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于二十二岁那年结丹,所以相貌是有些……显得年轻,不是看到文兄印堂的丹记,姜某也不相信文兄会是景德元年出生的。”姜尔雍倒没在意文木调侃的话。
“哎哟喂,芝麻掉进针眼里,巧了,文某也是在天圣二年结的丹,这么说来,姜兄,咱们可不是一般的缘分呐,天底下也怕是找不出第二对咱这样的。”文木咋咋乎乎地道。
“是啊,是挺有缘分的,”姜尔雍一时失神地道,“那个……不瞒文兄,我那位故人也是景德元年出生的。”
“姜兄……我这人吧,心里藏不了事,嘴巴没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有冲撞冒犯的地方还请姜兄体谅则个。姜兄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什么故人,不知那位故人是姜兄什么人?”文木的脸跟个六月天似的,一下子从嬉皮笑脸变得阴晴难测。
“一位二十多前年的朋友……不,是结义兄弟,关系特别好的兄弟。”姜尔雍黯淡地道。
“嗳哟,佩服,姜兄好长情啊,二十多年前的朋友还这么念念不忘,”文木又恢复那副率性的模样,“姜兄与那位什么结义兄弟后来一直没见过面么?”
“唉,姜某那位义弟二十年前已经去世了。”姜尔雍不自觉地唉叹了一声。
“啊,”文木自嘲地道,“嗬,姜兄说了半天,原来是说文某长得跟个死人一样啊。”
“文兄千万别多心,姜某人决无唐突之意,实在是他与你的长相极为相似,让我一时情难自禁,还望文兄莫要生气。”姜尔雍有些尴尬地道。
“什么糖不糖醋不醋的,无所谓啦,哪来那么多的气受啊。我想哈,能跟姜兄结为兄弟的,一定也是个光风霁月般的人,文某的脸相能似他,这是文某的荣幸呢。”文木说完自顾自的哈哈笑起来。
子雅回心里是一万点的伤害,明明知道我师父在怀念故友,正伤心着呢,你不劝慰也就罢了,干嘛还傻呵呵地乐上了,什么叫跟个死人长得一样,这话能当着我师父的面说么?怪不得在江湖上独来独往,搁谁也受不了你这张破嘴呀,也就我师父大度,不跟你计较。
“文兄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文兄的胸襟,姜某甚是佩服。”姜尔雍跟着笑道。
“既然有幸跟姜兄的义弟长得相似,那就不妨称文某为弟,你文兄文兄的叫,太客气了倒是显得彼此有些生分。”文木拱了拱手,略施一礼。
“既是这样,那姜某人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文弟。”姜尔雍连忙点头附和。
“嗳,就是嘛,这样多好。”文木呵呵地笑道。
“文爷,我看师弟弄了不少肉食来,要不请您老再露两手,让我师父也饱饱口福。”晏昊想着孤鸿散人给他渡灵耗时四个多时辰,一直未进食,想来已是饥肠辘辘了。
“没错,你小子一提,我倒是真饿了,”文木起身对姜尔雍道,“姜兄,小弟除了杀人,也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囿于庖厮,要不去院子指点指点?”
