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豫顿了一下:“我先去拜见母亲。”
母亲这么多年终于同意自己与罗小娘子成婚,自己回府第一件事肯定是拜见父母。
那门房犹豫了一下:“夫人不在府中,去看状元游街了。”
卫豫愣了一下:“看状元游街?为何?”
母亲从不爱去凑这种热闹,理由如下:“这两三百人在街上溜达,有何可看的?新科进士不也是两条腿走路么?跟常人溜达有何不同?”
你要是说进士们是骑马游街,她更有话说了:“谁没骑马游过街?他们骑的马还能有黑旗军骑的好看不成?”
那倒也是,这三百进士里总有一些家境不是太好,日常又只会苦读诗书手无缚鸡之力,平日也不曾有过骑马的机会,到了骑马游街时还得官差扶着上马,紧张得只敢紧紧抓住马的缰绳生怕掉下去,跟黑旗军的架势那是完全没法比。
事实上身为亲儿子,卫豫自然是清楚母亲为何不去看状元游街的,可今日母亲竟然破天荒地去看了游街,难道是外祖家有亲戚考中金榜吗?
“可是江南王家有人中榜?”卫豫问道。
“不曾听闻,夫人是去看安平县主的爹游街,他是今科状元。”门房答道,如今卫国公府跟张府来往密切,府里的小主子们甚至去了张府进学一个月,他们都是知晓的。
状元竟然是五弟心悦的小娘子的爹。
卫豫微微笑了一下,往自己的院子里走去。
卫国公夫人如今就坐在整条街道观看游街最好的位置上,跟萧元锦姐弟俩坐在一处,一起的还有府里的媳妇儿孙们,孩子们如今跟张府都很熟。
“安平姐姐在那。”府里最小的卫立宸惊喜地说道。
卫国公夫人顿了一下:“宸儿乖,记住了,那是安平姑姑,不是安平姐姐。”
“可她只比大哥大一岁啊!”卫立宸扑闪着大眼睛,继续往窗外看着:“安平姐姐手上拿一根棍子,谁敢乱跑就打谁。”
卫国公夫人和媳妇们也看到了。
“这孩子,还是收敛些的好啊!不然只怕她爹还没入衙就得记上一笔了。”卫国公夫人嘴上虽是这么说,心里却很满意,这不是个怕事的。
萧元锦倒是挺奇怪的,她早早就去张府告知自己订好了位置,安平却说要跟着她爹走,如今看来,她的架势也不少呢!这跟往日的她可不一样,往日的安平最烦身边跟着一堆护卫了。
张晓瑛对面的人群里,罗小娘子也好奇地看着游街队伍里的状元,一边拉着罗母的手:“娘,您看那状元比旁人都黑。”
罗母笑笑,心情复杂,她们今日早早赶着进城,就是为了赶上观看这难得一见的状元游街。
状元游街啊!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看上这一幕。
在今科进士们脚下的街道上,曾经也行进过另外一群人,而她也在行进队伍中,他们群情激愤,口中高喊“宁肯玉碎,不为瓦全!”“誓死力争,还我青岛!”“收回山东权利,废除二十一条!”。
那年她才十六岁,还没有身边的闺女大,是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一名入学不到一年的学生。
她家是福建数一数二的茶商,她虽是姨娘所生,但天资聪颖,读书写字比家里的兄弟姐妹们都好上许多,父亲也算开明,她被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录取后,很顺利地到了京城求学。
然而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道啊!如果不是到了京城,她也以为世界也像她们家中的茶场一样,到了季节就该采茶,采了茶就该制茶,制好了就拿去出售一般周而复始平静安详。
到了京城她才仿佛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这世界,学校的功课对她来说不算难,她有大量的时间去探索,去读书看报,去参加各类讲座,接触各式各样的人,接受不同的思想碰撞。
然而还没等她毕业,家中来人接她回去,说她生母病危,要见她最后一面,她慌忙跟着来接她的二哥回家,到了火车站,趁着她二哥不备,一个小贩模样的人塞了一个小包袱给她就快步离开,眼神紧张。
她认出那小贩是她奶娘的儿子阿荣,赶紧进了茅房打开包袱,里面是她母亲贴身戴着的一块玉佩和二十块大洋。
她意识到不对劲,这块玉佩母亲不可能离身,即使是重病也不会把它交给阿荣,接她的二哥也不是她的同母兄弟,只是平日与她往来还算密切。
她出了茅房,阿荣果然在不远处盯着茅房门口,她走过去问他怎么回事。
“小姐快逃,老爷要把你送给吴三爷当姨太太,那吴三爷已经有了二十八个姨太太,还死了十三个。”阿荣眼神急切。
“我娘呢?她身子怎样?”她问阿荣。
“她身子没不好,就是她让小的来找小姐,让小姐不要回家,小姐快跑!”
二哥的人已经发现了他们,正往这边赶过来,阿荣拉着她就跑,在京城两年多,她还是比二哥的人更熟悉京城,没费多大劲就摆脱了他们。
然而从那以后她就被迫隐姓埋名跟阿荣一起东躲西藏,那吴三爷是当地军阀,听说她在京城读书,觉得有一个知书达礼的新式女性当姨太太面上有光,就直接找她父亲要人。
那是个有枪就有一切的年代,她父亲不敢违抗,只能照办,吴三爷生性残暴,死在他手中的花季少女不知几何,她生母不愿眼睁睁看着女儿被推进火坑,便偷偷让阿荣来找她告知真相。
她不能再继续学业,因为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好在有师兄师姐们的帮助,她换了新身份,成了一名坚定的苏维埃战士,先后在各地从事秘密工作。
后来她被叛徒出卖,组织上把她转移到苏区,接着跟随队伍反围剿,经历了各种难以想象的危险和困境。
最后在一次反围剿斗争中,她和战友们在当地人的帮助下,把三名重伤员藏在茅台镇的酒窖中,敌机飞来时,几名当地孩子好奇地看着飞机和投下的炸弹,她扑过去,醒来后就成了黔中豪族杨家的儿媳妇,闺名罗婉君。
牺牲前她已经成了家,丈夫就是阿荣。
那一年阿荣把她安顿好确认她安全后,就偷偷回了家中看了他们两人的母亲,但是他在当地已经成了通缉犯,罪名是诱拐良家妇女。
他又一次逃出来,再也没有回过家乡,此后在江西成了一名游击队战士,他作战勇敢,很快就成长为指战员,她从白区转移到苏区刚好就进到了他的辖区。
她俩再一次碰面已经是分开了八年之后,见面时两人都大惊失色,当时阿荣作为当地的军事首长接见刚刚从白区转移来的同志,让他们安心留下来工作。
命运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他们成了家,夫妻感情非常好,他们也有过孩子,然而战火纷飞,在一次次的转移中只能把孩子托付给了当地的老乡,她牺牲的时候,肚子里还怀着他们的第二个孩子。
对她来说,那充满火与血的岁月才过去了不到二十年,一切都还历历在目,有如昨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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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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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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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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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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