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夫人又开始兴风作浪鸟>第269章 礼物
  实际上许幼鱼的怀疑是对的,盛南天这段时间的确在偷偷的操作一些事情,譬如将公司的内部资料卖给对家公司,且让公司陷入危机后好趁机将从对家公司那儿得到的消息转到报社这边,表面上营造出一种运筹帷幄的感觉,实际上却是为了得到董事会的认可,并在一定程度上逐渐的掏空公司。

  盛泽已经很久没有管理报社上的事情,这些年他一直在致力于海外市场,希望与海外几个大的报社达到共赢的合作,因此公司大部分的业务交给了大儿子盛南天以及董事会的几个高层,盛泽手里握着名下几个大公司百分之三十二的股权,盛南天手中却只有不到百分之五,以及其他董事会的成员手中也都握着占比不同的股权,大家在一定程度上都彼此提防与牵制对方,可最终还是忌惮于握着最大股权且真正公司的掌权人的自己。

  这就是盛泽故意安排的局面,也是他运用的一种帝王术,想让底下的人在牵制彼此的同时下不会互相勾结,达到公司能够正常稳定的发展。

  他其实很清楚盛南天的野心,这个私生子与打小儿在盛家长大的小儿子不同,他早些年跟着他母亲吃了不少苦,也经历了不少磨难,因此他的野心比谁都要大,并不像盛淮北那般含着金汤匙出生因此心性比较放浪自由,盛南天实际上比谁都想要往上爬,想要将所有人都踩在脚下。

  但是这种野心在盛泽的眼中并不是坏事,甚至他认为在商圈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若是没有一定的野心与算计压根无法成功,当年他从老爷子那将日报社接手的时候不也是吃了很多亏,他甚至诡谲多云的商场上,想要收获名与利那必须比常人付出更大的耐心与野心,甚至要做好抛弃一切的准备。

  因此盛南天这些年有些小动作他不是不清楚,只是在不影响公司的情况下他是不会插手的。

  不过令盛泽出乎意料的却是看似跳脱安定不下来的盛淮北居然将自己那个传媒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甚至在五年内就做到了在传媒行业异军突起,成为邕城甚至国内最大的新媒体运营公司,涉及的产业不仅仅只是传媒还有运营,甚至影视方面。

  并未开口要求过自己出手的这个儿子反而成为盛泽最琢磨不透的,毕竟他一开始就没怎么看好盛淮北这种性子经营公司。

  但是盛淮北的公司这些年发展趋势不错,新媒体公司犹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到处开花,他的公司因为占得先机,现在每年的营业额据说已经隐隐有赶超日报社的趋势。

  一想到这,盛泽既自豪又无奈,因为当初盛南天的事情淮北一直对他心有怨恨,如若不是母亲从中牵线调和两人之间的关系,只怕盛淮北连他这个父亲也不愿意承认。

  但是目前母亲的病一直未见好转,就这样被元家吊在医院里。

  想到元家父女盛泽的眉心平添一道折痕,他的确是不太喜欢元媚这个女孩,虽说元家也算是真正的书香门第,但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的时候盛泽就从这个女孩的眼底看到了太多的野心与贪欲。

  女人的野心与男人的野心是不同的,她的野心太隐晦也太不经意,盛泽在商界打滚三十余年,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像元媚这种看起来是真正的名媛千金,可眼底却依旧有着想依附男人往上爬的欲望,且她看向淮北的眼中丝毫看不见半点味儿爱意。

  实际上这些都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元家名下的医院这几年在背地里的所做作为盛泽可是很清楚,但因为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即便是从的好友的口中知道这些事情盛泽也没有任何的想法,可元媚自打与淮北交往之后,盛泽就不得不开始关注起元家的一举一动。

  老太太的病是元家的人说能够解决,住院也是他们的安排,但元家对手术到事情一拖再拖,甚至以各种理由去延长手术的时间,这让心思敏锐的盛泽明显怀疑起元家接近盛家的真正目的。

