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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横戈>第 23 章 若到江南赶上春
  明日就是大年初一了。

  李欢抬头望了望还没亮起来的天边,蹲下身子,熟练地用肩膀一顶,推车便“嘎吱嘎吱”地倾倒,维持着一个微妙的角度,泔水粪水统统被倒了出去。

  天儿实在太冷了,揽芳楼的老板娘对他们却吝啬,只给了他一件不知用哪块破旧门帘做成的马甲,尺寸也不对,好像忘了他才是个十三四岁且发育不良的小孩,于是那衣服耷拉到膝盖。

  李欢姓李,便是跟着老板娘的姓,这个“欢”字则十分喜庆,欢乐、欢喜、欢心、欢颜……统统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李欢被冻得直流鼻涕,抖着腿等那一车泔水卸干净,揽芳楼的规矩最严,对这些家养的小伙计也最严苛,他都快回去了,才看到其他店铺的伙计打着哈欠慢吞吞地拖着车走过来。

  往常有几个年纪比李欢还要小的,缠着他帮忙倒泔水,今日却没看见。李欢皱了皱眉头,问道:“怎么换人了?”

  那几个店铺的来人都换成了比李欢还要大的伙计,听了他的话,叹了口气,语气竟十分羡慕似的,道:“人家有好活计了,被买走了。”

  李欢道:“可……他们是家养的伙计。”家养的伙计,主人家里只管一口饭吃,伙计却是得一辈子在家中铺子里伺候。

  大伙计道:“也得看是谁买,田家财大气粗,人家要买,给的钱够了,老板咋个不卖?”

  李欢道:“都走了,田家买那么多小孩子做什么?”

  大伙计忙忙活活的,李欢过去帮了把手,那伙计这才继续道:“人家有钱人,命可金贵了,田小少爷前段时间不是积食吃不下饭吗,又发了场低烧,田老爷急坏了,听了和尚的话,买了小孩给他祈福去了。”

  “祈福?怎么祈福?”

  “大概就是跪着念个经之类的,咱也不知道,岁数过了,人家不买。”他说着,打量了李欢一眼,见李欢瘦瘦弱弱的一个少年,个子刚有了拔高的苗头,营养跟不上去,更显得衣裳里面空落落的,他问道:“小子,你今年多大?”

  李欢头也没抬,道:“过了年虚岁就十五了。”

  大伙计掐着手指头算了算,“那今天就还是十四,不说虚岁,实岁的话十三……啧,也不行,人家要十岁以下的。”

  李欢没有说话,帮那人把车固定好,趿拉着硬邦邦的木板鞋,走回自己的泔水车附近,蹲下来,人钻进原本应该套着骡马的那一小圈地方,拉着破车慢慢走回去了。

  他把车放回大院里,领了盐糖都没搁的干馍馍,在墙角蹲了下来。

  别人一看到他来,鸟雀被惊扰似的,纷纷走远了一些。李欢也没介意,自己低头啃那枚硬得可以磨牙的馍馍。

  “哎,您看,就是这小子——”

  听到老板娘的声音,所有伙计们都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只有李欢一个人蹲在角落里,想着没人看得到他,便也没动。

  “哎,你干嘛呢!耳朵聋了?!还不快站起来!”李欢感觉自己后背被踢了一脚,隐隐约约的,痛感不太清楚,他后背早就出了冻疮,被人踢一脚还真没什么感觉。

  本能地感觉到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李欢的身体立马僵硬了,他站起身,嘴角还有食物的碎末,刚咬进去的硬饼卡着喉咙,让他有些想要呕吐,但他一动也不敢动。

  “还不快咽了!”老板娘又踢了他一脚,李欢机械地咀嚼起来。老板娘这才又笑着对来人说道:“田管事您看,这孩子多听话,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比狗都灵醒!”

  那人一身暖和的棉料子长袍,李欢看着,总觉得自己身上都暖和了一点。

  被唤作田管事的人站着没动,视线却左左右右围着他绕了几圈,挑剔道:“可是这孩子,年纪是不是大了点?”

