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和我的地久天长>第 44 章 万里一招魂
  “跟好,都别乱跑。”林天齐带他们过去。

  那是一种非常通俗的农村集会式的热闹,这里每年都会有好些场。林天齐刚来的时候也很稀奇,只不过这些年来看过了太多,也就觉得没什么意思,就那样。

  孩子们却不一样,对一切都很好奇,看看这摸摸那的,不亦乐乎。

  常远对这些的热情不亚于孩子们,也是到处跑,看到从来没见过的小玩意也会问是干嘛的好玩嘛。

  突然他眼前一亮,在一个旧书摊前停了下来。

  上面居然有《鲁迅诗集》的第一版,那可是特别具有收藏价值的书啊,不仅是内容值得,还有鲁迅先生亲自设计的封面。而且,第一版的意义,还有它产生的时间,都是很有价值的。

  摊主是精明的生意人,见他这么认真的看这本书,那肯定是喜欢。

  他不懂书,但是他懂人。

  “喜欢就拿着吧。”

  常远懵懵的,还以为他要把书送给自己。

  看来叶圣陶老先生说的不错,多逛逛旧书摊旧书市场什么的会很有收获,会有几段难忘的奇遇,会结识一些有意思的人。

  (说这话的)赵树理:你才是叶圣陶,你全家都是叶圣陶。

  他刚拿在手中,摊主就发话了:“不贵,也就一百二十。”

  额,叶圣陶老先生说的也不是太对啊。

  赵树理:……

  是值这个价的,常远没还价,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二十的给他。

  本想等他接过钱再去抽一百的,没想到摊主麻利的把二十抽走了:“二十就二十。”摊主也没想到小娃娃杀价这么厉害,只能算是自己倒霉,没有坑一笔。

  林天齐在一旁看的啧啧称奇:“没想到你还挺会持家。”

  常远白了他一眼,其实他自己也没搞懂发生了什么,反正就是二十块钱就把一本价值不止一百二十块钱的书给拿到手了。xǐυmь.℃òm

  自己好像还有点流批哈!

  常远得意的笑,眯眯眼。

  “……”林天齐呆着看:“有人告诉过你你笑起来有点像柴狗吗?”可爱的一比。

  常远立马拉下脸来:“你才柴狗。”

  “不是不是。”林天齐慌忙解释:“柴犬,柴犬,是柴犬。”

  还掏出手机给他搜图片给他看。

  柴犬的确可爱,笑起来找不到眼睛,脸像个小团团似的。

  但是常远不吃这一套:“你才是狗。”

  “柴犬多可爱…”林天齐还想说些什么。

  “你就是狗。”常远一脸严肃,还严肃,还非常认真。

  林天齐服输:“对,没错,我就是狗。”

  “狗哥。”

  “汪!”

  给小豆子买的糖雪球,名字好听,其实就是糖霜裹山楂。林天齐拿了一个,在常远眼前晃了晃:“吃吗?”

  常远还没来得及摇头婉拒,就看到他一口给吃了:“喂狗都不给你吃。”哈哈哈哈。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沉默的水草。

  “你不是自己吃了?”

  尴尬,还尴尬,还非常的可笑。

  冷场小霸王。

  好在这时三思果断出现,努力的分开他俩,挤到两个人中间:“你们要吃薯条吗?刚炸的,可脆了。”

  您的好友林思行已上线。

  “我这儿还有番茄酱呢。”

  您的好友林思行凭本事加入群聊。

  林思行:我来打个酱油。

  林天齐:你就是来打碗醋也不行。

  “好啊,让我抓一口。”林天齐拿了几根,然后一手捏了一根往常远嘴边凑:“尝尝吧,小摊上的,你肯定没吃过。”大爷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小的这一回吧。

  当狗就当狗吧,阿柴也很可爱。

  常远皱了皱眉头:“不吃。”不是不想吃,是真的不得吃。

  “就吃一根。”林天齐哄他。

  “我真的吃不了。”常远哭笑不得:“我对豆制品过敏。”

  林天齐百思不得其解:“可是这是薯条啊。”

  “薯条是土豆做的啊。”

  ……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沉默的心头荡漾。

  林天齐表示他在这世间过了十来年算是白活了,竟然不知道土豆是豆制品。

  土豆:……

  “那你能吃荷兰豆吗?”