  或许从一开始元家就是想要借着给母亲看病的理由接近盛家,甚至利用盛家的人脉关系打入真正的资本圈子。

  当然了,如若他们真能治好母亲,对盛淮北也是真心的,他倒是不介意让元媚进门,也不介意元家利用盛家一部分的人脉关系为他们元家争取更大的利益,可元家近期的操作越来越超过了盛泽所预料的,甚至听说元家已经开始利用盛家的关系接近红城那边的核心圈子,企图利用那边的资源争取获得明年先进医院的称号。

  除此之外盛泽还私下调查过这对父女,发现元媚与淮北在一起的时候身边是有男友的,跟男友分手也是在与淮北交往之后的事情,这件事淮北是否知道,还是说元媚从头到尾就是故意隐瞒。而元朗的私生活也同样精彩,这个年过五十的男人在外头的小情人多大三四个,甚至还在郊外购置了多处房地产以供这些情人居住,甚至有的小情人比自己的女儿还有小几岁。

  所以这也就是为何盛泽一直不愿意与元媚见面的原因,他是想让这个女孩知道知道元家实际上并不认可她,希望她的能主动离开盛淮北。

  但盛泽还是低估了元媚的贪欲,她好不容易才将盛淮北抓在手里,眼下是绝对不可能放弃盛淮北的。

  前段时间盛泽特意给盛淮北安排了几次相亲,相亲的对象都是出身于名门的名媛千金亦或是书香世家的女孩,但可惜盛淮北偏偏一个也瞧不上。

  无论如何,盛泽是绝对不会同意一个目的不纯的女人进入盛家,如若淮北执意跟元媚继续在一起,那至少也得等母亲的病情完全好抓紧后再商量。

  想到这些,盛泽叹息一声,随即又重新将注意力投入到面前的合同书中,也只有在工作的时候他才会暂时忘记家里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

  程小纭今日与代替尼斯出席晚宴的莎莉一起当进入金纯大酒店里,酒店内最大的宴客厅今日举办一场慈善晚宴,尼斯因为总部的一些事务已经飞往了F国,近期一段时间杂志社都将由莎莉管理,而程小纭昨天刚坐上艺术总监的位置,也跟着从原本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换到了的三十平的办公室内。

  杂志社原本的艺术总监被调到总部担任其他的职务,也算是高升了,而程小纭在搬入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办公室内的所有家具都给换了,将墙面上的那些画作换成了自己喜欢的梵高的,办公室里摆放着不少的绿萝植被,且一定要有她亲手做的无烟香薰。

  还在办公室里买了电冰箱与微波炉,以及一张的价格不菲的的懒人沙发。

  莎莉头一次踏进她办公室的时候整个人一怔,虽然办公室没有重新装修,但光是这里的摆设跟家具全都是新的,这花费不亚于重新的装修的费用。

  “你可真的是大小姐,居然把里面的休息室弄成了你的私人衣橱。”莎莉瞥了一眼里面的各种名牌包跟大牌服装,光是爱马仕的包包就有七八个,宝格丽的大衣还有香奈儿的套装,莎莉作为时尚杂志的总编,家里的名牌衣饰也不少了,但与眼前的程小纭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如若莎莉知道程小纭家里的别墅中专门有一个七十几平方的衣帽间,有近百个名牌包包,几百双高跟鞋,只怕她从此要在程小纭的脑门子刻上“富婆”两字。

  实际上程小纭从小到大的名牌包包女与衣服都是双亲送的,她五岁的时候就有了第一个与母亲同款的爱马仕皮包,两岁的时候就已经穿上了香奈儿的连衣裙,十二岁的生日礼物是百达翡丽的手表。

  程小纭倒一点儿不介意的说这是父亲送给自己的升职礼物。

  莎莉嘴角一抽,只能无奈叹气,“诶,有个有钱的爸可真好啊,赶明儿回去你问问程叔叔,他家里还缺女儿吗?哦,不对,我比你足足大了九岁,那就问问你爸,缺不缺干妹妹?”

