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网游之超级代练>第三百三十四章 沙漠丛林盗贼团
  吴斯转头看了一眼,这是名六十多级的熊族狂战士,多半是NPC,佣兵工会有很多游离状态的NPC,可能今天能看到明天就见不到了。

  这些NPC可能会发布任务,也有可能成为玩家的佣兵,运气好的话还能遇到实力超凡的佣兵,因为这些原因,每天总是有各种玩家在佣兵工会流连。

  吴斯完全不想理会他,低头看着沙漠丛林盗贼团的资料,熊族狂战士顿时更加愤怒了,举起大板斧就朝吴斯砍下来。

  死亡转身用左臂上固定着的盾牌挡下斧头,冷漠的目光看向对方,眼睛中跳动着的灵魂之火吓了熊族狂战士一跳,好似感觉到一股来自灵魂的颤栗。

  感觉到威胁的熊族狂战士刚想退缩,后面的佣兵纷纷起哄,说着一些吴斯听不懂的方言,大概就是在嘲讽这熊族狂战士,只见他又鼓起勇气,板斧上浮现一层白色光芒准备施展技能。

  柜台前的狐族NPC连忙喝道:“先生,工会内禁止打斗,有什么恩怨的话到外面去解决。”

  熊族战士完全不管,高举板斧再次劈了下来,死亡迅速抽出骑士剑在攻击到自己之前将剑刺入熊族狂战士的胸口。骑士剑透体而出造成一千多点伤害,拔出剑时迅速旋转剑刃制造出细密的螺旋剑气,每一道剑气造成一百多点伤害,数十道剑气轻松将这中阶六段的狂战士秒掉。

  这里的玩家都在三四十级左右,中阶六段的NPC对他们来说已经很高端了,眼前却被一名神秘的高等级骑士一招秒掉。现版本的骑士攻击伤害挺不错,可以和剑士媲美,但就算是中阶七段的剑士也没法一个技能秒杀掉中阶六段的狂战士,除非这剑士达到了高阶!

  在这种边陲小镇,高阶NPC少得可怜,吴斯当初在克拉克镇发现卡洛斯有高阶狂战士的实力,都惊喜的不得了,抱上高阶NPC的大腿可就好过多了。

  吴斯抬头说道:“抱歉,我知道在佣兵工会内禁止打斗,不过这家伙欺人太甚了。”

  狐族NPC没有因为吴斯是人类就偏袒那名熊族狂战士,她略带愧疚的笑了笑:“这是他自讨苦吃,佣兵工会本应该给所有在工会内的人提供安全保障,但是我们这镇子太荒凉了,没什么厉害的高手,就一直没有聘请。”

  “嗯。”吴斯没有太在意,不过心中对兽人帝国稍微有了一些改观。

  这里的NPC没有想象中那么仇视人类,有熊族狂战士这样的NPC,也有狐族NPC这样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存在歧视,同样也存在许多知晓事理的人。

  死亡给了一个下马威,顿时再也没有NPC来找吴斯的麻烦,不少想要上来搭讪的玩家都被瘟疫和死亡拦着,玩家们惧于死亡展现出来的实力,也不好意思硬闯,想要给吴斯这名“人类NPC”留一个好印象。

  沙漠丛林盗贼团是格尔格斯荒漠上比较出名的盗贼团之一,也是最臭名昭著的盗贼团。不是所有盗贼团都以打家劫舍为生,但沙漠丛林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他们欺软怕硬,从不招惹县级以上的地区,只在附近几个小镇作乱,市里也围剿过几次,都没取得良好的成果。

  后来由域政府把清剿沙漠丛林盗贼团当做任务发布在了佣兵工会,期望有实力强悍的民间战队或公会去将盗贼团给灭掉。

  “团长是高阶七段的实力,高层中还有一人是高阶七段,其余都是中阶六段以上,总人数在六百人左右。”吴斯瘪了瘪嘴,沙漠丛林盗贼团的实力只能算一般,高阶战斗力才两人,总人数也不是很多,和盘踞在阿尔卡行省的契魔佣兵团差太多,能够多次逃过围剿,都是因为他们对荒漠的熟悉。

  吴斯手下有高阶八段实力的死亡,现在瘟疫也回到了高阶七段,但因为他是吴斯的佣兵,没办法发挥出全部实力,远远无法和死亡相比。m.χIùmЬ.CǒM

  好歹还是可以施展出瘟疫光环,双重光环加持下也有很不错的战斗力了,吴斯自身算一个普通的中阶七段狂战士战斗力,开启神力盔甲的状态下硬扛高阶七段的NPC也不成问题,运气好的话说不定真能干掉沙漠丛林盗贼团的首领。

