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无病无灾,服用之后也能够炼化成一股庞大的精气,滋养周身,于境界突破很有好处。
一般来说,这样的天地灵物都蕴藏在人迹罕至的洞穴深处,且旁边必定会有强大的存在守护。
这里倒是奇怪,守护千年地乳的居然是一只巨大的兔子。
庞大的体型,着实让人惊讶。
世界频道上一直在讨论,一只兔子能长这么大,一定不简单,这不仅仅是血脉不凡,还对环境有很大的要求。
准确的说,是对资源有很大的要求。
不然,那能长这么大?
此刻,为了这种珍稀的资源,妖族战兵和大兔子,打起来了。
这种争斗自然是不具备什么美感的,即便是妖族战兵,招式也大多是大开大合,很少出现花里胡哨的东西。
而大兔子,则更加简单,巨大的体型对他而言是一种劣势,在灵活的妖族战兵面前,挨打的成分更多一些。
但是一旦击中,对本就身上有伤的妖族战兵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不过局势总体而言,朝着妖族战兵想要的方向在发生倾斜。
大兔子体型太大,灵活系数不高,实在是没多大的优势。
要是在山洞之中,还能够借助于地势,限制住妖族战兵的走位,但是在外面,这可太难了。
因此逐渐的,大兔子身上的伤势严重起来。
生物的本能,逐渐的占据上风。
万千世界,生物的本能都高度的统一,那就是趋利避害。
无论是大到自称万物灵长,凌驾于天地之上的人类,还是小到地上爬行的蝼蚁,都有这样的本能。
趋利避害,或者说对生的渴望,对死亡的抗拒,很正常。
这是刻在基因层面的东西,并不是说意志就可以改变的。
诚然,历史上有很多的人物,面对敌人的威胁,宁死不屈,英勇就义。
这种顽强的意志品质天地可鉴,日月同辉!
但是在死亡面前,身体的本能不会作假,就好比一把刀砍过来,正常人的反应一定是先躲开,绝对不是傻乎乎的朝上面凑!
啊……喝了酒除外。
毕竟也有许攸这样的浑人,伸长脖子让别人砍头的。
就场上而言,大兔子和两名妖族战兵的争斗已经是接近了尾声。
大家伙伤痕累累想要逃跑,而妖族战兵自然不会应允。
好家伙快死了就想跑回老窝,帐还没跟你算呢!
“老哥,不能让他跑了,必须留下!”
“跑不了!”
妖族战兵也开始发狠了,种种精妙的战技都拿了出来。
这体型大有一个好处。
那就是特别抗揍。
这要是一只小兔子,一棒子也就敲死了。
但是小山包一样的大兔子,就不是一棒子可以敲死的。
别说一棒子,就是猿猴妖族一直敲,也得敲上几个时辰。
因此,战技是必不可少的增大伤害的手段。
在两名妖族战兵精妙的配合之下,死亡的镰刀逐渐的逼近。
最终,妖族战兵生生承受了大兔子死亡前含怒一击,吐了好几口血,直接将大兔子打成了死兔子。
“哈哈,哈哈哈哈!”
两名妖族战兵对视一眼,浑身浴血,哈哈大笑起来。
“快,剖开它的肚子,将千年地乳取出来!”
青牛妖族吐了一口淤血,催促道。
这天地灵物可不像是喝水吃饭,吃进去几个时辰就化作了养分。
想要彻底的消化吸收这些天地灵物,需要不断地炼化,耗费的时间非常长,别说几个时辰,就是一两个月,那也是很有可能。
尤其是这兔子,大概也是牛嚼牡丹的用法,吃进肚子随它慢慢练化,效率更低。
不然也不会被两名妖族战兵围着打死。
此时,两名妖族战兵,顾不得吞噬气血恢复伤势,而是火急火燎的剖开兔子肚皮,而后取出了不少千年地乳。
果不其然,这些千年地乳被囫囵吞下之后,依旧还是原来的模样,没有太大的变化,清香扑鼻。
将千年地乳一滴一滴的装进瓶中,妖族战兵喜笑颜开,这么多千年地乳,足够他们恢复伤势了,甚至于更进一步,也是有极大的把握。
此刻妖族战兵心神已经放松到了极点。
杀死大兔子的喜悦,得到天地灵物的惊喜,对未来的期盼等多种情绪混杂在一起,麻痹着它们的心神。
就在此刻,易泽动了!