  “哎!哪里!不大,一点都不大!过了年才十岁哪!”老板娘睁着眼睛说瞎话,还冲着李欢挤眉弄眼,平时肯正眼瞧他的人不多,李欢有些茫然。

  这时,那人开口问道:“你自己说,你几岁了?”

  老板娘的眼睛挤得更急了,李欢却没看她,道:“九岁。”

  “九岁,”那人笑道,“九岁就这么高了?”

  “我……我吃得多。”

  老板娘立马应和道:“不错!他这孩子,就是吃得多了些,但是力气也大得很,你们要是有什么脏活累活,尽管给他干!”说着,她一把抢过李欢藏在长长袖子里的半个硬馍馍,丢了出去,“你看,又吃第二个了!”

  其实那哪里是第二个,但李欢眼睛眨都没眨,只沉默地站着。

  “但是……”那人又挑剔道,“他长得也太丑了吧。”

  田管事原本想要委婉一下,但话在嘴边滚了几圈,还是泄了出来。但这话说出来,就跟太阳东升西落、夏天炎热冬天下雪一样自然。www.xiumb.com

  这是因为李欢他实在是……太丑了。

  小眼睛塌鼻梁,眉毛淡而稀疏,眼睛里的疲惫简直让人看了心生厌烦。

  若不是因为丑,凭李欢吃得少干得多的特性,即使老板娘不给他个小领班当当,也会给点好脸色,何至于到现在,带头不正眼瞧他。

  老板娘不待见他,也不能太过责怪她,毕竟揽芳楼做的是美人公子的生意,有这么个丑八怪在里面晃悠,吓着了不少客人。

  好不容易能把他卖出去,还有不少钱拿,老板娘自然是十分卖力。“丑”这个理由实在没办法找借口,于是老板娘道:“要不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我少拿些银子,你把他带走,还能去喝口闲酒,如何?”

  .

  就这样,李欢便拎着他单薄的小包袱,跟着田管事来到了家大业大的田家。

  “进来啊!”田管事站在一个偏房的门前,见他在门外踯躅,招呼道。

  李欢走了进去,刚一进门,就感到一阵暖意融融。他定睛一看,里面已经有了不少的小孩子,有的显然十分兴奋,但有的则在惧怕地偷偷抹眼泪。李欢倒是没什么感觉,他这种人,走到哪里都是一样不受人待见,他已经十分平静了。

  不过来了这里还是有些好处,没过一会,就有人端上来几大盆汤,是用大棒骨熬的,他喝了几大碗,身子总算暖和过来一些。

  后来便来了个丫鬟跟他们讲应当做些什么,大体上跟李欢早上听到的内容差不多。小少爷身子不爽快,请来的和尚说他命格太弱,容易被不干净的小鬼缠着,最好趁着过年,找阳气壮的小男孩在田宅的几个特定角落里烧上点纸钱,打发过路鬼,给小少爷积阴德。

  很快,屋子里就空了许多,小孩子被各自领到了各自去烧纸钱的地点。李欢左等右等,都没有人来领自己,也并不感到被忽略的难过,他习以为常地走过去,问正领着一个小孩往外走的丫鬟,丫鬟抬头看了他一眼,移开视线。

  李欢问道:“我应该去哪里呢?”

  “你……我想想,你能自己去吗?”

  李欢点头。丫鬟便随意撕了张纸,给他画了个草图,指着一个偏僻的地方,道:“你就在这儿,找得到吧?”

  这图画得十分潦草,李欢硬着头皮道:“应该可以。”

  “那就好。”丫鬟提着手里那个泪眼朦胧的小孩向外走,走到门口嘱咐道:“对了,记着拿着篮子,把里面的东西都烧掉。烧完了就先在那儿跪着等,有人去接你,你再回来。”

