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若问谁人启大唐两百年风雅,毋庸置疑,首推陈子昂。
陈子昂的出身大抵与皮皮鹿,陆嘻嘻仿佛,家中虽是州郡豪绅,但来了京城却并不受待见。
可是子昂自有妙计,为了震惊京城儒林,他在西市天价购胡琴,当街砸碎,于是慷慨陈词,所谓易求无价宝,难得风骚郎,接着眼前轰动效应,广邀鸿儒到府上鉴赏文章,从此一炮而红,成为长安儒林巨擘。
而今闪闪所行之事,与当年子昂一般无二。
不识之者,为其所激,自然愿意去瞧瞧这价凌万金的主播义演是什么东西;
而识得典故的人也会如韦保衡这般会心一哂,暗道内行,欣然赴约。
钟鼓楼前临时搭建的台子,经席温事先疏通关系,一夜平地起。
负责钟鼓楼防卫的北衙禁军里,也有不少和诸主播相识的熟人。
这不,杨玄价早就点齐了一队人马撑台面。
其实撑台面这东西,原本是不需要的。西市闹了那么一场,闻风而来的吃瓜群众不知有多少,连长安城最宽阔的朱雀大街也被挤得水泄不通,打南门入城,都得绕行。
本就在钟鼓楼当班执勤的士兵倒是有福气了,他们不但不用抢位置,为他们特设的“雅座”比舞台都高,视野宽阔,执勤,看曲儿,两不相误。
“微笑,微笑,要微笑!主播的使命,是传递快乐!主播的使命,是传递快乐!”
小阿刁第一次见到如是阵仗,心中非常紧张,在后场来回踱步,默念着思思代师传授的主播操守。
“别紧张,小阿刁,放松心态,才能发挥好。先去把你的小搭档喂饱吧,否则那只小祖宗要是不肯配合,演出可就砸了。”,闪闪指了指黑猫萝卜,便匆匆去化妆了。
说来也奇怪,萝卜的食量出奇的大,长得也比寻常的猫要快。
初入咸宜观的时候,它还是一只没断奶的小猫崽,可这不过几日的功夫,已经变成了大块头,身材比穿越前闪闪养的那只肥猫也不遑多让啊。
阿刁拎了五条黄河大鲤,甩在萝卜面前。它在空中便叼走了一条,落地时分便只剩了骨架,接下来一阵囫囵饕餮,不消一支曲儿的功夫,五条大鲤已经化作了一地狼藉。
“少吃点,少吃点啦!你吃得比小嗣源都多!在这样下去,我们就养不起你啦!”
阿刁嘴里虽然埋怨着,可仍然耐心地替萝卜收拾好了烂摊子。
萝卜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无辜地望着阿刁,仿佛是在说,“宝宝心里苦,宝宝说不出。肚肚咕咕叫,宝宝也管不住啊~”
“知道啦!”,阿刁怜惜地将萝卜抱在怀里,用清水帮它做餐后洗漱,心境也因此慢慢稳定了下来。
“开始了!我们先上场!”,笑容如春风化雨,是主播无往不胜的利器。这一刻,闪闪仿佛回到了新世纪。
漫天的星光是舞台的背景,花灯炬焰是本场的照明,台下看客的照明灯笼就像是一只只荧光棒,明灭不定。xǐυmь.℃òm
思思斜跨六弦吉他率先登场,铿锵的节奏一起,人群顿时躁动了起来。
“这是什么音乐?”
“好浮躁啊,毫无丝竹的气质!”
“哎?这位同学,你嘴上说不好,身体却很诚实啊,不要在那里摇摆,我都看不到了。”
“这种六弦琴我见过!闪闪姑娘在西市砸毁的那只,不就是这样的吗?”
“哎,你听,你听,这又是什么声音?好像将六弦琵琶声音的空隙都填充满了一般,配合得恰到好处啊!”
“鱼花魁,那不是鱼花魁吗?”
弹拨大阮上场的鱼玄机将人群的欢呼声再次推到巅峰。
毫无疑问,如果单以人气而论的话,鱼玄机才是长安真正的女王。
若她还在平康里,谁会挂记许元霜?
谷</span>闪闪的出场一身轻松,她的家伙事儿早就摆在了舞台上。毕竟没人能扛着整套架子鼓亮相……
“哎?鱼闪闪,那个哑妹!”
“什么哑妹,人家喑疾早就好了!前段时间,还曾经斗歌战胜许元霜呢?”
“什么?许元霜?她赢了许元霜?”
“千真万确啊!那天我就在西市……”
鱼闪闪二斗许元霜,鼓楼鸣冤,西市砸琴,的确是做了不少惊世骇俗的事情,知名度一路高涨,就算和当今皇上的小师妹饭思思相比也在伯仲之间。
“她什么也没带,想来应该只是负责唱曲儿吧……”
“等等,她坐下来了,她坐在那里做什么?那一堆鼓是什么……”
咚!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歘!
一阵密集的鼓声震得全场雅雀无声!
鼓,这种乐器本来就极具震慑力,所以在大唐通常作为军乐必备之器。
大唐的鼓曲,多半是节奏性极强的大鼓,或者是乐曲过门才能听到的花鼓声声。
像这样噼里啪啦一顿暴力输出,多种规格的打击乐器连番奏响,这阵仗唐人几时见过?
太刺激了!这节奏感,才真正配得上“银瓶炸裂水浆崩,铁骑突出刀枪鸣”!
“卧槽!”
许久,人群里终于有人发出了一声赞叹。
此时词穷,耳中无它,唯阵阵鼓声耳。
“我是鱼,你是飞鸟~”
“要不是你一次失速流离。”
“要不是你一次张望关注……”
【《飞鸟和鱼》/原唱:齐秦齐豫/词:齐豫】
奇琴奇遇,必有齐秦齐豫。
在鱼玄机建议还原子昂碎琴典故的时候,闪闪的第一反应却是这一对歌坛传奇姐弟。
于是她们便将飞鸟和鱼相恋的故事,扩展成了一出舞台剧。
剧的开幕,就使用了旷世二奇的原曲。
抒情,永远是通用的语言,尤其是利用音乐表达。
无论是文言还是白话,甚至那句~
Alwaystogetherforeverapart~
也被大唐人民全盘接受,跟着哼唱起来。
“哎,你说这个‘袄未湿脱光了佛来玩饿怕了’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吧~大概就是说鱼和鸟相恋,鱼嫌鸟不下水,却不知道鸟为了这段感情,放弃了捕猎,宁可自己饿着,也不再吃鱼。”
“哦,懂了,懂了。用鸟来借喻男人,巧妙,隐晦!高,实在是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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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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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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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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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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