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修真不怕神,不怕万毒与高人。
一只太古绝情鸟,快意恩仇恋红尘。
如果何玄通翻译过来的内容只是上述这些,那么白胜就是做梦都会笑醒了。只需如此神刀在手,岂非立成天下第一?
什么黄裳、周侗和方腊,什么公孙胜、罗真人甚至九天玄女,哥们儿我是见人杀人,见神杀神!
但是世间的事情岂会如此简单?后面的内容却让白胜从欢喜的云端跌入困惑的深谷。
这龙雀神刀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使的。它对刀主有着极其苛刻的限制!
什么限制呢?先说这龙雀神刀嫉恶如仇,刀主心中但凡有一丝龌龊阴暗,不等刀主拿着它去装逼,先就会被它克死。
换言之,龙雀神刀就是坏人的克星!
何玄通告诉白胜,他写出来的蝌蚪文并不是两种,而是三种!
也就是说那拓片上面并非如同黄裳所说只有商朝古文字和太古神纹,其实还有一种夏朝的古文。
据夏朝的古文记载,夏朝的皇帝启就是被这柄神刀给克死的,虽然他一度把这神刀奉为镇国之宝,虽然他还给这柄神刀起了个名字叫做大夏龙雀!
对于这个说法,白胜深以为然。因为他已经明白了蔡京的病由,这蔡京应该不是吃多了蟹黄包得了高血脂和脑血栓,这蔡京绝对是被埋在他床下的龙雀神刀给克的!
毫无疑问,蔡京绝对是个坏人,至少他也是个贪腐自利的赃官。蔡京是绝对使用不了龙雀神刀的。
然则我白胜就能使么?这个很难说啊!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这世间哪有什么绝对的好人和坏人?
这一刻白胜很想去问问时迁,他把龙雀神刀从卫县北坡带到了东京汴梁,这一路有没有感觉到头疼脑热?
时迁应该算不得是好人吧?偷鸡摸狗掘人祖坟,经常干这些事的人能是好人么?
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是好人?龙雀神刀自会判定!只要不被它克病克死的人是不是好人?
不是!
“说明书”上说的明白,不会被龙雀克死的人只能算作是不好不坏的人!
那么不好不坏的人能不能使用龙雀神刀?答案是不能。
且不说白胜能否作为一个好人而被龙雀神刀认可,只说即便是被认可了之后,也并非立即就能拿着这把刀横扫天下。
限制条件是必须要从这拓片上的文字中参悟出两种武学出来,一种是内功,名称却是不知道。因为当初白胜没能记得完全的一小部分文字,后来又被萧凤“背菜谱”给污了。
若想知道这门内功的名称有两种途径,或者去找金兀术看拓片原件,或者是去卫县地下的殷墟墓穴里去找原版。但是现在白胜却是无从得知。
另一种武功则是龙雀神刀的刀法,名为“屠神”!
白胜猜测,这两种武功就是黄裳所谓的太古神纹了。
也就是说,这张拓片上的文字具有两种作用,一种作用是让得到龙雀的人知道如何才能使用龙雀;另一种作用则是让龙雀认可的得主从这些文字纹路之中参悟内功和刀法。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这龙雀神刀对他来说是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即便是拿到手里又能如何?这根本就是废物一件啊!
但即便是废物也是神级的废物不是?这东西还是要拿在自己手里才好!
万一自己就是那个天下最好的人呢?白胜被这自己个想法给逗笑了,这怎么可能?wWW.ΧìǔΜЬ.CǒΜ
夜已深沉。安道全安全返回,带着喜悦的神情,看来药材搜罗的比较齐全,可以试着配药了。
安道全表示不想配制丸药,只要药理相同,开出药方来直接煎服即可,只是其中每味药的剂量需要根据临床实践来调配。
白胜没有再给安道全配药的时间,路上去配也不迟,总不能一路只配李巧奴吧?就是想这样干,他安道全也没这个能力,胖人在这方面总是比瘦子差一些。
白胜想的是连夜离开建康城,回东京。既然拿回龙雀神刀也无法提高自己的逼格,那么学习红拳就成了迫不及待的事情。
他一路从郓城县走到京师,又从京师来到建康,经历的大大小小各类纠纷战斗不在少数,不论是这些战斗的惊险过程,还是最终巧胜对手所结下的仇恨,都要求他必须立即提高自己的武功。
世上没有好运始终伴随的人物,他不相信自己会永远的幸运下去,若是再不刻苦练武,早晚有一天他会被这些仇家找到干死。
把自己的计划跟两位哥哥说了,安道全和何玄通欣然答应跟着他走,萧凤押着被俘的圣姑自当跟随。然后白胜向安道全问起了李巧奴。
既然安道全已经死心塌地的愿意追随自己,那么带不带李巧奴就已经不是必须的事情了。不过他还是征求了安道全的意见,没想到安道全依然坚定地要求带着李巧奴一起走。
白胜就纳了闷儿了,一个妓女有什么好的?竟值得你苦苦痴恋?又或者你既然如此痴恋,何不娶了回家?反正你老婆也已经死了。
说到此处白胜其实心怀巨大疑问,说医者不能自医这道理人人皆知,可是没听说神医连自己的老婆都治不好的,除非是他不想治,甚至会像另一世的潘金莲对付武大郎那样直接鸠杀。但是这猜测也只能留在心里想想罢了,说出来徒伤弟兄感情。
安道全摆出一副过尽千帆的模样说出来一番道理:妻不如妾,妾不如妓。
白胜立时纠正:不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么?
安道全却说得更加坦然,说哥哥我天生胆小,偷人家老婆可是冒着生命危险的事情,一旦被人捉奸在床,或被扭送官府,或被当场打杀,这事儿划不来。
所以白胜只好答应安道全带上李巧奴,倒是没有违背他当初向李巧奴许下的诺言。
除了当初说好的李巧奴之外,白胜还从翠云居和卿玉堂的妓女中挑选了十名大牌,这是为了给何玄通解决不时之需。
一行人集合完毕,在白胜的率领下,披星戴月往府衙赶去。不论要出哪个城门,不通过黄裳都是不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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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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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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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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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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