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边境虽时有骚乱,但自有英勇善战的镇南将军坐镇,百姓们毫不担心敌寇会打到家门口来,悠然自得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金陵城,长安街上热闹非凡。骏马林立,彩绸招展,震天的唢呐声响彻云霄,醇厚的美酒香传遍街巷,今日正是金陵知府唯一的千金出嫁的好日子。
熙攘围观的人群中有人低声嘀咕着,“这温大人来咱们这儿得有快十年了吧?不得不说他还真是个好官儿。”
另一人接道,“那是自然,我听人说温大人来金陵之前,是给当今圣上做老师的呢!”
“哟!那可真了不得。”提及天家,众人的神情都变得恭敬谨慎起来。
新帝虽初登宝座,年纪虽轻却很是宽厚仁和,跟先皇一样,轻徭薄赋爱民如子,即使是在距离京城很远的江南水乡,百姓们也是打心眼儿里对他极为尊崇。
“哎哎快看,石家接亲的队伍来了!”人群的目光随着这道声音望去,果然见到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地走来。
当头的那人一身红色喜服,身姿挺拔,面容俊秀,正是本城首富石老爷的幼子石明章。
“听说温大人之所以会与石家接亲,完全是因为多年前的一桩意外。”
“哦?什么意外?”
“几年前温夫人携带温小姐上山上寺庙祈福,不想在山上遇到了歹人,正是石公子救了她们。”
有人不信,“石公子现如今才十八岁,多年前不过是个小少年,又如何从歹人手中救人?”
那人道:“这其中缘由我怎么知道,我也只是听别人说的罢了,说是正因为有那次的救命之恩,温夫人才与石夫人定下了这门亲事。”
“如此说来,温小姐与石公子的缘分天定啊。”
“正是正是。”他们正说着话,忽见温家大门一片混乱,有一位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满面急色地跑到石公子面前,低声说了些什么,石公子面色一变,当即翻身下马直奔府内。
“怎么了这是?”
“发生什么事了?”
好奇疑惑的声音被掩盖在热闹的唢呐声中……
温府内,温华一脸愠怒地看着跪了一地的仆从丫鬟,沉声问:“小姐什么时候跑的,你们就没有一个人知道?”
一片让人窒息的静默。
上好白瓷盏被扫落在地,发出清脆的破裂声,地上的众人身形一震,低着头不敢出声。
温夫人虽也着急但此时只能勉强按捺住,放缓声音道:“老爷,您别动怒,当务之急是要先派人去把给晏晏找回来,人家明章还在这儿等着呢。”
她歉意地看向一旁立着的红衣少年,愧疚道:“明章,都怪我教女无方,才会使好端端的婚事弄成这样。”
石明章拱手道:“温姨您这就太见外了,晏晏是什么脾气明章自然是知道的,她一时贪玩闹闹脾气也属正常。成亲早一天或晚一天都可以,我只是比较担心她的安危。”
担心天王老子也不用担心她,偌大的金陵城她哪里没去过?
温夫人叹了口气,外人都道温知府娇养了一名千金小姐,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她这个女儿不仅喜好舞枪弄棒,还习得了一身好功夫。
表面上是个娇滴滴千娇百媚的大小姐,骨子里实则是个大大咧咧豪气万丈的假小子。
“这个你放心,晏晏不会有事的。”温夫人眉心微蹙,就是不知道这次她又要跑到什么地方躲起来。
之前也不是没有过这种情况,晏晏性子野,在闺房里坐不住,隔三差五地就会溜出去。她总是会在天黑前回来,暗中跟着的侍卫回来禀告也没发现什么不妥,时间久了温夫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晏晏是她极为珍贵的女儿,她只希望她能过得开心,并不想把世间对于女子的种种枷锁也加在她身上。
老爷虽有过指责,但都被她一一给挡了回来,“多年前我和晏晏差点儿死在歹人刀下,从那时起,我就想着只要她平安健康,她要什么我都给她。”
“现如今她只是调皮一些,老爷,晏晏也是你的女儿,难道你就不能接受她这样的性子么?”
温老爷沉默半晌,接受了。
温晏要跟着师傅学武功练刀剑,他一面斥责她整天不学无术,一面又花重金买了把绝世好剑送给她。
温晏要扮成男装跟一群小子骑马打猎,他表面虽然皱眉训斥,但背地里却特地从京都寻了匹宝马牵到她面前。
温晏要什么他就给什么,他以为这样女儿就会开心满足,按部就班地嫁人生子安度一生,却没想到她竟然会在成亲当天逃婚。
这无疑是重重地打了他的脸,让他不禁怀疑——那个虽然性子很野但却笑得很甜的小姑娘,到底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若真是亲生的女儿,会这样气她爹?会这样不管不顾把一个烂摊子丢给她爹娘兄长处理?