  李欢道谢,点点头。

  田宅实在是太大了,现下又是夜里,偏僻的地方隔着很远才有一盏灯笼,李欢好不容易才找到地图上那个潦草的小点所在地。

  他跪下来,搓搓手,虔诚地开始给那位田家小少爷,不对,是给可能会缠着小少爷的小鬼们烧纸。

  一片一片,一个元宝接着一个元宝,他烧得很认真,晚上喝的骨头汤还在他的胃里,他很少吃到那么好吃的东西,于是对陌生的田家莫名生出了一点基于食物温暖的归属感。

  但即使烧得再认真仔细,一阵夜里的寒风吹过,元宝和纸钱很快就被风卷着烧完了。想起那个丫鬟说过的话,李欢没有动,仍然跪在原地,不知道在跪着哪一路的小鬼。

  今晚是除夕夜,天边有人在放烟花,李欢裹紧了衣服,连头都不想抬。天实在太冷了。冷得他慢慢闭上了眼睛。

  迷迷糊糊的,他听到有人在说话,声音奶声奶气的,是个女娃娃。

  被骂了太多次,也吓到了太多人,李欢即使没有醒过来,也本能地战栗了一下,想要低头,想要躲开,想要避开脸去。然而女孩身上暖融融的香气却一直往他鼻子里钻。

  事实上,暖融融并非是一种香气。香气分为很多种,有饭香、菜香、水果香,还有酒香、书香、脂粉香。

  但是,即使是很久以后,李欢自己已经足以让任何一个人闻到迷醉的香气,他还是会想念那不可能存在的暖融融的味道。

  女娃娃说道:“这里有个人,他昏过去了!”

  老嬷嬷道:“不是,他不是昏过去了,他只是睡着了。”

  女娃娃道:“你别捂着我的眼睛!拿开拿开!这么冷,为什么要在这里睡觉?我去叫醒他。”

  老嬷嬷拦不住她,也不敢太用力地拦,只能一边叫着“脏,脏”,一边无可奈何。

  很奇妙的,李欢自己已经在意识里挣扎了许久,就是醒不过来,但是在温暖潮湿的掌心贴在他脸上时,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唇红齿白的,正好奇地盯着他。

  见他醒过来,小姑娘缩回了手,但很快又抬起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道:“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呀?”

  李欢没有说话,只本能地感觉到自己的丑陋,慌忙低下了头去。

  老嬷嬷抱回了女孩,看着少年的反应心稍微酸了一下,问道:“你怎么还在这里?”

  李欢道:“要给小少爷祈福。”

  “作孽的!这都什么时辰了,他们早都回去了,没人来找你?”

  李欢摇摇头。

  “你自己回去吧,找得着路吗?”

  李欢再次摇摇头,手心里把那张地图攥得汗津津的。

  老嬷嬷犹豫了半晌,最后无奈道:“那你先跟我们走吧,空屋子很多,先凑合一晚。”

  没想到,小田皎十分喜欢他,或者说,对他十分好奇。夜里,李欢刚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就感觉面前有个黑影,他猛地坐了起来,这才发现面前是光着脚的田皎。

  “小姑奶奶,你来干什么了?”李欢见是她,觉得这比看到拿着刀子抵着他脖子的杀人犯还要吓人。他立马清醒了,怕冻着她,用自己的被子给她裹了一圈。

  这被子里十分暖和,田皎舒服地眯了眯眼睛,偷偷把鼻涕抹在了里面,眼睛咕噜噜转了一圈,然后道:“我有话要跟你说。”

  李欢垂下眼:“什么话?”

  “那个……那个……”田皎咕哝了半天,一句话都没说出来,李欢道:“太冷了,你要不要回去睡觉?”

  田皎急了,道:“我弟弟生病是装的!”

  “啊?”李欢没想到她会说这些,有些哭笑不得。

  “他吃不下饭,是因为他叫人出去给他买爹不让吃的东西,又怕爹骂他,才说自己不舒服的。”

  “哦。”李欢点点头。

  可能是李欢神色太平静了,没达到田皎预期的效果,她又道:“而且他发热也是装的,是用热毛巾捂出来的温度。”

  她眼睛大大地睁着,仿佛自己刚才道出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她是被养得十分用心的小姑娘,生活里的这种小事对她来说已经比天还大了,但她哪里知道李欢过惯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然而李欢十分捧场地笑了一笑,他已经许久没有笑过了,当一个人的表情不被任何人期待的时候,他也就不再有力气去做任何表情。他想,自己一定笑得丑极了。

  可是田皎的眉眼却弯了起来,李欢不自然地低下头咳了咳,道:“你该回去睡觉了。”

  田皎却皱起眉,眼珠又灵动地转了一圈,哄道:“你是不是睡不着?”

