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脑海中的所有画面,仿佛又回到了他坠楼的那天。沈遇的脸因为充血而涨得通红,他抓着他,额头青筋鼓起,就算再大的死亡也足以令他放手。
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唤回了他的思绪。
病房里安安静静,经纪人的声音清楚地从听筒里传来:“加诺,你今天的状态怎么样,好点了?”
“时间已经有点晚了,吃过饭了没?小齐照顾的还好吗?”
加诺听着那边的声音和自己的心跳,一言未发。
他眼眶很红很红,精神状态非常地差。
这种事情瞒得了一阵子,瞒不了一辈子。经纪人在经过短暂的心理挣扎后,准备全盘托出。
“你知道,沈遇在哪里吗?”
电话那头的声音虚弱无力,经纪人心疼的红了眼眶:“沈少他……他……”
“他是不是受了很严重的伤?”他至今都记得他淌着血迹的嘴角,他让他放手,他却死死抓紧不肯放开,眼神固执又坚定。
“是的,他受了很严重的伤。”经纪人声音哽咽。
“为了救你,沈少受了很重、很重的伤。现在人还在医院里没醒过来。因为刀伤伤到了心脏,病情不容乐观。”
“他现在A市的立华医院,听说光是手术就做了十个小时,现在人在住院楼B幢9楼06号病房。本来沈总不让我告诉你这些的。今天他还打电话警告了我,让你和沈遇不要再见面了。但是这件事情不是别的,所以我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事告诉你……”
“加诺,你有在听吗?”
隔着电话,经纪人看不到耿加诺的表情,所以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助理当时刚好在医院前台交费,给的是现金。前台护士在验钞。
加诺从她们身后狂奔而过。他身上穿着病号服,脸色苍白,眼睛肿着眼眶发红。他早就应该猜到的,从苏明来医院看他说错话的时候就应该猜测到的,然而他当时抱着侥幸。他希望他的情况可以好一点点,最好是大家口中说得那样,只是一点小伤,现在已经很好了,沈聪之正在安排他出国。
“诶,你是耿加诺吗?”
在医院外面的林荫道,有一个路人拦住他的去路:“真的是你啊!我是你的粉丝,请问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抱歉,麻烦让一让。”他脸色苍白,冷汗涔涔。
身上的病号服使他看上去单薄又羸弱。
电话挂断后,经纪人大概能猜到他的反应。
他顿了一下,然后给沈聪之也打去了电话。对面一接通,经纪人首先就是道歉,然后才说明情况。
沈聪之听到这里,加诺已经打车去了立华医院,病房的门被敲响,是沈妈去开的门。
沈聪之在病房里回头,就一眼看到了站在门外的孱弱少年。
这个少年他见过,说他惊为天人都不夸张。然而想到躺在病床上可能再没醒来的儿子,沈聪之的脸色非常难看。
“阿姨好,我叫耿加诺,是、沈遇的朋友,我可以进去看看他吗?”
沈妈上下打量加诺,她在犹豫。沈聪之放下手机,声音冷着:“让他进来。”
既然都来了,那就让事情有个干净的了断。
~
此刻天边正值黄昏,夕阳西下,天空的云朵被夕阳染成了耀眼的金黄色。
沈聪之邀请加诺落座,沈妈端来沏好的茶。
阔别几日,加诺终于看到了沈遇,他躺在病床上,身上几乎插满了管子,夕阳的暖光铺在他病弱苍白的脸上。
沈聪之见加诺对自己视若无睹,他生气的用杯子重重撞击到桌子上:“EM公司就是这样培养艺人的?连长辈都不知道尊重的人,真的能当好被众多年轻人追捧的明星吗?!”
