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柏>第七十四节 三个月
  接下来,各连安排好了以后,一什一什的进入承华厩去领马匹。

  等到出来一队后,这一队人马聚拢着六百马匹往营地里走去。

  几个骑术精湛的这一会,已经降服了几匹马,骑着马在头前引路,剩下的人分布在周围,不让这些马乱跑。

  有那些调皮的马儿想要冲出来,就会被几个将士一起联合镇压,不让它们露出苗头,一旦跑起来,那就没办法了。

  军中是人才最多的地方,群马该怎么驱赶,他们清清楚楚。

  霍嬗看了一会,就连他都觉得这些马是真的好。

  一个个差不多都是六尺,就算没六尺,也在五尺七八,这在这个时代是非常罕见的。

  全部六千匹马都为黑色,这个倒是比较正常,秦马整个品种里面将近一半为黑色。

  找齐这些马,肯定不容易,霍嬗心里已经记下了,改天要给公孙贺送两斤好茶叶。m.χIùmЬ.CǒM

  把马带回营地以后,开侧门,直接关进了马厩之中。

  这几日天气也很好,马厩四面封闭,也没多少风。

  不过这么多公马关在一起,很容易出事情,但是就一晚上,不碍事。

  本来是应该分圈的,但是天色已晚,明日再说。

  第二天一早,全军日常训练停了下来,这几天有他们忙活的。

  他们得给这些马分圈、训马、订马蹄铁、记好自己的马匹,日后还要学习怎么养马。

  霍嬗还专门把那十几个辉渠老人喊了过来,教导他们怎么养马。

  第一步就是分圈,分好圈以后才好进行下一步。

  这些都是好马,不用检查里面有没有带着啥隐形疾病的马,太仆那边早就检查过了。

  先是分圈,二十二匹马一个马圈,两马一槽,大规模养马就这条件,单马单圈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六千匹马随即进入马圈,一个满了下一个,然后就是给马圈钉牌牌子。

  一什管理一个马圈,一人两匹马,这就是他们日后的战马,他们必须自己养。

  就这一项工作,就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人多力量大。

  然后第二天就是给这些马钉马蹄铁,这个他们也要学。

  日后出征,不知道一出去就是多长时间,马蹄铁隔一段时间必须要更换。

  若是马蹄铁不适合马匹了,那比没有蹄铁伤害还大。

  钉马铁就用了两天的时间,他们跟着少府的工匠也学了两天。

  按理来说,那十几个爱马如命的辉渠老者是不会让这一幕发生的啊。

  ‘你要给马蹄钉铁片,这是要毁了一匹战马啊!’

  霍嬗还清楚记得当初的那一幕。

  所以因为见过冠军钉蹄铁,已经接受过了这个概念,所以他们不仅没有反对,还相当支持。

  接下来就是给他们自己的战马选择合适的马鞍,缰绳,然后在上面刻上自己的身份,免得拿错。

  马匹的事情忙完以后,已经过去了五天。

  接下来一直到次年二月底将近三个月时间,他们的任务就是在辉渠老者的指挥下和各自的战马培养感情,培养默契。

  至于养马和练骑兵战术的事,那时间就长了。

  骑兵战术要一直练,一直持续到太初元年,两年时间。

  养马的问题也是,养马是个大问题啊!

  马匹什么表现下是饿了、什么表现渴了、什么表现病了?

  什么气候下该怎么养;冬天给吃什么、喝什么;夏天吃什么、喝什么;奔跑三十里吃什么,五十里吃什么?

  去到河套草原怎么养;去到漠北怎么养;去到羌人的地盘,也就是青藏高原该怎么养?

  怎么才能奔跑时让马匹更舒服;怎么才能让它们必要时安安静静;怎么才能在对阵时激发它们的士气;怎么才能压制它们在草原见到狼时的恐惧?

  必要时候还得持续带虎豹豺狼给它们练胆子。

  这些都是要学的。

  别的骑兵用不了这么麻烦,霍嬗的就要这么麻烦,现在麻烦,免得日后马匹出问题丢命。

  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他们过得很是充实,每天卯时四刻起床,然后跑步,接着吃早餐,喂马匹。

