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侠武大宋>第五十二章 大恩必须报!
  转眼间时迁已经进入林中,却是立马收住了脚步。

  白胜见状,不禁对时迁佩服不已,同时深感自愧,心说我这哥哥还挺警觉的,莫非第一时间里发现了我的存在,我这埋伏的水平真的是太差了。

  他却不知他修炼过《红拳心法》之后不仅增强了目力听力,而且夜视能力也日益增长。此时真实的情况是这树林里比外面更加漆黑,虽然惯于盗墓的时迁其夜视能力远胜常人,却还不如他白胜,之所以进入树林立马停住脚步,只是因为时迁担心撞到树上而已。

  于是热情招呼道:“哥哥!你怎么才跑进来?我在这等你好久了!”

  他这一招呼不打紧,把时迁吓得打了一个激灵,双腿一软,差点就一屁股坐在地上,我的天,这林子里也有埋伏啊!www.xiumb.com

  没错,这横亘在旷野中的一条东西走向的树林正是时迁预定的脱身之地。这墓穴藏宝的事情又不是只有他才知道的秘密,他久经江湖,如何不知掘墓得宝之后必会成为众矢之的?因此早早就谋划好了退路。

  倘若没能找到这条退路,那么他宁可让那神兵烂在地下,也决计不会犯傻去发掘。掘出来干嘛?送人么?就算人家拿到了神兵,也不会置情给他时迁,不杀他就已经很客气了。

  只不过他万万也没想到,居然有人宁可不去争抢神兵至宝,却留在这树林里守株待兔,这叫他如何不怕?很显然,既然有人在这里埋伏,那么这里就必定是一个埋伏圈的存在,绝对不会是只有说话者一人在此。又或者就算这里只有说话者一人,那么此人必定武功绝高,不怕他时迁跑掉。

  只是他刚刚恐惧了一瞬,却突然感觉这个说话的声音很是熟悉,熟悉得令他惊而复喜,只是这怎么可能?他颤声试探了一句:“白胜兄弟?是你么?”

  “是我啊,哥,你什么时候找了女朋友了?”白胜笑着走了出来,看清楚时迁的怀中正抱着一柄带鞘的刀,难道这就是人们追逐的神兵?

  “女朋友?”时迁被白胜的现代词汇搞得一头雾水,不过马上就意识到白胜说的是那个骑着照夜玉狮子的女人,哭笑不得道:“她怎么会是我的朋友?你听不出她也是想要我怀里这把刀的么?她是参与抢夺金斧子的那群人里的一个,我都不知道她是哪一伙儿的!”

  白胜咂摸着刚才那女子的话语,立即明白时迁说的是真话,而且时迁以往也不曾骗过他,就说道:“那你赶紧走吧,我建议你不要离开树林,就在林中往西跑,绕过卫县县城,因为县城北门还有一批高手要抢你的东西。”

  既然是时迁得了上古神兵,白胜就收起了觊觎之心。不管怎么说,时迁都是救了他一命的人,就算他有着一副后世的灵魂,不怎么讲究为朋友两肋插刀,但是若要他为了神兵去插时迁两刀,这种事他是做不出来的。

  最基本的道德观他还是有的。至于时迁提到的“金斧子”,在如此紧迫的关头他来不及好奇,也就没有多问。

  他一边说一边把潘金莲和阎婆惜刚刚缝制的运动衣脱了,并且沿着针脚将衣服撕成了一缕缕布条,又将这些布条首尾相连打了死结,连成了一条长绳。

  “兄弟你在做什么?跟我一起走啊!”时迁觉得白胜考虑的很是周到,此刻来不及问他为何到了卫县,只担心这位不会武功的兄弟在这场争夺中受伤甚至丢命。

  “我不走,我要在这里替你挡一阵!”白胜禁不住满腔的热血澎湃,救命之恩、兄弟之情,此时不报何时报?

  时迁的眼眶湿润了,用力一把抓住了白胜的手臂,“兄弟,你有什么本事替我阻挡追兵?快跟我走!”

  “哥,你放心!我自有我的办法,我觉得能够追上你的就只有这个骑着照夜玉狮子的女人,我就要挡住她,你快走啊,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白胜甩脱了时迁的手,把结成的布绳绑在了间隔丈许的两棵树干上,他要做个绊马索,他认为只要能让那女人从宝马上掉下来,他就有了跟这女人一战的可能。

  时迁不禁大急,顿足道:“你怎么这么傻呢?就凭你这点本事,别说这个女的了,今晚来夺宝的人你谁都挡不住!在北边抢斧子的那伙人里,刘唐阮小二阮小七这种高手都算是弱的,晁天王天生神力你总不会不知道吧?就是晁天王都挡不住人家三斧头,你留在这里岂不是白白送命?”

