妍月不仅易容,戴了面具,还换穿了一身淡蓝色的衣裙,她喜欢洁白色的衣裙,但那太显眼,她尽可能的把自已装扮成一个普通的女人。
两名便衣警卫跟随在身边,是从牧淳风的警卫连里精心挑选出来的高手,放到江湖上都是一流高手的级别,转轮短枪藏在腋下的枪套里,腰间还各藏了两枚手雷,在前后边还有十几个便衣警卫暗中随行护卫,牧淳风真不敢有半点马虎。
妍月也知道身旁有一堆侍卫暗中跟随保护,她也挺无奈的,换个角度看问题,牧淳风楚明亮等人都必须保护她的安全,她能理解,所以,即便看出前后有一堆便衣侍卫在暗中保护也只能默认了。
转过街角,妍月看到六七个顽童正在欺负一个衣裳脏兮兮的女童,确切的说,应该是那个女童在暴揍那六七个顽童。
没练过武功的寻常百姓打架,基本都是王八拳,乱打一气,何况是六七岁的小盆友,抓挠咬什么的招数都用上了,让人看得想笑。
两名随行的侍卫想上前阻止,妍月摇头制止,只是站在远处观看。
那女童挺多六七岁,小脸蛋和身上的衣裳都脏兮兮的,不过一双大眼睛清澈灵动,虽被几个比她还大的男童欺负得青皮脸肿,但咬紧牙关没有哭,相反还奋起反击,把欺负她的男童抓挠得连连后退。
或许是因为女童的顽强反抗,几个男童被她抓挠得脸部和颈脖都有几道血痕,痛得哇哇直叫,有个还号淘大哭起来,其他几个见女童如此顽强凶悍,都胆怯了,也不知谁带的头,一下全跑了。
女童边喘气边抹泪,身上挺疼的,但她仍咬紧牙关没有哭出声来。
妍月缓缓走到她身旁,抬手替她梳理额前凌乱的刘海,顺势在她头部轻抚几下,然后蹲下身子,在她后背又摸了几下,眼眸一亮,捡起脚旁的一小块石头,伸到女童面前。
女童茫然的看着伸到面前的白晰手掌,一时间不明白妍月想干什么。
妍月微微一笑,五指缓缓收拢,把掌心那块坚硬的小石头包拢住,复又张开,掌心的小石块已化为粉尘。
女童眼睛一亮,呐嚅道:“我想学武功,姐姐你能教我么?”xǐυmь.℃òm
妍月柔声道:“学武功很苦很累的。”
“我不怕。”女童说道,清亮灵动的大眼睛里闪现坚毅之色。
“你学武是为了什么?”妍月问道。
“不让坏人欺负我。”女童认真的想了一下才回答,看着妍月的眼眸里充满了期待,甚至还有一抹哀求。
“好,我收你为徒。”妍月点头,站起身,她这一趟出宫,除了游历,最主要是找寻一个根骨颇佳的弟子传授武功,面前这女童的根骨很不错,且目光清澈灵动,资质极佳,符合她收徒的条件,最重要的一点是心中没有戾气。
如果女童刚才的回答是练武是为了报复那些欺负过她的人,又或杀死坏人什么的,哪怕资质再好,她也只能忍痛放弃,运气不错,这女童就是她想找的衣钵传人。
“师父在上,受弟子风玲儿一拜。”女童大喜,跪下恭恭敬敬的叩了三个响头。
她的父母都被雁子湖里的水贼害死,由叔伯抚养,但叔伯家境也不太好,又生养了四个孩子,婶娘对她不好,经常打骂,也常被村里和镇上的孩子欺负。
“嗯,起来罢。”妍月受风玲儿的三个响头,算是正式收徒了。
随行的两个侍卫一脸羡慕的表情,他们是牧淳风的贴身近卫,牧淳风什么都没有隐瞒,他们清楚妍月的身份,自然也知道东西两宫的两位娘娘都是绝世高手,能得她指点一二都受益非浅,何况能被她收入门下,成为亲传弟子,最多十年的时间,皇国恐怕又多出一个超级高手。
妍月知道了风玲儿的身世时,柳眉轻蹙,不过想想还是放弃了为风玲儿讨个公道的想法,皇国虽然一统,解救天下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但因太多的原因,暂时还无法让所有的百姓过上好日子,皇上为了民生的问题,真的是绞尽脑汁了,时常发脾气,一些能力差的官员被撤职,犯错严重的甚至被砍了脑袋。不过,皇上已实施种种利民新政,大搞民生基建,只要再过个几年,百姓的日子必定比现在好多了。
妍月先带风玲儿去布行买了几套新衣裳和一些零食,然后带回军营洗漱,换过干净衣裙的风玲儿天生美人胚子,眼睛清澈灵动,纯真可爱中带有一丝孤傲,竟与童年的她有几分相似的韵味。
妍月带风玲儿在军营的食堂饱餐一顿后,和她一起回伯父家,道明原因,得风家长辈同意后,留下一万皇国新币,然后回军营。
一万皇国新币相当于以前的一千两银子,对穷苦百姓来说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只要风家人省着用,大把花个几年都不成问题。
回到军营后,妍月要了一个帐蓬给风玲儿独处,跟她说明了门规戒律,传授内息吐纳之秘法和一些基础练功方法后,又对侍卫叮嘱一番,给牧淳风留下一封信后便飘然离去。
侍卫想要跟随护卫,但没法跟上,妍月有意要甩脱他们,施展了上乖轻功提纵术,瞬间消失在密林中,侍卫入林追了一阵没追到人,只能回返报告牧淳风。
牧淳风无奈,只得派人前往帝都报告,同时把风玲儿接到身边,等清剿水贼结束后,他会亲自护送风玲儿前往帝都,送进宫里。
风玲儿暂时留在牧淳风身边,她每天自觉早起练基本功,中午和晚上修炼玄门秘法,这期间花一个时辰的时间读书识字,根本不用人监督,让牧淳风既感概又羡慕。
他自身也是宗师级的高手,祖传武功不外传,只传于族内子弟,族中年青一辈中也有几个人才,但象风玲儿这般根骨极佳,资质好又自觉,勤于练功的弟子却找不出一个来,这人比人啊,真能气死人。
牧淳风可当不了奶爸,她让一名女军官负责照料风玲儿的起居生活,并教她读书识字,女人和女人更容易交流。
五天后,官军剿灭全部水贼的消息传出,让当地百姓欢呼不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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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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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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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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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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