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为萤火,点亮祖国[快穿]>第 1 章 第 1 章
  七月天,暴雨过后,寿河村上下慌了。

  村子靠山,雨水来得又猛,瓢泼之势险些将山下金灿灿的水稻田淹得无影无踪。

  天还没亮,马支书就火急火燎地敲起锣打起鼓。

  村子里不论男女老少,都得拿起镰刀去田里争分夺秒地抢收水稻。

  雨越下越大,风红缨仰头感受着冰冷的雨点滴答滑落,觉得眼前一切着实不可思议。

  几米远的王大婶见她不动,立马恶气地啐了声:“你又又又发呆!生产队的牛都没你会发呆,你没长眼睛吗?上头下这个大的雨看不到?赶紧的,不然我跟马支书告状去!说你上工不仔细!回头罚你捡牛屎!”

  被这么一骂,风红缨空洞的眼神倏而聚焦有神。

  然而她抿紧嘴只字未言,旋即弯下腰。

  手中的镰刀疾如闪电,几下风红缨就将一拢水稻割完。

  紧接着她小心翼翼地将裹满稻谷的稻杆整齐地放进旁边的大竹篓里,动作轻柔,好似对待奇珍异宝。

  王大婶怔了下,按往常,风红缨不应该跳起脚来和她比嗓门对骂吗?怎么今天突然转性了?

  ‘转了性’的风红缨太瘦,蹲在田埂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将塞满稻谷的大竹篓背起来。

  王大婶刀子嘴豆腐心,见状于心不忍,小跑两步准备帮一把劲,谁料下一秒,风红缨猛地一下沉声吆喝,随后就将大竹篓扛了起来。

  雨水早已没过膝盖,此刻还在没完没了地下着,田里不时传来村民栽进浑浊泥水的响亮噗通声,以及脚掌不小心踩到尖锐山石和稻根的哎呦呻.吟。

  从田埂到坝上临时搭建的遮雨棚这条路上,风红缨收获了无数惊讶和咂舌的目光。

  姑娘一具小小的身子,却有着无穷的韧劲,只见她一步一个脚印,愣是在这条路来回穿梭了不下十来次。

  天方大亮,村民和知青们皆筋疲力尽地歇在遮雨棚下闲聊。

  “风红缨同志呢?”分发红薯早饭的马支书问。

  “还在田里。”

  “去把她喊来。”

  不一会儿,沿途捡了一背篓碎稻穗的风红缨淌着泥水走了过来。

  接连好几天的骤雨冲垮了山上的河堤,田里的庄稼大伙是能救多少救多少,只这样一来,那些掉落在浑水里的碎稻子就顾及不上了。

  毕竟人力是有限的,包括马支书在内的很多人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堆稻穗烂在雨水里而无可奈何。

  然而这里头有一个人不甘心,那就是风红缨。

  这么好的粮食,绝不能浪费一粒一毫!

  忽略马支书和大家投过来的异样眼光,风红缨大马金刀地靠坐在沾满黄泥的棚坎上,嘴里用力地嚼着红薯。

  真好吃,甜津津的,比大燕朝边疆军营里味同嚼蜡的硬饽饽不知要香多少倍!