  白胜也急了,怒而低吼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跟我叨叨这些?赶紧滚!去汴梁等我,到时候我再告诉你,你弟弟我不是你想象的这么菜!”

  “那好吧,哥哥我先走了,但是你千万要记住,挡不住不要跟人家动武!这女的不喜杀人,但是会点你的穴道……”

  “好啦,快走!”白胜恨不能一脚踹飞时迁,回身用力推搡,却感觉时迁的体重远胜常人,这一把只推得时迁倒退了一步。

  “唉!”时迁重重地叹了口气,跺一跺脚,扭头往西去了,声音从林木中传来:“兄弟,你保重!”

  可算走了,白胜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向林外背面的原野,却看见那女人也正看向自己这边,而包围在女人身边的强梁已经不足十人。

  那女人手中银枪不停,如同一条毒龙般上下飞舞,口中却咯咯笑道:“哟,林子里还有你兄弟啊?怎么?还想埋伏我不成?”听这话音,她分明是听到了时迁临走时的那句道别。

  听见了正好!白胜不惧反喜,若是女人不知道他的存在,兴许这绊马索就白设了,于是大声喊道:“时迁大哥快跑,记得到了县城就去如意客栈找我老婆,我老婆会让知县发兵过来剿匪的!”

  他这一番虚张声势,固然是想让听见的人误以为时迁是跑向县城北门了,另外也有扯虎皮做大旗的意味。果然,那女子听了之后手中的枪招更加凌厉了,显是要尽快结束这场战斗,以求在时迁到达县城北门之前追及。

  白胜见状心头一喜,对自己的计划有笃信了几分,走到绊马索南面的树后藏了,在等候女人中计的空闲里,开始回味时迁刚才的话语,“晁盖都挡不住对方三斧子,那个使金斧子的人会是谁呢?很明显不是李逵,因为李逵使得是一双短柄板斧,是急先锋索超么?似乎也不太可能啊。”

  对于晁盖的武功,他还是有所了解的。不论是从穿越前编剧和导演对晁盖的设定来分析,还是从穿越后在时迁口中听到的评价来总结,晁盖都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物。

  晁盖本是郓城县东溪村的保正,黑道老大。与宋江等人合营地下产业多处。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交天下好汉,并以此闻名江湖。

  喜欢刺枪使棒,身强力壮,不取妻室,终日打熬筋骨。传说邻村西溪村曾经闹鬼,西溪村人经一僧人指点,凿了一个青石宝塔镇在溪边,鬼就被赶到了东溪村。晁盖听闻之后大怒,独自赶到西溪将青石宝塔扛回了东溪,因此人称“托塔天王”。

  别的不论,只说入云龙公孙胜这样的善于呼风唤雨的牛逼人物,在想要谋夺生辰纲的时候也要找上晁盖的大门,就足以证明晁盖的名气和实力!不是公孙胜一个人无法抢劫生辰纲,实在是因为在人家晁老大的地盘上作案,需要主动拜码头,否则日后不好相见。

  据时迁说起,晁盖在当世算得上是一流高手,他的兵器是一件长柄的天王开山刀,据说足有六十斤重,寻常武者拿在手里都会觉得吃力,就更谈不上举重若轻用以杀敌了。

  白胜更知道的是,就是鲁智深那样可以倒拔垂杨柳的猛人,使的一根水磨禅杖也不过六十二斤,按照兵器的重量来看,晁盖至少也得是与鲁智深同一级别的高手,而这样的高手抡起他的天王开山刀来,竟然挡不住对方三斧子,那么这个使斧子的得是多么厉害的人物?

  这个使斧子的人绝对不会是索超,索超虽然也很猛,却猛不到这个地步,而且索超身为大名府梁中书手下的一员战将,又怎会抛开公职跑到卫县来谋夺墓宝?

  他猜想着这个猛人的来历,却又想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那就是这个使斧子的人和眼前这个使烂银枪的女人谁高谁低?听时迁的意思,似乎这女人和那个使斧子的人都在北坡墓穴附近出现过,可是他们之间为何没有动手呢?难道是一伙人么?

  他的思维从使斧子的猛人转到了旷野中这个猛女身上,眼睛当然也始终盯着旷野中的这场鏖战。下一刻,他的心情紧张了起来,因为这个女人终于点倒了围攻她的所有人,策马向树林飞驰过来了,一边驰骋一边喝道:“林子里的人听着,赶紧滚的远远的,莫要阻挡老娘办事儿!不然就把你们留在野地里喂狼!”

  听见女人赤果果的威胁,白胜的斗志为之一夺,却依然不想放弃自己对时迁的承诺,咬牙喊道:“弟兄们都给我准备好弓箭,先射她的照夜玉狮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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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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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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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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