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这里有秦锋对父母最后的回忆,秦锋是不会住在这种地方的。
三名大汉纷纷从窗口处跳了下来,打开战术手电筒,在黑暗的停车场中寻找着秦锋的身影。
这一次,他们可不是来抓走秦锋这么简单了,而是要杀了他。
本来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能带走就带走,不能带走就当场杀了,如今他们在楼上被秦锋反杀四人,他们怎么可能还会放过秦锋。
“守在门口的伙计,说没看见那小子出来,有情况他们那边会动手。”
为首的那名大汉,从耳机那边得到了小区门口那边的情报。
这个老旧的小区采用的是封闭式管理,只有一个大门口可以出入,同时这个小区仅有四栋楼,每一栋楼的楼梯都有封闭式门禁,没有门禁卡,一般人是进不去的
篮球场那边一览无遗,脑子有泡都不会躲在篮球场那边。
除了篮球场之外,地面能够躲藏的地方,只有一楼的停车场。
这个小区环境不算太好,能搬出去的都搬出去了,留在这里的都是一些老人和小孩子,所以一楼停车场都是一些电动车之类的,小车寥寥无几。
“从他跳下来只过了半分钟,他跑不远的,搜。”
“格兰斯,你搜A栋,唐尼搜B栋,我搜C栋,D栋一起搜。”
两名大汉点了点头,拿着战术手电筒,将光亮调到最大,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持枪,快速搜索着。
三个人,若是正常的话,一分钟时间不到,就能迅速搜索整个一楼停车场。
三道手电筒的亮光,同时在每一栋的一楼停车场摇晃了起来。
负责搜寻B栋的,是叫做唐尼的金发大汉,为什么知道他是金发?因为这家伙的头发到了肩膀,头套根本遮不住。
很快,唐尼在B栋停车场的中端,听见了厚重承重柱后方,传来的细微对话。
“你好,是东江市警察局吗,鎏金花园小区出现了不明武装分子,请你们马上派人过来。”
“好的,这边马上安排出警,你要小心保护好自己!”
.....
唐尼心中一凛,小家伙,居然躲在这里偷偷打电话呢?
熟知大夏语的他,自然是知道秦锋已经报警,看来必须要尽快杀掉秦锋了,否则等警方赶到,他们必死无疑。
“我可怜的胆小鬼,是否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哭泣....”
“别怕,上帝会拯救你的。”
唐尼一个箭步直接冲向了承重柱,然而下一秒钟,他就傻眼了。
地上只摆放着一台手机,在播放着通话录音,哪里有半点秦锋的人影?
嗖!
一把军用匕首,从另外一处的承重柱旁飞来,直接没入了唐尼的左后腰子。
秦锋想起了父亲当年教过他的,军用格杀术中记录着人类的致命弱点之一,左后腰。
当这个部位受到猛烈创伤时,人会在一瞬间内失去行动能力。
“格兰斯!”
或许是出于求生意志,唐尼高声大喊着,一下子吸引了其余两名队友的注意力,他本人则是直接晕了过去。
刚想过去夺走手枪的秦锋,马上往后一闪,再度躲入另外一根承重柱后方。
嗖!嗖!嗖!
子弹打在白色的水泥墙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大量白色的腻子粉末漫天飞舞。
秦锋拔出了腰间别着的,在房间里夺过来的那把手枪,此时已经打空了所有子弹。
将弹匣退下来,手枪本体放在地上,手中拿着手枪的空弹匣。
“呼...放松。”
秦锋努力深呼吸了一下,将随身携带的一根钢笔,拔开笔帽插入了弹匣中。
钢笔是当年母亲赠予他的礼物之一,父母在牺牲后,这支钢笔就一直被秦锋放在桌子上。
虽然日常没有使用过,但也保养的很好,跟新的一样。
在从窗户逃生时,秦锋不忘将其带走。
咔嚓。
往墙上狠狠一怼,钢笔直接插到底,钢笔还冒出弹匣半根手指的长度。
两根手指,从侧边顶住钢笔突出来的部分,不让钢笔弹出去,一个简易的近距离杀伤武器组装完毕。
秦锋想起当年父亲在跟他讲述军旅生涯时,经常按子弹按到手都快要断了的趣话。
这就代表着弹匣内弹簧的弹性非常强,才能将弹匣内的子弹源源不断的送上枪膛,若是步枪的弹匣,弹力还要更大。
“谢特,唐尼,听见请回话。”格兰斯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唐尼,不由得低声暗骂。
他跟另外一名大汉,分两边包抄过去。
昏暗的停车场,两个战术手电筒的光源,不断朝着秦锋所在的藏身地逼近。
“他没武器了,杀了他,给伙计们报仇!”
格兰斯与另外一名大汉相视一眼,快步朝着那个承重柱跑去。
另一名大汉离秦锋的距离,比格兰斯要近很多,所以他是第一个抵达的人。
然而他只看见地上放着一把手枪之外,什么人影都没有。
格兰斯此时仅仅离自己不到三十米的距离。
这里,好像是格兰斯的视线盲区,若是发生什么事情,格兰斯根本没法在第一时间支援到他。
突然之间,他的心中升起强烈的危机感。
他刚想往后退,从侧方闪现出了一道人影。
大汉的反应速度非常快,但是秦锋比他更快。
“噗嗤!”
钢笔在弹匣巨大的弹力下,直接刺入大汉的喉咙,只留下半截在外边,卡到脊骨了。
秦锋瞄准半截钢笔直接一个肘击,整根钢笔直接刺穿了脊骨,大汉捂着喉咙跪着倒了下来。
死前,他的一双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秦锋,他想发出声音,已经没有任何的可能。
秦锋迅速夺过大汉的手枪,关掉了他的战术手电筒,隐入黑暗中。
“法克,你这个该死的大夏人,滚出来!”
见得自己的同伴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在秦锋手中,哪怕是格兰斯也有些上火。
不过他要更加的谨慎,用小碎步一步一步的朝着秦锋的位置靠近,同时还不忘借助掩体进行移动。
此时的格兰斯已经瞄准了秦锋所在的位置,不管秦锋往左还是往右跑出来,他有90%的几率击毙秦锋。
“谢特,小杂碎,你不是很能跑吗?跑啊?”
格兰斯一边用话语挑衅,一边示威性的朝着承重柱左右两边各开了一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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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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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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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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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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