“为兄不辨葱蒜不识菽稷,哪敢说指点,听回儿说,文弟厨艺堪称神技,为兄倒要好好欣赏欣赏。”姜尔雍欣然起身。
“小弟痴于厨艺,姜兄不会觉得下三流吧?”文木直白地问道。
“哪里哪里,”姜尔雍赶紧摇头,“我岐黄一宗也有个痴迷厨艺的子弟,在他的研习之下,食膳之法竟然治愈过不少疑难杂症,深受道门同宗的尊崇。有次岐黄宗门聚会,在宗府有幸吃了顿他的饭菜,确实妙不可言。”
“哦,此人是谁?定要结识结识。”文木一听,顿时来兴致了。
“是我岐黄宗下面一个小门户子弟,名唤薄书恒,目前在绯院当差,是三十六鹤使之一,下次碰见了定会介绍给文弟。”
“姜兄切莫忘了此事。”文木相当认真的拱手道。
“定然不会。”
文木一动作起来,姜尔雍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徒弟那么崇拜文木的庖厨技艺了,两只鸡三下五除二的就被他给扒毛开膛了,精致的炊具一应而足,各种佐料一应而全,鸡在烤架上烤着,山羊肉在瓦钵里熬着,麂肉在铫子里炖着,兔子肉在铁锅里炒着,竹筒饭在甑上蒸着,这边爆油滋滋响,那边肉汤嘟嘟地冒着泡,柴火烧起来的哔叭声中夹杂着锅铲的摩擦声,不多时,整个院子弥漫着肉香味饭香味。
自家两个宝贝徒弟也好似跟着孤鸿散人学了好几年厨艺似的,在文木的指挥下,淘米洗菜,撒佐料看火候,做得有模有样,要是在识药材熬汤药上有这么上心,怕是早也出师了,看得姜尔雍不知该高兴还是该置气。
看着文木那娴熟的烹饪手法,姜尔雍不禁暗下里感慨,说他是专修厨道的我都信。看着看着,姜尔雍不禁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思绪不知不觉飘到了二十四年前――天禧元年(公元1017年)。
天禧元年,十五岁的姜熙(尔雍)跟着高祖姜柏茹来到衢州信安县(今浙江衢州市)烂柯山,烂柯山为祛邪宗支系闵氏的门府所在地。
姜柏茹是受闵氏门主闵济世之请,前去为其父闵恩杏治伤。之所以能请到岐黄宗医界巨擘百岁大德前来亲自看诊,是因为闵恩杏之母与姜柏茹之妻是同门师姐妹。
闵恩杏在嘉兴府游历时,被魔教杜鹃门十几个高手围攻,等到闵氏门人前来救援时,闵恩杏已是奄奄一息,饶是姜柏茹医术高超,也是大费周章,殚精极虑,耗掉了自己半条老命才将闵恩杏从阎王手上拉了回来,不过也就一口气吊在那,活死人一个,每天用药物养着。
闵恩杏死不死活不活的,一年半载也不见得会清醒过来,加上姜柏茹自己也耗了不少真气,大伤元气得静养调息,于是带着玄孙便在烂柯山长住了下来。
姜熙那时虽年仅十五,治病救人的岐黄之术却远超上面四位兄长,加上天资聪颖,心性寡淡,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本心,深得高祖姜柏茹宠爱,不但出外游历一直带在身边,连在宗家都让他住进了自己的静修别院,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因此,姜熙就成了旁门支系拿来教育自家子弟的别人家的孩子,舞勺之年就能胜过立堂开馆的名医妙手,很多疑难杂症姜柏茹都不用亲自出诊,全让姜熙代劳。
在闵家住下来的日子,姜熙除了研习医书就是去山上转转,采些草药,偶尔也为闵家子弟治些头疼脑热的,过得倒也安乐自在。
一日,姜熙转悠到山项,见前面横亘着一道雄伟的弧形石梁,为丹霞岩天生桥,似一弯虹霞悬空而架,又似一把弯弓向天怒张,石梁中间有一条很大的缝隙,看上去容一人穿行绰绰有余。
姜熙很是好奇,想着那道缝隙挂在半天云中,应该是人迹罕至,说不定生有石斛一类的珍稀药材,便凝起真气,提步往石梁攀跃上去。
到了隙道口刚立稳,姜熙准备躬身往隙道里钻时,突然一道灰影从身边掠过,连忙下意识闪到安全的壁沿,站定抬眼一看,原来是只受惊的狗獾飞速往石梁下窜去。
姜熙还没回过神来,只听得从隙道里传来一声叱喝:“畜生,敢跑!”