“伯父……”
“不要喊我伯父!咱们的关系还没到这个份上。”
加诺捏紧了五指:“沈总,刚刚是我失礼,对不起。”
看到他身上还穿着病号服,沈聪之心有不忍,也就没在追究下去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人,他也不好过多为难。
“你和我家的那个逆子,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加诺怔了片刻,沈聪之拿起杯子喝茶,眼睛盯着加诺。
加诺浑身都很紧绷,他的状态有些不好,浑浑噩噩地。
“第一次见面,是在海边。我当时在一个广告里面当群演。”
“海边?”
“对。”
“那你觉得,他那次逼人下跪,还让人趴在地上学狗叫的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
加诺犹豫了片刻,沈聪之就抬起手说:“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
沈聪之有些怅然。
“你知道吗?我儿子自从认识你之后,削个水果都嫌麻烦的人,开始天天往厨房里面跑,从一开始的做饭,到后面的做汤,我一个当老子的都羡慕不行。他从拒绝补课到后来主动要求补课,我承认,你在这里面功不可没。他送你戒指,市场价几千万的东西,签支票的时候眼睛眨都没眨一下。”
“你家着火那天,我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冒着大火,舍身救人的英雄就是他。”
“我想你可能还不知道,我这逆子啊,从小到大一次就没对我低过头,也从来没把我这个老子当成老子对待过。可是那天晚上,很晚了,他打电话给我,说,爸,你在S市有房子没,我急需要用。”沈聪之的声音变得哽咽起来,他年迈的眼睛饱含着眼泪。
后来加诺去风萤村拍戏,他又没皮没脸,追着去了那鸟不生蛋鸡不拉屎的地方。他甚至知道他和他的约定。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沈聪之至今都还记得沈遇脸上流露出来的幸福和骄傲。
沈遇跟沈聪之说:“爸,我追到我喜欢的人了,他叫耿加诺。”
“你知道的,他那破公司不让他在22岁之前谈恋爱,所以我们目前还没谈,我答应他等他四年,但其实你知道吗?别说四年了,只要那个人是他,就算是四十年我都愿意等。”
听到这里的时候,加诺早已泣不成声。
“现在,我儿子为了救你,被别人捅了两刀,心脏被刺破,医生说这辈子可能都再也醒不过来了。我沈聪之这辈子,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你要我怎么办!!”情绪从极度悲伤,到极度失控,身为长辈,沈聪之努力去克制自己的情绪。
此刻坐在他对面的也不过是个孩子,这件事情,虽然因他而起,但现在的局面也不是他所希望的。
所以沈聪之在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所有抑扬顿挫的情绪,最终变成了冷漠和疏离:“既然你来了,也想见他,那就去见吧。但有句话我说在前头,今天过后,你就当做从没认识过他吧。”
沈聪之说完这话,就准备和沈妈一起离开了病房。也算是给两个孩子一个正式道别的机会。
“沈总!”
在沈聪之拉着沈妈要出去的时候,加诺口吻坚定的说:“也许我接下来的话会让您不高兴,但我还是要说。”
沈聪之回头看着他。
“我不会放弃的!除非沈遇他亲口说不要我,不然我不会放弃的,您阻拦也不行。”
沈聪之直接气得,头发丝都快要冒出火来了。
这一个一个的,他那个逆子没把他当老子,眼前这个小娃娃竟然也不把他当回事。这是要气死他!