  “这个任务我接了,应该不限于必须是巴鲁帝国的佣兵才能接取吧?”吴斯询问道。

  狐族NPC迟疑了一会说:“没有这个限定,人类先生,我不得不提醒一句,沙漠丛林盗贼团展示出来的实力虽然不强,但他们对这片荒漠十分熟悉,很难对付的。”

  “没事,我是冒险者。”吴斯见状就接下了任务,查看出现在自己任务列表里的详细介绍。

  注册成为佣兵工会的会员只需要缴纳1银币的手续费,吴斯早在克拉克镇的还是就注册成为了佣兵,99%以上的玩家都有在佣兵工会挂名,光是每人1银币的注册费都让佣兵工会进账上百万金币。

  佣兵从S到D分为五个等级,从D级佣兵升级到S级佣兵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以及众多高难度任务的挑战,升级到某一级的佣兵以后,如果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指令数量的任务,同样会再次掉级从头再来。

  因为接取任务没有等级限制,D级佣兵照样可以接S级任务,不是专业混佣兵工会的玩家都懒得刷佣兵等级。

  吴斯是一名光荣的D级佣兵,清剿沙漠丛林盗贼团是A级团队任务,看上去差距很大,不过佣兵等级不是衡量佣兵实力的标准,像伊乔沫、枫叶风这样的顶级职业玩家,不还是挂着D级佣兵的名头。

  ……

  荒凉的沙漠,惨白的灯光照射在地面上,渐渐入夜,除了佣兵工会或是酒吧这样热闹的场所,大多数地方已经没有了灯光,整座荒漠中的小镇陷入了沉睡。

  风沙拂面而来,吴斯挥了挥手,就像起雾了一样,空气中弥漫着沙尘,能见度只有几十米。

  奥格洛马在身旁淡淡的说道:“无私,你真的打算去灭掉那什么沙漠丛林盗贼团吗?这好像不是你来兽人帝国的主要目的吧。”

  吴斯耸耸肩说:“反正现在完全没有戮血之剑的线索,就当赚赚外快,说不定还能借此获得域政府的表彰,和高级别的兽人接触,从他们口中获得有用的消息呢。”

  “这倒是一个办法。”奥格洛马难得没有否定吴斯的想法。

  “老头你有什么办法么?真要我没头没脑到处去找?”吴斯用眼角瞥着他。

  奥格洛马冷笑一声说:“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很效率,不过你还没那能耐扛住。”

  “说说看。”

  “我操控狂热之剑逸散出神力,将一份神力分散到极为稀薄,扩散上百公里范围,范围内所有神器都会产生共鸣并被我感知到。”奥格洛马一脸自傲,“但是有一个很明显的缺点,稀薄的神力没办法掩饰自身,所有圣级以上的生命都会感知到狂热之剑的存在,尤其是这个国家的半神,你觉得自己能够在一群圣级和半神的手中保住狂热之剑?”

  “这还是算了吧。”吴斯白眼一翻,这是真的不敢,就算是圣级强者,也不敢这么嚣张的暴露出自己身上有神器。

  “那你就慢慢找线索吧,我现在随时保持着神力逸散的状态,你放心不会被发现的,探索范围只有一百米,戮血之剑进入我一百米范围就会被我发现。”

  吴斯无奈的盯着他,一百米和一百公里,这范围也差得太多了,兽人帝国疆域这么大,一百米的探索范围几乎可以忽视。

  简易的城墙上几名兽人士兵在打瞌睡,城门紧闭,只有一扇小门供人通行,看守城门的士兵强打着精神站岗,吴斯走出城也没人来盘查询问。

  夜间进出城的玩家都极少,吴斯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荒凉,和阿尔卡行省遭到陨石摧毁后的死寂是另一种不同的感受。

  明月高悬,白天出没的怪物进入休眠,换了部分夜间出没的怪物,这些怪物适应黑暗环境,拥有玩家无法比拟的黑暗视野,是天生的黑夜杀手。

  吴斯换上两件增加黑暗视野的首饰,勉强将视野提升到五十米,火把或者照明晶石虽然能够提供良好的视野,但也会成为众矢之的。

  瘟疫和死亡在白天靠双眼视物,在夜晚可以切换使用灵魂之火来探查,视野不受任何影响,有他们在给吴斯预知危险,一路上倒也都很安全。

  一只不长眼的沙漠毒蝎从地底钻出来想要偷袭,被死亡一剑穿体而过,留下一小截生命值,吴斯连忙一个技能砸了过去,完成沙漠毒蝎的终结一击,获得这只怪物的大部分经验值。

  “要不是有死亡在提醒,这些从地底发动突袭的怪物还真是防不胜防。”吴斯喝下一小瓶解毒剂,刚才沙漠毒蝎发动偷袭的时候率先用尾针给吴斯下了毒。

  瘟疫在吴斯身后说:“大人,地图上标识的沙漠丛林盗贼团活动据点之一就在这附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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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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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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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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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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