一个套索从姜熙眼前飞过,径直往那狗獾套去,紧接着从隙道里钻出个十二三岁灰头土脸的少年。只可惜隙道太低,人只能匍匐着,力道用不上,套索并未套中狗獾。
那少年起身悻悻地收了套索,转头瞪了一眼旁边的姜熙:“都怪你惊了它,要不然我就抓住了。”
“抱歉。”姜熙温文尔雅地拱了拱手。
“没事,”那少年一见长得神仙般的小哥哥主动认错,心情大好,马上阴转晴地笑了起来,“明天再来,总会把它给逮着的。”
“坐下吧,我给你看下伤口。”姜熙见少年手臂上渗出血迹,出于一个医者的本性主动说道。
“不碍事的。”虽然嘴里这么说,但少年还是很听话地褪去袖子,把手臂露了出来。
姜熙在四周搜索了一遍,就地取材摘了些止血的药草,揉烂按在少年的伤口上,掏出自己的一块方巾扎了起来。
“你家是附近山村的猎户?”姜熙边处理伤口边问。
“不是,我家就住在山脚下。”少年另一只手指了指山脚下的闵府。
“哦。”原来是闵门子弟,怪不得养得细皮嫩肉不像是平民猎户。平时闵府中有不少子弟找他问诊,两位大房的少爷闵阁闵阆也时常找他论道,却是从没见过这个少年,身上的衣着打扮也不像是闵府下人的子女,姜熙猜想他应该是闵府庶出的子侄。
“好看的哥哥,你从哪里来的呀?”少年甜甜地问。
“东镇沂山。”姜熙无语,喊哥哥就哥哥呗,干嘛还加个好看的。
“啊?!”那少年一脸惊讶,“原来你就是姜神医老神仙的孙子呀。”
“不是孙子,是玄孙。”姜熙纠正道。
“哦,知道,孙子的孙子嘛。”少年乐呵呵地道。
“嗯。”姜熙一脸的郁结,怎么听上去像是骂人呐。
“我母亲这段时间天天拿你在我面前训话呢,要我向你学习,知书达礼温文尔雅,胸怀大志技高品佳,救死扶伤恩泽天下,唉哟,反正念得我是头大。今天见到了好看的哥哥,总算是相信我母亲说的话了,我今后就向哥哥学习哈。”少年耍宝地道。
“咳……”姜熙无奈地摇了摇头,“你是闵济世门主的什么人?”
“我是他孙子,不是孙子的孙子,是真的孙子……门主是我爷爷。”闵闲跟念绕口令似的。
“知道了。”姜熙心里憋笑,谁也没说你是个假孙子呀。
“好看的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呀?”少年昂头问。
“姜熙,物阜民熙的熙。”
“那我今后喊你熙哥哥如何?”少年一副可爱的模样。
“行啊,”比好看的哥哥顺耳多了,“你叫什么名字?”
“闵闲,悠闲的闲。”闵闲亮出一口白牙道。
“闲弟追那狗獾做甚?”姜熙把闵闲从地上拉了起来。
“那畜生的皮毛蛮好,我想做个皮毛幞头。”一想到今天失手没抓到狗獾,闵闲脸上又是一阵郁闷。
“皮毛幞头?”姜熙从没听说过幞头用皮毛做的,这小子还真有想法。
“肉烤着吃也挺有滋味呢。”
“闲弟倒会物尽其用。”姜熙莞尔,还以为那狗獾身上有利用价值的灵识呢,原来仅仅是为了剥皮吃肉啊。
“熙哥哥明天陪我一起来吧,我教你捕兽。”闵闲自来熟,涎着脸央求道。
“我不喜欢抓那些个飞禽走兽。”姜熙摇了摇头。
“不行,”闵闲鼓着嘴巴道,“今天是熙哥哥害得我失手,你得赔我。”
“陪你来捕兽就算赔偿么?”姜熙好笑地道。
“嗯。”闵闲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好吧,我陪你一起过来。”姜熙想了想,答应了。反正高祖正在闭门静修,这段时间都不会对他耳提面命的,在山上转转反而能尝试找些珍贵药材。
“熙哥哥是跟老神仙住在客院的吧,我明天早上去找你。”闵闲乐颠颠地道。
“不能那么早就出来,我得做完早上的功课。”姜熙强调道。
“听我母亲说,你都能开堂设馆独挡一面了,还要每天做功课么?”闵闲有点不理解。
“那是当然,岐黄之术没有穷尽,修行路上一直都得在学。”
“好吧,明天早上我过来陪熙哥哥做功课。”
第二天一大早,闵闲就兴冲冲地跑到客院来了,还给姜熙带了早餐,一屉糯米做的糕点。
“这叫什么糕啊?”尝了一块,甚合姜熙口味,又接着吃了好几块。
“金枝玉叶,”闵闲得意地道,“糯米、南瓜、红枣分别蒸熟碾成泥,再配以蜂蜜,调配后再做成这种模子,可是我自己首创的点心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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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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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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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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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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