  李欢哪里会睡不着,他从来都没有睡过这么舒适的床铺,他现在简直困极了,但看着田皎的表情,李欢下意识地点点头。这下田皎可高兴了,道:“那我唱歌哄你睡吧,我唱歌可好听了。”

  事实上,她唱歌并不好听,没一个音在调上,而且她身上还卷着李欢仅有的一床被子。李欢躺下来,叹了口气,听着小姑娘哼着不成调的曲子,闭上了眼睛。

  “天上有朵月亮弯呀弯,地上有个姑娘圆呀圆……”

  李欢没忍住,偷偷地笑了,不知道这是谁编的词,说的不就是圆乎乎的田皎嘛。

  于是,李欢在田皎的住处凑合了一晚,这么一凑合,就凑合着住了下来。小田皎去跟她父亲把他要了下来,他正式成了田皎的小仆人。

  李欢那天回去之后才知道,这个小姑娘是田家老爷膝下十分疼爱的女儿。他在陪小田皎读书的时候,无意间翻到一首诗,他很喜欢。

  皑皑山上雪,皎皎云中月。

  小田皎确实像个月亮,永远都柔柔和和的,说话声音不大,而且语速很慢,但是咬字十分清晰,显得特别像个小大人。田家老爷喜欢逗他的女儿,总是跟她对着来,这时候小田皎就会继续非常认真地、慢慢地跟她爹理论。田家老爷逗孩子的时候十分赖皮,小田皎说不过他,急得满额头都是汗,就会哒哒哒地跑到李欢身边,用李欢的袖子擦汗。

  李欢这个时候,就会像个大人一样地哄她。

  田家老爷看着觉得好笑,因为李欢也是个小少年,虽然开始长个子了,但因为营养不良了太久,光长个儿不长肉,就显得十分瘦弱。可他的神情始终十分平静,甚至比有些大人都显得沉稳,一点都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调皮捣蛋。

  “那什么,李欢啊,你别老是惯着她,以后她委屈了,都只找你,不来找我了。”田老爷开玩笑道。

  李欢心想,她委屈也多半都是你惹的,但到底不敢说出来,只沉默地点了点头。

  他依旧是原来的样子,眼睛十分小,鼻子十分塌,脸上还有雀斑,总是低着头。但只要是带着田皎出去跟其他小朋友玩,他就会高高地抬起头,表情也很能唬人,把那群顽皮得跟猴儿似的小孩吓得再也不敢欺负田皎。

  他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长久地过下去,就像那日头总是东升西落,夏天下雨冬天落雪一般,他也总能留在某种恒久的身边。

  但是有一天,小田皎红着眼睛回来了,这一天一切都像往常一样,他赶忙迎了上去,道:“你不是去见阿奶了吗,怎么还哭了?”

  田皎在他的袖子上蹭了蹭眼泪,哭得更加伤心,好像还更委屈了,什么话都不肯说,只是在掉眼泪。李欢其实看到有丫鬟已经站在门口望着他等很久了,那是老太太房里的丫鬟,他认得的。但他什么都没说,也没有任何动作,只等着田皎哭完。

  田皎脚都站麻了,见李欢一直都没有走,心里欢喜了不少,一直到田皎被老嬷嬷领着去洗澡,才肯放开他的衣角。

  见田皎已经被抱远了,李欢走到屋外,对那丫鬟道:“是找我有事吗?”

  丫鬟道:“你可以收拾东西走了,趁着大小姐没回来。”

  李欢面色立即冷了下来,“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丫鬟道:“这是老太太的意思,她还吩咐,你不必去找她求情,直接走就行,留个体面。”

  李欢却道:“为什么?我做错什么了吗?”