  “你可别了,我怕你还没认亲就被我妈找人给抽了,再说了你这个大主编工资也不少吧,你不是还跟朋友开了几个奶茶店吗,即便是以后不当主编了也能在家里躺着挣钱吧。”

  程小纭真没讲莎莉的话当真,因为莎莉工作十余年早就在邕城购置了三处房产,除了现在住的位于市中心的高档小区外,在别处还有一套三百多平的小别墅,以及师范大学附近的一套一百四十几平的商品房,商品房已经租出去,别墅则是闲置着,且她每个月参股的那些餐饮店每个月也有六位数的进账,就连“丽人”这边,她也有持有分公司百分之三的股份。

  因此莎莉本身就不缺钱,这几年也不急着找对象,如若不是遇见现在的小男友,只怕莎莉还是愿意继续过潇洒的单身生活。

  因此今天参加的是慈善晚宴,所以两个人的穿着并未太夸张,莎莉一身黑色金丝绒的路肩长裙,金丝绒贴身的的布料更是勾勒出其曼妙的身姿。

  而程小纭这边则是穿了一身宝蓝色白圆点的复古连衣裙,系着同样素材图案的发带,黑色高跟鞋,再涂抹着樱桃红的唇膏,整个人有种中国版奥黛丽赫本的美艳优雅。

  两个人都是不同类型的美女,所以刚进入会场就引起了不少异性的关注。

  拍卖会结束得很快,程小纭对于拍卖会上的东西倒不太感兴趣,小的时候程有带她参加过不少类似的慈善晚宴,彼此幼小的程小纭总是被程有抱在怀中,犹如一尊瓷娃娃惹人怜爱,当时她就见过不少更珍贵的收藏品。;

  如若不是因为自己升职之后不得不频繁参与类似今晚上这样的社交活动,否则以程小纭的性子实在是宁愿此时在家悠闲地追电视剧来得轻松。

  “程小纭,这是时候盛总让我转交给您。”

  场上一个穿着燕尾服的服务员手里拿着一杯香槟以及一个灰色镶金边的丝绒盒子递给了的程小纭。

  “盛总?盛淮北?”莎莉挑着眉看向服务员。

  服务员只是礼貌性的笑笑,才回答:“具体的程小纭可以看里面的纸条,盛总说您看了就明白。”那服务员说完后便离开。

  程小纭也是一脸的纳闷,于是赶紧打开了盒子,里面赫然躺着一副在灯光下闪耀着紫色光芒的耳坠。

  莎莉倒抽一口气,这副耳坠不是方才在拍卖上说是来自十八世纪欧洲某个伯爵夫人佩戴过的珍宝吗,紫色的宝石是用极为罕见的一种紫色钻石做打造的,但在灯光的照射下会自然的呈现出淡淡的蓝色。m.χIùmЬ.CǒM

  这一副耳坠在先前的拍卖上好像是一位你女士以三百多万的价格拍下,但怎么转身就送给了程小纭呢?

  “小纭,你今晚上可真是赚大发了,这一副耳坠就是在一套小公寓啊。”

  三百多万的确可以在邕城相对好的地段购置一套四五十平米的小公寓。

  不过莎莉更好奇的是,送出这个礼物的是哪个盛总呢,要知道盛家可是有两个盛总,一个是太阳日报社的盛南天,一个是天盛传媒的盛淮北。

  据莎莉了解的情况,这两人好像都与程小纭有扯不清的关系。

  耳坠后面还附带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今晚上你很美,我认为这耳坠与你很配,你戴起来一定很美,我希望你能戴上后出现在我的面前。”

  并没有署名人,但这种语气绝对不是盛淮北,程小纭很清楚盛淮北是不会用这样的方式与语气跟自己说话的,那结果只有一个,这个送礼物的人是盛南天。

  这种油腻的造句以及语气,都让程小纭想到了盛南天那日在医院与自己说的那一番“琼瑶式”的发言,简直让她生理性的感到不舒服。

  “这耳坠你拿去吧,总之今晚上我没见过这东西,你想办法替我退回去。”程小纭不耐烦的关上盒子塞到了莎莉的手中。

  莎莉纳闷的问道:“问题是谁送的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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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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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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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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