之前白胜在凉州城外宣布只围不打之时,他就已经写了一部奏折送回了京师,可谁知没过几天凉州城内的西夏人居然主动投降了。
而且据说守城的精锐将士被调往了其它战场,这份功劳却是轮不到他韦贤达,只因为人家说了,降的是白胜而不是大宋!
真要较真而论,这份功劳就连童贯都捞不着一丝半点,当然,童贯作为五路大军的统帅,多少也能抢到一份知人善任的功劳,但是他韦贤达就不行了,他只是一个监军而已。
此时天近黄昏,队伍继续前行,堪堪到了沙漠的边缘,只需再往前五十里就到了黄河边上了,却遇见了沙漠里最为恐怖的存在,流沙。
流沙流沙,就是流动的浮沙,这种沙子是如同沼泽地一样的自然现象,是可以吞噬人畜生命的恐怖存在。
没有人知道这块沙漠区域是何时变成了流沙域的,这种流沙域的位置并不固定,但多见于水源附近或者是地下水蕴量丰富的地方。
尽管耶律莫哥和耶律骨欲所带的辽国随从里面有这条道路的资深向导,但是他们也没有过进入流沙域的经历。
流沙域向来是沙漠里的一个恐怖的传说。
但是这个传说却被韦贤达这一万大军给碰上了。
他们不知道是如何走进流沙域的,当他们发现这个恐怖的事实之时,一万大军已经在纷纷陷落,人陷落,马也陷落,马车都陷落了。
比沼泽地还要恐怖的是,在流沙中根本无法救援身边陷落的同伴,你救他,就只有跟他一起死,没有另外一种可能。
向导们声嘶力竭地呼喊,提醒着大家不要乱跑,一定要回忆刚才走过的路线原路退回。
但是大宋的禁军哪里见过这种恐怖的所在,根本不听约束,专往那些没有陷人的地方躲避,而那些地方恰恰是等着吞噬他们的恶魔巨口。
尤其是那些惊慌失措四处乱跑的,陷落得比谁都快!
落日的余晖照得沙漠一片暗红,暗红的视野里到处都是高举的双臂和绝望的脸孔,伴随着声声悲惨的呼号,这些脸孔很快被浮沙所吞没,沙漠中就剩下了一双双诡异的小臂和手。
在太阳沉下地平线的时候,这片沙漠中只剩下了寥寥百十个人和半辆马车。
这百十人分散在不同的位置上,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从发现流沙的最初一直到现在,站在原地没有动过。
当然,原地不动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陷落,像他们一样选择了原地不动的人不下数千,但是很显然,那些人脚下的沙地不管动不动都会把他们吞没。
韦贤达的运气很不错,他那匹马停住的地方恰恰是一块硬沙地,最初发现周围的人马车辆纷纷陷落时,他不是不想跑,而是吓傻了。
而现在他清醒了过来,第一个反应就是担心他座下的战马乱跑,第二个想法就是一人骑着一马这得多沉?连忙下了马,又一鞭子把马抽了出去,这种时候,你这畜生如何能与我分享这块宝地?
那匹马只跑出去一丈就被流沙吞了四条腿,哀鸣着陷落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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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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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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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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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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