  丫鬟冷冷地叹了气,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银质的小兔子,那小兔子身上的银早已发了黑,可李欢看到它的时候就明白了。

  见他脸色变幻了几瞬,丫鬟将银兔子又收回袖中,道:“老太太说了,不管那人是谁,也不管那人与大小姐有多亲近,田府不留做贼的人。你莫教坏了大小姐。”

  “我……”李欢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确实是习惯了,当时在揽芳楼的时候,不偷东西吃便活不下去,就连老板娘都教他们从那些喝醉了离开揽芳楼的客人身上顺些东西来。于是在看到田皎闹着想要银兔子,但贴身丫鬟不给买的时候,他就故意落在了后面,顺了一手。

  他并未在意,哪里想得到田皎实在太喜欢,竟然在老太太不注意的时候拿出来玩,老太太见了笑眯眯问了几句,事情便穿帮了。

  他一个住在府里、没有薪银的仆人,哪里有钱给小姐买玩具?

  丫鬟道:“我们已为你留了体面,做贼的人,是要被拖在街上被打死的。你还是快些走吧。”

  李欢只觉得脸上十分烫,进田府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感觉自己的脚踩脏了这青石铺好的地面。他无话可说,只能道:“……可是,大小姐——”

  “大小姐无事,我们会哄好她的。再找来个跟你年纪相仿、手脚干净的仆人,事情也就过去了,她还小,记不住的,你不用太过忧心。”

  李欢已无话可说了。

  他提着依旧单薄的那一点行李,站在了田家的大门口。

  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在田府外面的路上走啊走,连鞋子都磨破了。他总觉得自己听得到田皎的哭声。

  果不其然,到了第三天的时候,田家开始有大夫进出了。

  李欢心急如焚,且悔不当初,只想把自己不干净成习惯的手给剁了。但事已至此,他只能努力打量走出来的大夫的神情,试图在里面找到一丝关于田皎病情的线索。可是这些人全部都留着胡须,一副为了病人的安危而忧心的表情,怎么看怎么不妙。

  又过了两日,他已经带着会被打死的觉悟,想要偷偷翻进田府里去看望田皎了,这时候,大门里走出一个大夫。

  这个人似乎跟之前那些大夫不大一样,背着药箱,没有留胡须,整张脸英俊得近乎有些邪气了,但却被田家老爷和老太太亲自送出了门,田家老爷嘴里还在感激地说着什么词。

  那大夫心安理得地收下了一小箱黄金,摆摆手示意不要再送了。田家人目送着他拐过街角。李欢跑着跟了上去,跟了一路。

  他正想要开口,前面的人却停了下来,回过头看他,道:“小兄弟,你已经跟了我很久了,是看我太英俊想打劫我吗?”

  “不是……我只是想问一问……”李欢抬起了头,“田家大小姐的病严重吗?”

  那大夫看到他的脸那一瞬间,似乎惊奇了一下,走近了许多,在他身边停下来,伸手去摸他的骨头,口中胡说八道道:“那可是非常的严重啊!我行医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奇怪的——”

  “那要怎么办呢?”李欢焦急道。

  那人把手放了下来,似乎已经确认了什么东西,笑着看他道:“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小兄弟我看你骨骼清奇,实在很适合。”

  “我?”李欢感觉心情大落又大起,“我能做什么?”

  “大概在几年以后,反正肯定是十五年之内,这位大小姐就要死了。”

  “为什么?”李欢感觉血液都凝滞了。

  “唉,这是个秘密。你如果要听,可就得必须跟我走了。不过祸兮福之所倚嘛,虽然等着你的事情会十分可怕,但对你的大小姐来说,可能就能救命了。”

  “我要听。”

  “好,那你跟我走吧。”

  李欢道:“我怎么相信你?”

  “你爱信不信。”那大夫呼吸之间竟已经走出很远。

  李欢默然想了片刻,追了上去,“我们要去哪儿?”

  “雪族。”

  “你叫什么?”

  “游一道。”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李欢此刻饥寒交迫,脑子里却十分不合时宜地蹦出一句诗来。

  皑皑山上雪,皎皎云中月。

  “我姓田。”

  “唔,田家的仆人自然姓田嘛,那你叫什么名儿?”

  “田十三。”

  李欢抬头望了一眼渐渐落下的天幕,星子闪烁,月亮渐渐升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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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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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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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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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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