精气神提升到了绝巅,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雷霆万钧。
一刹那间,天地间似乎出现了一道光!
而后,只听得筋断骨折的咔咔声响起,两名妖族战兵像是破麻袋一般,被击飞了出去。
还不等人反应过来,暴风骤雨一般的攻击接踵而至,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时间浪费。
重剑加上绵密的攻击,妖族战兵仅仅是一愣神的时间,就被捶打成了牛肉丸。
“到手了!”
从地上捡起小瓶,里面静静地躺着几十滴千年地乳,清香扑鼻,闻一下都觉得大脑一片清明。
难掩心中激动,易泽看了一眼已经断气但死不瞑目的妖族战兵,嘿嘿笑了一声。
这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没有迟疑,也没有犹豫,妖族战兵迅速的化作了小鼎的养分。
而大兔子,也同样如此,成为了易泽前进道路上的臂助。
全程易泽都在静静地等待着,一直忍耐着,直到千年地乳到手才突然发动袭击。
这个时候妖族战兵是最松懈的时候,也是最能够一打二的时候。
果不其然,绵密的攻势之下,妖族战兵那种精妙的战技还没有使用,就直接丧命。
东西到手,易泽看向黑黢黢的山洞。
要是说这里面的危险仅仅是这么一只长矛大兔子,那他显然不太相信。
只有这样的危险,蛮石部落早吧这里面搬空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大兔子只不过是一个小喽啰。
在更深处,有着更大的危险。
因此蛮石部落才对这里避如蛇蝎。
不过此刻东西已经到手,易泽也没有兴趣再进洞穴里面探查了。
小命只有一条,还是自己的,能不冒险,那还是少冒险的2好。
或许运气好没事,但运气这东西,谁说的清?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搞得不好埋骨他乡,这可不是易泽想要的结果。
在这个吃人不见骨头的时代里,更需要谨慎,更需要小心,谨小慎微,在任何时候,都没有错。
“拿到了东西,也算是还了蛮老一份恩情。”
谷虑</span>人心中有一杆秤,恩仇都在上头。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圣人教诲,自古如此。
最为简单的道理,也是一直被曲解的道理。
……
……
啊……写到现在,零零散散,八十五万字了。
当然,这个字数呢,那是肯定要打个折扣的。
毕竟木子菌是个不安分的主,时不时就跑偏了。
仙侠,武侠,玄幻之类的,其实是一个梦想。
虽然这玩意有些遥不可及的味道。
难受啊!!!!
为啥别人能写出好看的玄幻,好看的仙侠。
羡慕了,真的是天赋不够。
作为一个小扑街,这本书的成绩在大佬眼里不过是辣鸡,但在我眼里,还阔以的啦。
毕竟咱也只是首订只有三百多的人,能够有这么多朋友支持,满足。
虽然现在被我作的没多少了,但支持了就是好的,大家都是好兄弟。
能够一直支持到现在的朋友,太感谢了。
接下来的步子,还是回归正轨吧。
在这本书里面,咱也尝试了许多原本不是这本书的风格,有很多割裂的地方,也有很多让人诟病的东西。
就好比金手指的设置,一直都很模糊,大概就是一切不合常理的东西,都扔给了金手指。
剧情方面呢,我一直很跳,说简单点就是心比天高,但是写出来就是歪歪扭扭不堪入目。
这是极大的缺点,咱也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以前写过最长的就是毕业论文了。
这也就是天赋性选手和普通选手的区别了,咱是普通选手,天赋一般般,有些东西死琢磨还特么的琢磨不透,你说这气人不?
