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涂抹在九龙山的天空,山寨外面的山林,都笼罩在漆黑之下。九龙山寨的寨门前有一块突出的巨石,山寨里的人称之为“石门神”,因为山上的岗哨站在上面,半山腰的敌情可以一览无余。但是入夜之后因为视野的缩小,就不会有人在上面值哨。
今夜似乎有所不同...wWW.ΧìǔΜЬ.CǒΜ
月光下似乎有一个黑漆漆的倩影,那倩影清瘦的身躯被她脚下巨大的“石门神”托衬的更显精致,每有清风吹过,总能在倩影的后面带起阵阵青丝,那青丝飘逸、柔和,整个画面融合在这夜空之下,似乎有一种朴素而自然的魅力。
“小姐,山风大,你小心着凉!”
宁儿从后面拿来一件深紫色的蜀锦披风,给正在凝视着山下的高影疏披上,
“小姐,你都等了一个下午了,天黑了,什么都看不到了,咱们先回吧,如果他上来,会有人进寨禀告的。”宁儿顺着安影疏的视线看望山下,漆黑一片。
安逸临走交代林牧之好生照看高影疏,林牧之也是个江湖义气之人,自然不会怠慢,只是高影疏一心挂念着山下的安逸,纵有玉盘珍馐也是难以下咽。
“宁儿,按着父王的性子,你觉得他能说服他退兵吗?”高影疏攥着宁儿的手已是冰凉,让宁儿感觉握着她手的哪是什么大家闺秀的纤纤玉指,分明就是寒冬腊月里的一块河冰。
宁儿赶忙劝道:“我的小姐,退不退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再这样等下去,身体受不了的呀?”小姑娘都快急哭了,“走,跟我下去!”说着拉着高影疏就往欲往下走,
“什么人!”
寨门前的哨岗大喝一声,把缨枪冲着黑暗一指,
高影疏顺着声音望去,忽然冲着宁儿笑喊道:“宁儿!是他!他回来了!”开心地就像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孩子,
只见一匹棕红大马冲出那夜色下如墨般漆黑的山路,
“唏律律~”前蹄高高扬起,然后稳稳的停在寨门前,
马上男子白衣锦袍,勒马而立,
“让开!去告诉林牧之,安逸回来了!”
那哨岗是认得安逸的,也未作阻拦,招呼另一个同伴盯在寨门口,自己打马山上去禀报林牧之。
安逸驾马入寨,走到“石门神”下面,感觉头顶有双眼睛,一抬头,就对上了高影疏的目光。
“高小姐可是在等安某?”安逸笑着问道,
高影疏并未答话,就这样看着安逸,
“我们小姐都等了你一下午了!”旁边的宁儿嗔道:“走吧小姐,我们下去吧!”说着,就要扶着高影疏走下巨石。
安逸看到高疏影的时候,就知道是在等他,但是宁儿不说,他怎知道这高影疏傻傻的等了他那么久,
自古最难消得美人恩~
“已经让小姐等了我一下午,小姐千金之躯,怎好再受这鞋袜之苦。”安逸说着,冲着巨石上的高影疏,张开了双臂,同时双掌做了一个内弯的动作。
高影疏的脸“腾~”的一下红了,感觉血脉喷张带来的温度,完全驱赶走了夜的寒冷,安逸这大胆的动作,纵使高影疏这一向温文尔雅的大家闺秀,也难以抵抗。
他....他是让我跳下去吗?跳到他的怀里吗?高影疏的心里好像有只小鹿在四处乱撞,万籁俱静的山里,只有自己那颗心脏在“扑通~扑通~扑通~”
“来,我接着你!”安逸依旧是那张笑脸,轻轻地对高影疏说,似乎这音量只有他们二人可以听得到,
“小姐!危险....啊!”
宁儿这“险”字还没出口,高疏影就已经纵身迈步而出,淡蓝色的衣裙和黑色的青丝一同被吹起,远远看去就好像一片飘落的树叶儿,
安逸两腿一夹胯下这匹枣红马,马儿灵性的把身体往旁边一侧,让高影疏稳稳的落在马上,落在安逸怀里.....
她就这么在马上让安逸横抱着,这一刻的时光似乎因这旖旎的气氛而为之定格。
安逸看着怀里的高影疏,琉璃般的眸子上,俏皮的睫毛微微上卷,真是瓷人儿一般精致,
“你就打算这样一直抱着我吗?”
怀里的瓷人儿开口了,
安逸笑了笑,将高影疏扶稳,让她侧坐在马前。他双手拽着缰绳,刚好把高影疏搂在中间。
他悄悄的凑到高影疏的耳边,撩起她耳上的一缕发丝,轻声说道:
“姑娘可曾想好?搂住了,我可就不会再放手了。”
高影疏自知安逸所指,精致地脸蛋儿就像是那天边的火烧云,那样的绚丽,那样的优雅。
“嗯~”
声音轻若飞蚊的一个字却像甜如蜜地情话一样,流淌到安逸心里,
“哈哈哈~”他大笑一声,
“驾~”
一拽这缰绳,纵马上山。
夜风烈烈的从耳边刮过,高影疏慢慢的将手臂环在安逸的腰上。要说这富家公子哥和俊后生,高影疏从小到大可没少见,安逸在这其中既不算最阔绰的,也不算最俊俏的,但是这个男人总能给她一种安全感,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什么问题,她相信他总有能力、有办法去解决,就如同他的名字一般,只要看到他就让感觉到安逸。
“你爹可是给我出了个难题啊?”安逸一边骑马一边朝靠在他怀里的高影疏说,
“父王不肯退兵吗?”高影疏抬头问道,
“他给我三天时间,让我带你和这帮人下山!”
