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在大唐当主播>第五十六幕 单剑进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杀招已经成形。

  眼看青衣宦官就被所在天王之中……

  连王仙芝都没有料到自己可以胜得这么快!

  他本来还期待一场真正势均力敌的战斗。

  于是,他叹息。

  随即,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在倾盆大雨中,他的叹息,居然有了回声!

  雨中怎会有回声!

  那回声必然不是回声,是旁人发出的叹息。

  是杨复光!

  天火燎原,一道精光冲天而起,破开了惊涛骇浪,破开天罗重重!

  天火燎原本是枪法,怎么可能!

  王仙芝被那道精光迫得向后退了一步,人已经退在了栅门之内。

  他定睛细看,杨复光手中赫然已经换成了一杆双头枪。

  这名神策军的高手竟在刹那之间将一对鸳鸯拐组装成了一杆枪!

  一寸长,一寸强,枪乃百兵王,阵前最难防!

  江湖人不喜用枪,主要是因为不便于携带。

  中国历朝历代,都不允许平民携带军制武器四处流蹿。

  普通江湖客,防身刀剑不可以长于三尺,要么就只能如黄巢一般选择无锋的杆棒。

  王仙芝想要借助剑锋长的优势压制杨复光,哪儿知杨复光的家伙事儿才是真长真强,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瞬间完成逆转。

  “杨家枪!听到你的姓氏,我原本应该想到的。你是杨玄价的义子?”

  杨家枪是由飞龙骑士大宦官杨延祚所创,在北衙禁卫中传播甚广。

  宦官自然无后,但大多都会收义子袭爵。

  自杨延祚统领神策军,这支禁卫部队在杨家将手里传了四代,传到了时谓“一枪柱关中”的宦官将军杨玄价手中。

  王仙芝虽远在三河,却也听说过杨玄价的名头。而今亲眼看到有人将杨家枪使得如此出神入化,料来必是嫡传。

  “你想占我便宜?胜我手中枪再说!”

  杨复光在杨玄价的义子中行二,他和哥哥杨复恭如今都在神策军中做监军。王仙芝没有听过他的名号,直接问义父,那是对他的莫大的羞辱!

  事实上杨复光天赋极佳,不但枪法早已在大哥之上,这几年更是直追义父,在神策军,甚至在整个北衙禁军当中都是一人之下的存在。

  他任何义父给他的光环,但绝对不是在武艺上。因为武艺是他依靠自己的天赋,后天的努力,以及行伍里的拼杀一点一点磨炼出来的。在战场上,对决中,他就是他,杨复光!

  愤怒的枪杆化作一条银龙直扑王仙芝!

  龙随云雨,气势更健!

  银枪的光华反射在雨珠上,枪势似乎也因此凝出了形状,为银枪张翼。

  一枪之威,竟然恐怖如斯!

  闪闪明显感觉到鼓楼的阁楼微微有些晃动,似乎是受到了枪势所激。

  她还在向大家反复地讲述着她和姐姐今日当街遇袭的遭遇,希望唤醒群体的良知。

  而在雨夜里,枪剑之争也在继续。

  以短兵进枪在传统武术里被当做一个课题研究,自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更何况王仙芝面对的是杨家枪的后起之秀。

  可是王仙芝没有退路,他必须胜,必须速胜眼前的年轻人。

  杨复光的枪法已经炉火纯青,几乎没有弱点,如何才能速胜?

  王仙芝叹息一声,竟然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

  他双手捧起长剑,

  一剑,反刺向自己的小腹!

  什么鬼?

  这是主动放弃了吗?连命也不要了?

  杨复光的枪已经全力刺出,尽管他看到了如此邪异难解的一幕,他也没有办法做出任何的改变,只能继续一枪刺到底。

  这名中年道士究竟会被杨复光一枪挑出个窟窿,还是被自己的剑戳个对穿?

  当两样兵器目标一致的时候,难免会互相干涉。

  王仙芝的一剑速度恰到好处,正好让过了枪尖,一剑扎向枪头后方一寸!

  就在这个时候,王仙芝的身体也动了。

  他闪身让开要害,抬脚便踹。

  枪之所以是百兵之王,是因为他有足够的长度,进攻的同时便是一种保护。

  王仙芝隔着枪杆这样踹,自然踹不到杨复光。

  但是杨复光的脸色却陡然变了!

  他为了在枪法上有所超越,放弃了寻常的长枪,标新立异自创了由两根鸳鸯拐组装成的双头枪,进可攻,退可守,自由切换,几乎完美弥补了普通枪具的短板。

  然而有得总有失,这世上并不存在真正完美的东西。

  组装枪械也有其致命的缺陷,就是组装的连接点!

  王仙芝的剑架住了枪头,顺着杨复光的枪势向内一拉一带,抬脚踹向了抢身正中组装的结合点!

  嘭!

  这一脚下去,琇書蛧

  一根枪又变成了两根拐~

  只是一截拐子混不着力,旋转着侧飞出去,卷起一轮雨花,就像鸳鸯戏水荡起的波纹。

  而杨复光力以用老,手中单拐也不是他真正的强项,如何抵得过王仙芝的三尺寒芒?

  不过两个照面,长剑已经架在了杨复光的脖子上了。

  “住手!放开吾子!”

  “不可!别伤我弟弟!”

  两道厉喝声响起,两道人影手擎长枪在雨中踏着吃瓜群众的肩膀,踩出一阵阵哎呦声,急冲了过来。

  为首那名中年将军,跃下人群便抱枪向王仙芝一礼,“剑压三河王仙芝果然名不虚传。吾儿一向自大,今日王兄让他受些挫折,对他也是好事。不过今日这滩浑水,王兄还是不必趟了吧?若是你此时放了吾儿,我也不会为难王兄。只要你立即离城,这件事就当没有发生过。王兄以为如何?”

  王仙芝焉能不知来人是谁?可是他丝毫没有放任的意思,反而将长剑在杨复光的肩胛上一压,后者吃痛,啊地一声叫了出来。

  “杨玄价,你可别当我是不谙世事的后生。我若听你的这般出了长安城,这一生便是逃犯,再也没有可能翻案了。而我现在是带人来喊冤的。大唐律法,有莫大冤情无处可伸者只要所告之事确着,所犯冲击府衙,拦轿截驾等过皆可免受惩罚。你听!长安城里旧日花魁被人在闹市区当街绑架!如此大事你不去究,却来为难我一名伸冤人,这是你们北衙禁军应尽之责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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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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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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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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