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打败北胡蛮兵了吗?为何还要起兵出征呢?莫不是要把北胡王庭都给灭了?
再一看行进在队伍中的还有一队胡人,他们更疑惑了。
这些胡人抓了不是应该都砍了吗?怎的还骑上高头大马看着倒像护起来似的?
在众人不解的眼光中,最后一辆辎重车辆驶出了邺城北城门。
…………
到了双方约定的地点,黑旗军停下列阵,穆多尔所在的部落达尔罕部余下的八千多兵将早就在此等候他们的王子,另有一些其他部落的高级将领也带了亲兵排在等候的队列中。
上万人的胡兵规整肃立,气势俨然,待到穆多尔驱马行到近前,随着一声口令,齐齐单膝下跪,口中高呼“恭迎王子!恭迎王子!恭迎王子!”声振苍穹。
穆多尔深知自己今日被一致推举继承汗位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父汗留下的继位书册,更多的原因是各部落为了平衡各方势力达成的结果,他决心要靠自己的能力去把这个汗位坐稳。
他坐在马上提气高声道:“众位叔伯兄弟,巴库图骄横跋扈,残暴虐杀,不顾道义攻打王庭,杀我父汗,致使我痛失父汗,诸位也痛失了家人亲友。
如今巴库图已被大乾军队所诛,但是他的儿子和兄弟还霸占着王庭,作威作福。
如今我穆多尔要杀回王庭,为父报仇,为死去的部族乡亲报仇!尔等要与我同去吗?”
“誓死追随王子!杀回王庭报仇!”
“誓死追随王子!杀回王庭报仇!”
“誓死追随王子!杀回王庭报仇!”
先是一个声音高声回应,后两声就是上万人的齐声高呼,呼声中带着悲愤,许多人热泪盈眶。
穆多尔一拉缰绳,身下马蹄高高扬起,伴随着马儿长长的嘶鸣,他扬声高喝:
“整队出发!”
卫靖冷眼看着,心里却不合时宜地想到了一个问题——成千上万的儿郎,张小娘子肯定可以选出三五个的吧?
……
张晓瑛不知道卫靖在操心她的婚事,她正对着王妃要她选的一堆皮毛发愁。
王妃的弟弟来接穆多尔的时候送来了很多物资给姐姐,其中就有各种皮毛,最多的是羊毛,她挑了最漂亮最好的出来要给张晓瑛做衣裳。
这孩子天天一身灰扑扑的袍子,作为北胡联盟目前唯一的公主,这哪能行,之前没条件,现如今东西都送到了,没道理还让孩子这么穿。
这次来的还有二十几个北胡的侍女,从三四十岁到十四五岁都有,原来的汉人婢女就留了两个,主要是为了方便王妃对外传话。
这些北胡侍女们围着王妃和张晓瑛说说笑笑,气氛热烈又温馨,张晓瑛猜测她们是在讨论自己适合穿什么颜色什么式样的衣裳,毕竟刚刚有一位三十岁左右的侍女已经帮她量过身材尺寸了。
王妃问她:“堇兰喜欢什么样的?阿姆让人给你做。”
张晓瑛能喜欢什么样的?她一个野生动物保护主义者,虽然可以理解古代人民出于生存需要进行围猎,但是要她把这些明显是野生动物的皮毛穿在身上,心里还是免不了有负罪感。
她最喜欢穿的其实就是羊毛衫了,可宽松可贴身,保暖度十足,而且跟直接制成皮毛一体的袍子比起来,羊毛衫可适应的温度范围就大得多,有些羊毛料子的衣服,甚至可以在气温二十几度的时候穿着。
有谁会在气温二十几度的时候穿皮毛一体的袍子呢?如果有,那人不是身体有问题就是精神有问题。
但奇怪的是这个朝代羊毛不少,羊毛织品却不多见,更不用说在现代社会各种颜色各种样式的羊毛衫了。
而在现代社会的历史上,毛绒线传到我国,已经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情,在能看到的最早的照片里面,国人在冬天不是穿皮袍(里子是各种皮子,外面是绸缎或布)就是穿面袍(里外都是布中间絮棉花),肥肥大大,特别是小孩子,像一个个圆球。琇書網
而最先手工编织织毛衣的,是来华的外国人,慢慢很多有钱的较时髦的女性也开始学习手工编织毛衣。手工编织毛衣和丝绸等使用各种布料的衣物制作相比,有着很大的灵活性。
使用丝绸棉布等制作衣物从原材料到成衣需要3个过程:纺线、织布、缝制;手工编织毛衣只需要两个过程:纺线和编织,在编织的时候,除了毛线,仅需要几根细竹针。如果说梭织产品更适用于大规模生产,那麽编织更适合个人劳动。
另外手工编织毛衣的盛行曾经使得毛线工业迅速发展,就是在艰难的战争年代,很多民族工业都被迫停产,而毛线生产工业还是能维持产业。
而在当下的生产力水平之下,手工编织毛衣完全可以为广大的女性提供一条增加收入的途径,而且跟刺绣相比,对眼睛的劳损还没有那么大。
当然男性也可以参与,张晓瑛老妈参加的手工编织兴趣班里,其中一位老师就是一个帅气的小哥哥,他拿出来的毛衣花样每每都让人眼前一亮。
“阿姆,为何不用羊毛纺纱织成衣裳穿呢?”她没有答王妃的问题,毕竟不能说“我都不喜欢”,那样会伤了她的好意。
她发现王妃她们也是直接把皮毛一体制成袍子穿在身上,羊毛更多是制成了各种毯子披着,粗糙些的当成地毯,甚至还有编成绳子的使用的。
羊毛绳!想想多奢侈!但这就是王妃她们日常所用必不可少的物品而已。
听到张晓瑛的问题,王妃笑了:“不好看,也不好穿。”
可不是,制成像毯子那样的料子要做成衣服,自然是既不好看也不好穿。
“阿姆,我阿娘会用纺好的毛线织成衣裳,您看哪位姐姐学得快,让她去跟我阿娘学学。”张晓瑛提建议。
她自己是不会的,会也没有时间教,反正她老妈在家忙的也是这些事情。
“那种法子织出来的衣裳又好看又暖和,还省毛。”
她身上刚好有一件她老妈以前的作品,当下就解开外袍露出来给王妃和她的侍女们看。
这是一件浅粉紫色的毛衣,用的是最普通的平针织法,V字领,宽松款,因为是她穿越前的衣服,现在的她穿着又长又大,反而更像这个朝代的服饰。
这件毛衣果然成功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她们啧啧赞叹,想摸又不敢摸。
“这衣裳竟然是用羊毛织成的。”王妃感叹,她伸手摸出来确实是羊毛的手感,却更加柔软舒适。
“这衣裳就是我阿娘织的。”张晓瑛适时说了一句。
只要羊毛的功能被更有效地利用,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暖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围猎就会相应减少,那些有着美丽皮毛的野生动物的生存机会也就更多了。
“你阿娘愿意教给我们吗?”王妃有些迟疑,毕竟这也是一门手艺,她们草原上靠手艺吃饭的人家都是能得到特别敬重的。
“愿意的。阿姆一会就让两位姐姐跟我回去,很快就能学会了。”张晓瑛点头说道。
“好!”王妃也点头,又笑咪咪说道:“这些皮子你要是挑不出来,我就都给你做成袍子吧!你也好换着穿。”
张晓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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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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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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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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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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