高影疏道:“三天?三天怎么来的及?”
“唏律律~”安逸一拽缰绳,这枣红大马止住马蹄停在寨前,
“试试看吧。”
安逸翻身下马,转身再次向马上的高影疏伸开双臂,
“还没抱够嘛?”高影疏娇嗔道,
“得抱一辈子呢,这才哪跟哪儿?”安逸故作诧异状,然后一把抱下高影疏,牵着她往山寨厅里去。
“安兄果然是个信用之人,恭候多时了。”林牧之冲安逸拱拱手,早在安逸从山下大帐上山没多久,就有匪众来报说蜀王大军后退三十里,已在华阳县城外扎营。
安逸松开高影疏的手,拱手回了个礼,
这小动作自然没逃过林牧之的眼睛,指了指二人,
“安兄来我这九龙山走上一遭便抱得美人归,在下佩服,若有一日喝喜酒,可别忘了我这个媒人。”
安逸苦笑道:“林兄莫要打趣,有要事相商,请借一步说话。”
三人转进林牧之的那件小书房,安逸把蜀王要他匪众下山的情况跟林牧之一说,林牧之听了也没答话,站起来在屋里转了两圈,
“要我下山可以,不过,我有三个条件。”林牧之道。
安逸没想到林牧之那么爽快就答应了,心里一阵欣喜,便道:
“林兄且说。”
“第一,让我们下山你必须让蜀王保证对我们三百来弟兄既往不咎。”
安逸上山之前就考虑到秋后算账的问题,已经提前向蜀王请得谕令,第一个条件不在话下。
“第二,我要华阳县放了我大哥。”
“好,我找王爷去说,只要你们肯下山,定让你们兄弟团聚。”安逸答应道。
林牧之所说的大哥,自然就是前些日子安逸兄妹配合周云龙抓的,后来被竹取勒死在县牢的那个宋忠。
安逸想这三百多山匪下山为民,给他华阳县添丁进口不说,政绩上也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相信竹取不会拒绝。
但是可能让他们俩都没有想到的是,宋大当家的,早已经死在华阳县的深牢里了。
林牧之继续提他的第三个条件,
“第三,我要蜀王给我们每个弟兄五百两的安家费。”
在大夏朝,通用的流通货币就是散碎金银和银票,一般像华阳县这样的地方,一个普通百姓一年的口粮大概在6~8两。所以,显然林牧之在向安逸狮子大开口。
安逸就觉得林牧之答应得太过爽快了,没想到在这等着他呢,于是干笑着说道:“林兄请想,你手下三百多弟兄,一人五百两纹银,那就是十五万两银子。这笔银子先不提蜀王能不能拿的出来,就算是能拿出来,你让他如何向士兵和百姓交代?如果他同意了,那岂不等于告诉川蜀大地的百姓人人都可以上山当山匪然后招安领银子?”
林牧之往太师椅上大剌剌的一坐,双手抱臂,说道:“林兄,是你来上山招安我们,怎么让蜀王答应那是你的事,我只管提条件。如果蜀王不答应,呵呵,那安兄和高小姐的婚礼可能要在我这山寨里办了。”
这不是蛮不讲理吗?哪有一点下山的诚意,安逸也是心中愠怒,脸上却仍然维持着笑意,
“林兄,我这是为你们着想!刀口舔血、打家劫舍的日子能过一辈子?你要蜀王退兵,我估摸着现在蜀王也已经退兵了,但是他怎么说也是大夏朝的王爷,你现在又张口就要十五万雪花银,那总要给他个台阶下吧?”
林牧之不耐烦的挥挥手,皱着眉头道:“你不要给我讲这些有得没得,我算是看出来了,你答应帮我劝退蜀王大军,我也觉得跟你对脾气,拿你当兄弟,你倒是麻利得很,下山回来就变成了朝廷的说客了!”
“咣~”
安逸的手朝旁边的红木桌台上一拍!震得桌子上的几个搪瓷的茶具都摔在了地上,
“你不要不知好歹,你们在这九龙山上拉山头、建山寨,打家劫舍的事我都不提了!五年前你们攻击县城、洗劫粮仓,引发那么大一场饥荒害死了多少人!往小了说你们这是流寇盗匪,往大了说你们这就是对抗朝廷,那就是谋反!我费了多少力气,才让蜀王松口,给你们一条生路走,你们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安逸!”林牧之也双目圆瞪,拍案而起。
“林牧之!”
四目相对,在这小小的石室里一时间充满了火.药味,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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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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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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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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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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