  垂眸望着巴掌大的甜糯红薯,风红缨胸腔的幸福感瞬间溢出,杏眸随之欢快眯起。

  ——这应该就是状元爹所说的后世红薯吧。

  她对自己穿越到陌生时代是有惊讶,但很快就适应了下来,这主要归功于在大燕朝时她有个来自发达后世的状元爹。

  状元爹经常在书房和她畅聊后世的繁荣,那时的她羡慕的眼都红了。

  不成想,有朝一日她也有机会来后世观望一番。

  只不过这里头的代价太大。

  她原先所在的大燕朝主少国疑,奸逆叛臣横行,由她统领的风家军遭亲信出卖,悉数被敌军围剿惨死在古战场。

  她这个主帅也没落个好下场,被逼跳江溺水而亡。

  等她一睁眼,一个名为系统的玩意说有办法助她杀回大燕朝清君侧护国佑民。

  当然是有条件的,她需要在众多小世界完成相应的任务。

  【穿越之路千千万,一为大众喜爱的女配攻略深情男主路线,二为替身逆袭火葬场路线,三是最艰辛的,也是难度最高的——为万世开太平的精忠报国路线。】

  “我选三。”风红缨毫不犹豫地开口。

  她十五岁女扮男装上阵杀敌,为得就是让身后的百姓安居乐业,不受蛮人欺辱。

  十年岁月匆匆而过,此番信仰在她心中从未有过动摇。

  她风红缨就是边疆翱翔的老鹰,誓死也要和黎民百姓共进退。

  做一代枭雄,做老百姓的肉身神盾,为国之事业,便是扑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一个红薯下肚,有关原身的信息传输完毕。

  她和状元爹的穿越有一丢丢不同,状元爹是往千年之前穿越,她则是来到千年后。

  原身父亲是海军参谋长,母亲在部队文工团工作,然而就是这样有涵养的家庭却有一个致命毛病——偏心。

  父母的偏心,有时候根本就没有理由。

  原身有一兄一妹,哥哥被参谋长父亲安排在海军部队当兵,妹妹在部队做接线员的活,只有她这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千里迢迢下放做了知青。

  这姑娘气恨家里的无情决定,来到这里后一度决绝的和家里断了联系。

  在寿河村呆得这些日子,原身就跟点了火的荆棘一样,见谁就刺两句,唯独对有一个人却软语相向。

  这人就是书中的男主聂明朗。

  原身对聂明朗那叫一个好,为了让聂明朗复习功课时补充营养,原身不惜拉下脸修复自己和家里的恶劣关系。

  父母觉得愧对于她,加之爱面子,所以每月都会寄钱寄票过来,不过这些东西都被原身嚯嚯给了聂明朗。ωωω.χΙυΜЬ.Cǒm

  如果两人是双向奔赴的爱情那还好,问题是聂明朗以后的原配并不是原身。

  断层十年的高考恢复后,聂明朗哄着原身帮他找各种复习书籍,可一考上大学,聂明朗就和另外一个女知青双宿双飞走了。

  当然了,这个女知青也没能和聂明朗厮守到老。

  因为聂明朗是年代文里的大男主,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会换一个女人,小说的大结局处,作者将和聂明朗有关系的女人名单列了出来。

  好家伙,足足有十八个。

  什么大男主,分明是个靠女人上位还始乱终弃的渣贱货色!

  【叮,记忆传输完毕——

  目前奖励的令牌:0

  所开发的随身空间:0

  技能:无

  目前积分:50】

  50个积分是她冒雨抢救水稻挣来的。

  甩了甩酸胀的胳膊,风红缨暗暗想,她得抓紧赚积分补充体力,田里还有一堆粮食等着她抢收呢!

  那都是救命的好东西哇!

  状元爹说过,这些吃食是劳动人民用汗水换来的,一颗都不能浪费,粒粒皆辛苦!

  -

  到了傍晚,雨终于停了,田里的人开始收工。

  忙活一整天,此刻大伙都没精力闲聊,皆耷拉着脑袋疲软地往家走。

  风红缨揉着红肿的肩膀紧跟其后,三个知青室友并排走在前边,然而没人等她。

  原身在这里没有朋友。

  这点不难理解,毕竟当下年代没人愿意和一个一门心思只知道倒贴男人而不自重的女人有任何交情。

  这边,风红缨用力将腿从灌满雨水的泥地里拔.出来,还没踩上松软的田埂,不远处猛地传来一道女人的尖叫声。

  “我的狗蛋,我的儿啊,你这是咋啦——”

  声音凄厉,响彻云霄。

  “哎呦,是七步蛇!”

