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天气当真是滴水成冰,如非情不得已,只怕没有人愿意走出家门半步。
当然,还有另一种人,身怀依仗的人。
苏妄自然不是普通人,漫天的飞雪中,一袭白衣的他倒骑一只白驴,晃晃悠悠地蜿蜒而行,在白雪上踏出一行弯弯斜斜的脚印,继而被飞雪掩盖。琇書網
白驴本非白驴,只是因为被盖了一层落雪,因此变成了白驴,便如它的主人一般,已被飞雪掩盖的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唯用一对炙热又朦胧驴眼瞪着天地,好似祂做了什么对不起它的似的。
天地自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白驴的事,也犯不着与一只驴计较,更别说是一只喝醉的驴。
没错,这是一只喝醉了的驴,难怪它的走位竟能如此风骚,走了半天始终不见它走过一条直线,至于绕着原地打转这种事,就不要太多了。
大约过了两炷香时间,但见白驴步伐渐渐缓慢,眼中的清明也慢慢多了起来时,一直端坐它背上的苏妄睁开了眼眸。
那是一双纯净如稚子般的眼睛,清晰的映照着世界,又仿若平静的幽泉,深不可测,蕴含着看透世界的力量。
啵的一声,不知苏妄从哪掏出了个青黄色的葫芦,摘下塞子,一股浓烈却清冽的酒香立时充斥出来,弥散在飞雪中,却久久不散。
白驴不禁停下脚步,抖了抖劈头盖脑的雪花,露出了底下黑色的皮毛,用着一种名为渴望的眼神,看向了主人,看起来蠢萌蠢萌的。
驴本是凡驴,盖因一路有了苏妄以采自深山禁地,或断崖绝地之处的灵草酿制的灵酒,不断活络它的筋骨,才能在这飞雪无际的天气中到处撒欢,更在不知觉中苏醒了几分灵性,介于妖兽与凡兽之间。
只是不知道,人间那些武学大宗知道了苏妄如此败家的行径,会不会齐齐讨伐他。
轻轻晃了晃手中的葫芦,一缕碧绿的酒液飞洒出来,只有细细的一线。
白驴,哦不,此时应该称呼为黑驴了,黑驴急忙张开大嘴,准确地接下被它视为生命的酒水,啊嘟啊嘟的叫着,倒是颇为温驯。
不知苏妄的行为,算不算是另类的调教?
“走吧,你这惫货,今日若是再让我在这冰天雪地露宿,明日的酒水可就没了,哼哼!”苏妄磕了磕小腿,也不管黑驴到底能不能听懂,再次闭上了眼睛。
黑驴轻唤一声,似是在讨价还价,见着自家主人无有反应,这才用力一跃,飞奔而起,快若电光,只留下一抹黑色的幻影。
飞雪渐渐被它抖落,露出了四只雪白的偶蹄,与飞雪一般颜色,不知它是踩在雪地上,还是踩在雪地下。
不多时,一人一驴就消失在风雪中。
……
“嘎吱,嘎吱!”
风未定,雪未停之时,一辆马车穿破风雪,自北方而来,滚滚的车轮碾碎了官道上冻结的冰雪。
狂暴的风雪接近马车时,却骤然减速,变得徐徐缓缓,仿佛有一个无形的气场笼罩了马车,将之与外界隔离开来。
若有识货的人在此,必定会惊呼出来。因为这种无形的气场,正是武学大宗所特有的精神领域,通过意志干扰元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外界,难怪这辆马车能在狂风暴雪之中安然无恙。
“人生本就充满无奈,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回想起三年前同样是在这条路上,同样是铁传甲驾车,同样是去往兴云庄的方向,李探花再次发出了同样的叹息。
叹息中充满不幸和忧患,带着强烈的寂寞,感染着周围的空气愈加粘稠,风雪更缓。
“咳咳咳……”
不知何时,淡淡的浊酒气息开始在空气中挥发。
铁传甲担忧的掀起车帘的一角,铁塔般的大汉亦露出了几分柔和,即便知道是无用功,仍然劝了一句:“少爷,这等劣酒就不要喝了,且再忍耐一下,到了前头,传甲定为你打来好酒。”
虽然被称作少爷,但比起当年,李探花的鬓发已经斑白,眼角的皱纹更深了。
唯一不同的是,他雕刻的已不再是初恋的林诗音,而是结发之妻孙小红。
每一次雕刻对李探花而言,都是一次神伤,都是一次打磨刀锋的时候,磨削的却是他自己的心。
但痛苦是无法磨灭的,总是越磨越深。
相同的是,他依然嗜酒如命,形骸放浪若酒鬼。
或许李探花的一生注定了命犯孤煞,当年他解开心结,与孙小红携手归隐,未想红颜薄命,孙小红在诞下麟子之后便撒手人寰,留下他与幼子相依为命。
未免自己的命格害了幼子李曼青,李探花从此远走天涯,将幼子交给天机老人孙白发抚养。
至如今,又过去了两年。
时光仿佛再次轮转了回来,他又踏上了相同的道路。
思及于此,李探花愈加惆怅,重重得饮了一口浊酒,酸涩的酒水刺激得肺腑一阵疼痛,他再次猛烈咳嗽起来。
“吱呀!”
便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了下来,拉车的瘦马不安的踏着铁蹄,吭哧吭哧地喷着寒气。
“少爷,来者不善!”铁传甲好心的提醒了一句,示意由他试试对方的斤两。
“未必!”李探花神色轻松的掀开车帘,未有多少紧张,不是因为他自信心充足,而是因为他早已看淡了生死。
“好酒!”轻轻嗅了嗅鼻子,李探花从空气中闻到一股淡淡的奇特酒香,浓烈中带着一种清静的味道,醉人却不伤神,引得他悄悄咽了口津水。
“但是,可惜了。”李探花无奈的看了眼黑驴,这才将责怪的眼神转到坐在驴背上的苏妄,以他敏锐的五官,自然能感觉到酒香是从黑驴身上传出的。
“何以见得,子非驴,安知驴不识酒?”苏妄哂然而笑,姿态悠然,虽年少,却别有一股仙气。
“李某错矣!”看在对面也有一位“酒友”的份上,李探花也不再计较被苏妄强行拦下来的事情,笑道:“少年郎,你所来何事?”
不知何故,李探花忽然想起遇到阿飞的那年,两人身上有着一种相同的特质——执着。
“试剑!”
“剑在何处?”
“我在剑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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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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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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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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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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