越想越气,温华一拍桌子,胡子都歪了两分,怒道:“阿谦,你速速派人去找温晏,找到她就立马把她押到我面前。”
看来爹是真的动了怒气,都直接称呼妹妹的名字了……温谦心中禁不住为妹妹担忧,不知这次被抓回来又要被关多久的禁闭。
他心神微敛,道:“爹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妹妹安全带回来的。”
石明章看了看身姿挺拔的大舅哥,微微垂下眼帘,虽然很不可思议,但他内心里,并不是很希望晏晏可以回来……
他希望她已经跑得很远很远,过上她想要的潇洒自在的生活,这样……他也就不用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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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簌簌,金陵城南庆门,高大敦实的城墙下支着一张桌子,两个高大的士兵立在两侧。桌后坐着一名身着官兵服的中年男子,他正提笔写着什么。
面前站着一溜儿普通百姓,青壮年男子居多,正是征兵入伍的现场。
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从粗壮的梧桐树后探出,眼睛的主人似乎很是好奇,不住地打量着这一切。
眼看着日头渐渐西斜,越耽搁她就越不可能逃出城去。早已换了一身行头的温晏在树后略微整理一番,继而昂首挺胸地朝那张小桌儿走去。
排了片刻的队,等轮到温晏时,她早已给自己编好了一个身份。
“这位官爷,小人之前错过了报名,不知可否行个方便,破例允许我当场报名入伍?”
负责登记的人抬头看了她一眼,语气很是轻慢:“你多大了?怎么看着如此干瘪?瘦了吧唧的到军营里能干什么?想蹭饭吃去别的地儿,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ωωω.χΙυΜЬ.Cǒm
温晏虽功夫不错,但毕竟是个姑娘家,虽比同龄小姑娘高挑,但是在一堆男子中就显得略微矮了几分,再加上她身材纤细,脸上脖子特地抹了炭灰,裹着宽大粗糙的男装看上去瘦弱又脏兮兮的,也不怪被人瞧不上。
“官爷,小的已经十八岁了,虽然小的长得瘦小,但天生力气大,不怕苦不怕累,军营里什么脏活儿累活儿都可以交给我的。”
那人顿了顿,见她语气诚恳,虽长得黑乎乎的一双眼睛倒很是灵动,不由地动了几分恻隐之心,问:“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氏?”
“小的名叫阳安,扬州人氏。”
白纸黑字记录好之后,那人给了温晏一张文牒,“仔细收好,西南边境可不好挨。”
温晏龇牙笑了笑,“多谢官爷,小的心中有数。”
她虽没去过西南,但从夏启口中听说过许多那里的事,蛇鼠蚊虫极多也极霸道,被蚊子咬一口要起一个老大的包,又红又痒极为难受,而且天气湿热,与湿润养人的江南水乡完全是两个世界。
尽管夏启说得很吓人,但温晏对西南还是心怀憧憬。长这么大她还只去过京都和金陵两个地方,除了诗酒要趁年华,走出去见识更宽阔的世界也须趁年少。
因此她逃了婚。
倒不是她只自私地想着自己,而是因为一来她知道明章哥哥其实心有所属,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对他也只是兄妹之情,并无他意,如此结合只是互相耽误对方罢了;二来她也清楚爹娘的脾气,会恼她一阵儿等时间久了便会开始想念她。
况且还有明章哥哥在,他性子最是温柔好说话的,肯定会向着她的。
等她到了西南落了脚,她再写封信给家里报平安好生道歉,想必爹娘也就不会过多地责怪她了。
跟着大部队赶了许久的路,秋日渐浓,但一路所见的风景却仿佛再次回到了夏日。抵达西南边陲小镇时已是初冬,但温晏仅着一件薄衫也没觉得冷。
西南果然潮热多虫,当晚温晏身上便被咬了好几个包。她擦了夏齐给的药膏略有缓解,在看到乌泱泱躺了一排的男子后忍不住轻叹一口气。
酸臭交加的味儿直冲天灵盖。
军营里自然大多是男子,女子也有,身份是厨娘或者是军.妓,像她这样女扮男装的估计就她一人。
温晏扯了扯胸前紧绷的束带,潮湿燥热的空气宽泛些许,肺腑之间这才略微觉得好受一点,帐外黑黢黢的,她闭上了眼睛。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无论结果如何,都就只能继续走下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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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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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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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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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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