  到辰时四刻开始学习,学习识字、学习军法、学习数学,一直学习到巳时,开始练习军姿、队列、行走、拳法等等。

  一个时辰到午时吃午餐,然后午休一会,到未时二刻,开始在上林苑遛马。

  在辉渠老者的教导下训练人和马的默契,人在马上的一些技术动作,这一项马蹬立了大功,本来就有点基础,大家都学的飞快。

  一直练到申时四刻,两刻钟处理好马匹问题后到申时六刻。

  大半天过去了,大家也都累了,然后开始进训练场,单双杠,四百步障碍,锻炼身体体能啥的,放松放松脑子。

  一直锻炼到酉时四刻,然后吃饭、喂马,最后洗漱回营房,戌时军法官开始思想教育,一直到亥时四刻熄灯睡觉。

  时不时还会有日间或夜间的拉练,所以说这三个月过得很是充实。

  值得一说的是,隔壁的虎贲,把这些全都原原本本的学了过去,但是他们的效果是不如羽林这边的。

  因为他们缺少了那三百多的军法官,没有人排解情绪,你吃的再好,将士们也会有不好的心情。

  效果虽然不如,但是也差不太多,因为两军之间来了一次联动。

  每月一次大比,羽林排名靠后的人若是没压住虎贲排名靠前的人,虎贲这些靠前的人就会来羽林。

  所以两军是拼了命的在比,虎贲的想冲进羽林,羽林的不想去虎贲。

  两军互相比拼,互相竞争,时不时一起拉练,毕竟都是熟人,所以两军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

  虽然虎贲一直被压在羽林底下,但是羽林军中人并没有在心底里看不起他们。

  因为他们知道,虎贲只是弱于自己,要是和大汉其他的军队相比,虎贲依旧是最强的那个。

  这个比是以三千人为单位,步兵争锋。

  两个水平差不多的将领,一人领虎贲,一人带除过期门这一类的大汉精锐,虎贲大概率能赢。

  所以他们没有过分嘲笑过虎贲,当然,一定的调侃、表面的看不起,那是天天都有。

  训练了三个月,霍嬗觉得差不多了,准备把兵器、盔甲、弓弩这些东西发给他们,可以开始训练这些东西和骑兵战术了。

  霍嬗定的羽林军非常简单,主要是轻骑和轻战骑,两者自由切换,没有重骑,但那不过是相对后世来说。

  全军五营,一营五连,每营的一连为斥候连,他们是妥妥的轻骑,不会往战骑切换。

  斥候营一人四马,两匹战马,战时再配两匹驮马。

  兵器甲胄就是皮甲一副、骑盾一副、柳叶刀一柄、匕首两把、骑弓一张、弦三根、箭两壶、一壶是二十支箭。

  所以斥候连的将士,日后箭术跟羽林其他人比都必须要更加突出,不光箭术,各方面都要突出。

  而剩下的人马都是轻战骑。

  一人五马,战时配三匹驮马。

  而战骑的装备相对于轻骑来说,多了冠军轻甲一副、冠军刀一柄、冠军连弩一把、弦五根、弩箭三盒,一盒三十支。

  平常游荡时着皮甲,拿柳叶刀、弓和弩,冠军轻甲和多余装备由驮马带着藏一边,他们就是轻骑。

  需要冲阵之时,换上冠军轻甲和冠军刀,去掉不需要的装备,他们就是战骑。

  其实在这个时代,它就是重骑,只不过缺了一副轻马甲和骑枪。

  而像水袋、粮袋、盐袋、睡袋、工兵铲、打火石、磨刀石、针线、后备蹄铁等等,这是每个人都要有的。

  以及各种装备维护的工具,一什一个帐篷等等,很多东西。

  你想要精锐,那就得承受负担,不然带那么多的驮马干什么!

  带驮马,一个是为了避免战马负担过重而损失战斗力,两匹战马也是这个原因,行进间换乘。

  另一个是没有后勤,啥都要自己带。

  霍嬗的羽林都是轻骑兵,而刘彻的虎贲就不太一样,其中两千人和羽林一样。

  剩下的一千人,那是妥妥的具装甲骑,这才是霍嬗认为的重骑兵。

  霍嬗没想到自己研制出来的冠军重甲、冠军马甲、骑枪这些,自己没用上,刘彻倒是用上了。

  没办法,刘彻就爱这个,在他看来,就这种全身包的严严实实的最好,看着异常的霸气。

  刘彻又在掂量着招兵,不多招,就两千,招高大威猛、力大无穷之士,再来两千具装。

  若不是虎贲剩下两千人霍嬗觉得练具装太浪费,刘彻能把这三千都变为具装。

  霍嬗不练具装是因为他更爱轻重骑,而且轻骑的用处更大。

  重骑在轻骑面前没有可比性,遛都能遛死他们。

  持续跑跑不快,跑一会就瘫,这玩意儿限制太大。

  冲步兵、大规模军团作战、特定地理位置才能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冲起来确实可怕,没人能挡住他们。

  你就算把大唐陌刀营拉来,那冲过去还是跟纸糊的一样,能够完美诠释不堪一击这个成语。

  但是霍嬗的梦想是驰骋疆场,带着这玩意儿,还怎么驰骋?

  而且就这时代,有霍嬗练出来的这样的精锐轻重骑,就能横扫亚欧大陆。

  或者说,不管古代哪个时代,都可以横扫。

  具装大规模划不来练,不过练个三五千,霍嬗还是挺支持的。

  霍嬗的轻重骑,耗费也挺大的,不过他这些都是军官种子,一切都是值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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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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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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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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