再度羡慕嫉妒一波。
静下心来,回首全书,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可取之处的。
瑜不掩瑕嘛。
有些东西,写到情深之处,木子菌同样也是热泪盈眶,也会心绪波动有似海浪。
我爱我的家,我爱我的国,我为历史上敢于牺牲、坚持正义的英雄而心动,也会为那些残害百姓、戕害生灵的禽兽畜生而感到愤怒。
这是人之常情,相信点进这本书的朋友也会有一样的感触。
呃……我没写好,情绪没表达出来,怪我。
其实嘛,写国宝呢就不如写人。
写人多好,大家都熟知许多历史人物的故事。
不管是真是假,但总归是流传开来了。
国宝嘛……大概就是知道一个名字,知道很值钱,知道很珍贵。
其他的,两眼一抹黑。
其实这些东西,归根结底都是要落到人的头上。
钻石没有经过打磨,只是方正的金刚石罢了。
巨石未经匠人雕刻,怎么会成为受人敬仰的神佛?
人,永远是其中的主力军。
而且绝大多数国宝,都出自于那些名不见经传的人物之手。
匠人匠人,在古代的地位,虽说不低,但是终归只是权贵的附属品。
他们依附在权贵身边,为权贵制作出精美的器具,经过千百年的传承,这些器物上有了时光的沉淀,成为了震撼世界的宝物。
四羊方尊并不是权贵亲手铸造的,但留下名字的,只会是权贵。
匠人更像是一种工具,没有人记得,只能用两个字代替。
历史总对名人更加热情,老百姓也总对留名青史的人物更感兴趣。
无可厚非,毕竟名字都留不下来,那就没什么深挖的意义。
很多的人,成为了史书上简单的一句话。
他们的分量远不及帝王将相那般重,也不会占据很长的篇幅,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的资料,也是少之又少。
我们知道他们存在,但我们又不知道他们存在。
写书自然也是写名人,写普通人,大家不认识,也没啥好写的。
就好比纪晓岚,名气挺大的,大家也都听说过。
虽然未必是好名声,但大家感兴趣,就会有人去深挖他的资料,然后纪晓岚就成了谈资,一旦有相关的话题,知晓的人便可以好好的装一波比。
很多人学习历史,应该也就是这个目的了。
知道别人所不知道的,那就是牛逼,就是了不起。
知识嘛,知道的越多,自然也就越有高傲的情结。
科学家平易近人,那是因为他不和你谈专业领域。
谈起专业领域,那再怎么平易近人的科学家,也是高傲的。
这是知识的高傲,是知识分子的高傲,也是掌握别人所不能理解的东西之时,所产生的傲然。
古代读书人在没有被打断脊梁骨之前,大多都是一身傲骨。
被打断脊梁骨之后……也还能出现一些有傲骨的,但总体没之前那么硬气了。
至于这个被打断的时间,大家都懂。
像明朝,靖难之役时,方孝孺这样的家伙,骨头硬的不行。
硬到燕王朱棣直接把人十族灭了。
现在许多人看他的事迹,都会说一句傻帽,有荣华富贵不要,纯粹的傻子。
其实这只是咱们的脊梁骨软了,感受不了曾经属于大儒的风骨罢了。
感同身受,连感受都做不到了呀。
其实也是一种悲哀,时代的悲哀,人的悲哀。
啰啰嗦嗦的,其实木子菌只是想说一句。
在全书的最后,之前的设置之中,咱的最初设置,就是华夏风骨。
简单的四个字,却有着诸多血泪。
恰如鲁迅先生所言: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华夏风骨,虽九死吾犹未悔!
即便前路荆棘密布,即便明知前方是一条死路,也要为百姓闯出一条康庄大道。
山河永固,风骨长存!m.χIùmЬ.CǒM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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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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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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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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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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