  “七步蛇?”众人脸色骤变。

  “谁被七步蛇咬了?”

  “周大娘家的狗蛋。”

  “不得了不得了,这蛇毒得很哟…”

  周大娘抱着晕迷的狗蛋仰天嘶吼:“快来个人呐,救救我的儿——”

  不少人踉跄折返回去,可谁也不敢靠近,只远远看着倒在泥水中狼狈挣扎的周家母子,叽叽喳喳声不停的在风红缨耳边徘徊。

  “村口山体塌了,赤脚医生还在县里没回来呢!”

  “那周家的狗蛋咋办?”

  “能咋办?以前村里被七步蛇要了命的娃还少吗?”

  换做被其他蛇咬了,怕是早就有勇义之人上前帮忙。

  问题这是七步蛇啊!

  七步蛇聚窝而生,出现一条,想必周围定然还藏着无数条。

  剧毒的蛇窝,谁敢上啊?

  几个村干部闻讯赶来,皆站在田埂上急得团团转,找来竹竿想着先让周大娘从蛇窝里脱险才是当务之急。

  谁料周大娘抓着竹竿刚起身,一条两指宽的蛇受惊蹿得游出水。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周大娘吓得后背发麻,闭着眼准备迎接痛苦时,一个小小的身影宛若离弦的利箭飞速般跳进了泥水中。

  抓七寸,踩蛇尾,动作干净利落。

  “拿刀来!”风红缨冲身后喊。

  大伙被风红缨手中扭成麻花的粗蛇吓得愣是没反应过来,王大婶最先应声,抄起背篓里的镰刀甩了过去。

  风红缨稳稳接住刀,下手快准狠,手起刀落间长蛇就被劈成了三段,污浊的泥水顷刻间现出恶心的血沫。

  洒脱沉着的模样惹得不少人下巴都快掉了,尤其是城里来的知青们,他们哪里见过这种仗势,有些人激动地连连鼓掌。

  “红缨同志,你真是好样的!”

  “平时看你嗓门大,没想到你胆子也大!”

  风红缨不做停顿,跪地撩起狗蛋的裤腿,只见小孩腿上被蛇咬出几个深孔,伤口处的血水红中泛黑。

  周大娘手一直在抖,哭得喘不过气来,其余人皆别开脸默哀。

  可惜了,才七岁的娃。

  “不要胡来——”

  马支书的话还没落下,只见风红缨已经低头用嘴钳住狗蛋的伤口。

  在一干人震惊的目光下,风红缨冷静的可怕。

  吸、吐、吸、吐…

  几番折腾后,风红缨开始割口放血,直到伤口处的血呈现出正常的红色才停下。

  一个女知青室友搓搓手臂泛起的鸡皮疙瘩,忍不住皱眉:“风红缨,你别逞强,那可是七步蛇…你、你就不怕中毒吗?”

  处理完毕,风红缨松了口气,闻言扬起一抹笑,声音里透着无畏的力量:“不怕!”

  身为将士,为解救黎民百姓而倒下,那是无边的荣耀,是勋章,是她半生的追求。

  周边的人听着唏嘘不已。

  马支书喊上村里有力气的青年人赶紧带狗蛋去找赤脚医生,回头再看在那咕凉水洗嘴的风红缨时,马支书哽了下。

  这姑娘……真他娘的有种!

  可惜啊,偏偏要陷进没有结果的爱情胡同,还走不出来…

  “风红缨同志——”

  不知谁哆嗦大叫起来:“你的嘴唇乌了!”

  风红缨只觉头有点晕,应该是没清干净的蛇毒在作祟!

  几乎是同一时间,系统‘叮’得一声响。

  【宿主临危不惧,发扬舍己救人的无私精神,获得‘勇者’盾牌

  技能:挡一回痛苦,免一次危难

  是否立即佩戴?】

  即将失去意识瘫软栽倒的风红缨:“佩、佩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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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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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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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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