“老沈,走吧,快走。”沈妈拼命拉着沈聪之往外走。
病房的门终于合上,加诺如临大敌的紧绷精神放松下来,朝着病床上的沈遇看去。
立华医院,是A市最大,也是最好的医院。
病房里有落地窗,此刻窗帘大开着,悠悠地凉风从外面飘荡进来。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安静脆弱的沈遇,躺在床上,戴着氧气管,不说也不笑,仿佛没有了生命那般。
这天黄昏,风吹起窗户上面的风铃草左右摇曳。夕阳西下的光景里,加诺紧紧抓着沈遇的手,在这一天,加诺跟他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他说到了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也说到了,沈聪之刚刚问过他,关于逼人下跪的谣言。
他心里早就已经有了答案,尽管沈遇现在听不到,但他还是想告诉他:“我相信你。”
并且深信不疑。
加诺的情绪很不稳定,很多话,他说着说着就哭了,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嗓音艰涩哽咽。
临走前,他握着他的手,十指紧扣,额头相抵。
在夕阳的暖光中,他低着声音祈求:“沈遇我求你……”
“你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醒过来。”
他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沈遇的眼皮颤动,眼尾有泪水滑落。
沈聪之给的时间到了,此刻病房门的再次被打开,加诺将脸颊的泪痕擦干净,走之前,还和沈聪之说了谢谢。
沈妈说:“我看这孩子挺好的。”
沈聪之黑着张脸,嘴角下拉着,满脸的不高兴。
“滴—滴——”心电监护仪发出声响。
沈妈转过头,他们看到,那台仪器上的横线,开始有了比较大的起伏波动。沈聪之激动地赶紧叫来了医生。
经过一系列检查,医生满面笑容的告诉沈聪之:“病人的病情,有了非常不错的转机!”
沈聪之激动地一把抱住了沈妈:“听到没有!儿子有救了!!”
沈聪之的这句话,刚好被捧着鲜花,过来探望沈遇的沈邵廷听到了。
目前付一已经被警方通缉,本来该死的狼崽子也有了生还的转机。沈邵廷突然变脸,将本是送给沈遇的鲜花一脸愤怒的丢进了垃圾桶。
沈聪之听到响声的时候,沈邵廷已经进入电梯走了,他们谁都没有看到谁,沈聪之也不知道沈邵廷来过。
~
从立华医院回到第一人民医院,加诺一到自己的病房,就再也撑不住的失声痛哭了出来。
病房里没有开灯,他在暗无天光的屋子里蜷成一团。
脖子上的小玉佛温热,一如他刚刚握过沈遇的手。
两人相识之后到现在,所发生过的点点滴滴,一瞬涌入他的脑海。
他说:“我喜欢你。”
那一年,他家火灾,他拼了命的闯进火海,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背了出来。从此,他是他的英雄。那年的街边清晨,天边才刚刚泛出鱼肚白,他打电话给他说:“以后不管是遇到什么事,但凡让你觉得有压力的,都不要多想,告诉我,再大的阻难我都能解决。”
风萤村的除夕夜,他帮他系上这尊红绳小玉佛,一边口中祈愿:“愿我佛庇佑我的男孩,平平安安,无灾无难。”
然而我佛不会庇佑他,真正庇佑他的人,一直都是他。
加诺内心的情感从未如此释放过,他似乎一直都是冷静的,最多生气的时候会有点失态,但从不会这样歇斯底里。
都说相爱的人心意相通。
这边的恸哭,沈遇像是能够感应得到,他被困在了黑暗里。哭泣的声音将他唤醒,他拼了命的反抗着,试图想争破黑暗。他着急的想找到那个孱弱伶仃的身影。他徜徉在暗无天光的空间之中,周围没有声音,也看不到光亮。
然而他的少年在害怕,他要去陪他!哪怕将这黑暗撕裂!
晚上十一点左右,沈遇缓缓睁开了双眼。夜深后,沈聪之准备,用私人飞机把沈遇转到国外医院。飞机上,舱房里安安静静地,只有他一个人。
沈遇挣扎着起床,心脏传来的剧痛在他起床的片刻,使他失手打烂了旁边的玻璃杯。
护士听到声音进来,就看到了挣扎着要起床的沈遇。
“病人你好,你现在还不能起来!”护士进来试图把他按倒在床。沈遇推开他,护士开始暴躁起来:“病人,请你冷静点!你现在的做法对你自己,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沈遇露出嘲笑的表情,接着沈聪之就从外面赶来了,和沈聪之一起的,还有许思义和李燮。
因为沈遇刚刚的反抗,这会儿他吐了血。
沈聪之又急又气:“小兔崽子你不要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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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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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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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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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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