  要不是这边有这么多人,常远真的很想给他摁地上打一顿,两顿…打五顿,直接打死。

  “我说的是真的,没开玩笑,小心点总是好的,我比较珍爱生命。”常远边说边用手指戳他的肩胛骨,一下,两下…五下。

  “好的好的好的。”林天齐求饶。

  常远这才满意的收了手,他也是在某一次跟林天齐打斗时不经意间发现他的这个弱点的——这货非常害怕人碰他那里。

  所以他有的时候一旦打不过就会埋头作势咬他那儿,百试百灵,简直是包治百病。

  “再不去管管孩子们,也就不知道都跑哪里撒野去了。”常远挑眉,提醒他。

  他后退几步远:“跟你比起来,孩子们那顶多叫撒欢。”

  常远活动活动手腕,感觉他还是欠揍。

  “过来。”

  “啊?”林天齐从心。

  “我想知道,这儿这么多好吃的好玩的,你喜欢哪些个东西。”常远看了不远处叽叽喳喳的孩子们,活泼可爱,让人看了心情都是好的。

  原来是问这个,林天齐松了一口气,抓起他的手腕:“看到那边那个烧饼摊了吗?”

  常远点头。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吃他家的烧凉粉夹饼,但是孩子们都不觉得好吃,不过我自己觉得很喜欢。”

  “我也想吃。”

  林天齐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过他会这么说,只好讷讷的松手:“我去给你买。”

  常远抓上了他的手,紧紧握住。

  手心里突然传来温暖的感觉,顺着缠绕的指尖一直流到心里。

  他们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牵过手,像这样有意而为之的还是第一次。

  林天齐觉得奇怪,常远也觉得别扭。

  但两个人谁都没有放开,牵着手一起去那个小摊。

  老板见他来了,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小天来了啊,还挺好。”

  林天齐点点头:“老爷子还挺乐呵,出来摆摊可不比店里暖和,穿的厚点,最好再弄个暖手的东西暖着。”

  老爷子哈哈大笑:“就属你这家伙嘴甜。”想想当年这家伙也是靠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才能让他允许跟着他习武的,没想到他后来学了个差不多就拿去打架用了,白费了自个一片栽培之心。

  “是啊,嘴甜能给我打个折不能。”林天齐跟着笑。

  “能啊,”老爷子也调皮:“原价一千三百八十,现价九九八,打折后是一百六十八,不过我看你是个学生,就收你一个两块钱好了。”

  常远能看出来这老爷子不是等闲之辈,但毕竟跟着林天齐,得矜持。

  矜持个鬼啊!

  想把头往墙上狠狠的撞几下,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这俩错版硬币,正面印在了反面,反面印在了正面,市价八个亿,便宜你了。”

  还是林天齐更皮啊。

  买了饼,看着大家也转的差不多了,就要带着他们回去;虽然每个人都买了不少东西,看起来却还是留恋不舍的样子。

  毕竟,过了今天,就又是另一个年岁了。

  程程把他们集结了过来,结果每个孩子都在盯着林天齐常远的手看。

  …常远这才反应过来,两个人还没把手分开。

  刚开始是自己一个冲动牵了上去,没想到到后来是这个货越抓越紧,死死的不肯放开。

  赶紧甩开他的手,万般嫌弃。

  “我走了。”常远看时间已经五点多,到了该走的时候了,虽然是很舍不得,但是还是得离开。毕竟爸妈还在家中等候,肯定是要回去的。

  “……”林天齐没说话。

  他跟小朋友们道了别,自己要往北边儿去了。过了那座刻了“君不归”三个篆书大字的石拱桥,就出了烟站地界,就可以随便叫个用年假挣钱加班的出租车回家去。

  “程程,你先带着他们回去。”林天齐摆了摆手,继续看他的背影。

  程程点头,听话的带着大家往回走。

  思行没有走,站在他旁边跟他一起看:“真的不追上去嘛。”我还想跟哥哥再多待一会儿,就一会儿。

  “去了又有什么用。”他不是单单属于一个人的,他是你的哥哥,但他同时也是他父母的儿子。

  他又是我的什么?

  常远走到桥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又长时间的接触这个据说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东西。

  坑坑洼洼的石头,没有用任何黏连的东西,不知道是怎么拼接在一起的。看到这些就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的确是巧夺天工。

  他看的很认真,沿着土坡走了上去。

  平时是会有些小孩子在上面玩的,现在因为天色已晚,所以显得很冷清。

  站在拱桥之上的最中间,往下看开着三轮车小汽车的小贩收拾完东西打包归去。

  自己就像是个游客一般。

  他从不敢自诩脱俗,要说真的是会有些特别的,那可能就是比一些人多了一些诗情画意。

  是他内心深处的东西。

  总是被少年顽劣或少年老成的状态压抑着。

  君不归,君不归…

  公兮不归北,万里一招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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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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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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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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