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
夜凉。
苏挽歌渐行渐远,模糊的背影,藏入夜色之中。
此时的苏挽歌。
便是停在了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这棵老槐树,是当年她与沈北亲自种下,象征着她们的爱情。七年了,槐树长大了。
她静静望着这棵老槐树,眼泪,涓涓流下。那里,仿佛保留着她童年时的影子。那里,仿佛看到她少年时的天真。那里,仿佛听到她成年时的约定。
苏挽歌陷入失神当中。
仰起头,对着这棵存活数十年的古老槐树。
“沈北,如果你已经死了,请托梦告诉我。如果你还活着,就请你回来看我一眼。”
她的信念,由老槐树传达。
她的执着,万世无疆!
忆起当年。
苏挽歌望着,看着,哭着,笑着。
她仿佛看到。从那老槐树的后面,缓缓走来一个人。那人轻炮如雪,缓袖如云,风骨凛然,岁月,似乎毫无更改!
那是,错觉……
……
秋夜的凉意,笼罩着这座繁华的城市。
灯红酒绿的街道上。
匆匆而过的行人,驶过的车辆象征着城市的喧嚣。
灯光之下,沈北的车子缓缓地行驶着,穿梭着一条又一条的大街,路过一个又一个小巷。
沈北的直觉告诉他,大嫂就在君城,只是未曾现身!
他要找到她。
无论天涯海角!
无论天上地下!
可,不管沈北在街道上如何寻找,都最终未能见到,记忆中那深刻的影子。
半个小时后。
沈北驱车,重新返回沈家老宅。
只是这时,苏挽歌的车子,已缓缓地自沈家老宅驶离。坐在车上的沈北,看着这辆自沈家驶出的汽车,那车上两个女人的影子,映入他的眼帘。
沈北很想去见她。
大嫂未曾找到,他又怎能顾及儿女之情?
两人,再一次擦身而过!
……
繁华散尽。
天涯尽归!
很快,便是深夜了!
深夜之中。有汽车穿梭于君城的大街小巷。
那车自天莽山的方向而来,正在驶往君城苏家!
开车的,正是苏挽歌。于副驾坐着的苏小婉,则是满脸无奈之色。“挽歌姐姐,那沈北一家都已经结束了,你干嘛还要这么拼命的去调查这件事情呢?”
沈家之事。如,树倒猢狲散!
在苏小婉看来,沈家陌路,即便有气运加身,恐回天无力!
“沈明大哥的坟前,放着四颗人头,君城,一定有人在暗中做了这件事情。我一定要查出来是谁杀了朱阮天。”苏挽歌长出一口气。
沈明坟前的四颗人头,触目惊心,刚才她和苏小婉又返回了一趟天莽山公墓,但却再无任何线索。
于苏挽歌而言,君城这两天恐有大事发生,只是被人给镇压了下去。
哪怕是,陈媛也不在状态。
“挽歌姐姐,你该不会认为,那沈北还活着吧?难不成朱阮天,是沈北杀的?”琇書網
苏小婉本是打趣的一番话。
可在苏挽歌眼中,却包含着另外的意思。
“也许,真的会是他!无论如何,我明天都要查出来!”
噗嗤……
哪怕是那苏小婉耐性再好,此刻也是娇笑出声。沈北北境七年,恐早已化为白骨,与大地同寿。
她这个堂姐啊,别的都好,就是太重感情了。
沈北都已经七年未归,即便还活着,那也当是有佳人相伴,或是孩子都有了。只留下这伤心可怜的苏挽歌,还在苦苦等待着他的归来。
七年,真的会改变一个人!
苏小婉摇头无奈苦笑。
“对了小婉,明哥墓碑前四颗人头的事情,暂时不要告诉爷爷他们,我怕中间会出乱子。”
苏挽歌,再提醒一句。
哪怕是苏小婉,虽说嘴上抱怨,但是对苏挽歌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
这个刚满十八岁的少女,可是苏挽歌最亲密无间的姐妹。
“是,挽歌姐姐,人家一定不说!”
……
夜色更深,月光皎洁。苏家的大宅院,有灯光闪烁,很是迷人。
苏挽歌的车子驶进苏家院子。
却心生疑惑,今晚,苏家有客人?
见得苏家的院子里,停着数辆豪车,高贵奢华、琳琅满目。似有雍容华贵的达官贵人,屈尊到于苏家?
“挽歌姐姐,有人来了?”苏小婉疑惑连连。
正说着。
苏家客厅内,陈媛走了出来,见到苏挽歌和苏小婉回来,连忙说道。“挽歌,小婉,你们回来了?这么晚了,做什么去了?”
“哦,伯母,我陪挽歌姐姐去了一趟沈家老宅,接着又去了一趟天莽山公墓去看沈明大哥。”苏小婉连忙抢答,倒也让苏挽歌一阵无奈。
陈媛闻言叹了一口气。
时下,苏挽歌问道:“妈,今晚家里有客人?”
陈媛悻悻点头。“是那陈冠林与陈千寒父子来了!”
吓?
苏挽歌却是吓了一跳。那陈冠林便是陈天述的儿子,君城陈氏集团的接班人。而陈千寒则是陈冠林的儿子,陈家大少的威名也是横贯君城。
陈家也自陈霸天于元城崛起之后,家族日益庞大。
却不知今晚,这对父子竟会来到苏家。
苏挽歌正想发问,有声音响起。
“挽歌,你回来了?”
一个西装青年,带着几分傲然之色于苏家客厅走出。在见到苏挽歌之后,露出那自认为英俊潇洒的笑容,以一种极为潇洒的姿态,湍步来于苏挽歌面前。
青年衣着华贵,穿金戴银,手腕上,更是名牌手表装饰。
此人,不可以说不豪。
而看到此人,苏挽歌脸色顿时一沉,皱眉说道:“陈千寒,你来这里做什么?”
陈千寒,陈天述之孙,苏挽歌,也自是熟识。
想当年,苏挽歌与沈北在君城高中念书,便与陈千寒同窗三年。昔日的陈家还未做到如今这般,而自陈家崛起以后,陈千寒今时不同往日。
众所周知,君城陈大少一直以来爱慕苏挽歌,并且,陈家曾多次提亲被拒。
常言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曾经的陈家不可与苏家、沈家比拟,以至于陈千寒不得不看着沈北与苏挽歌相知相恋。
而今陈家崛起,陈千寒,也便不再是癞蛤蟆。
以至于,这天鹅肉,也敢放心去吃了!
陈千寒之流,君城也多有传闻,多年的酒色,也早已掏空了他的身体。除此之外,沈明的老婆蔡玉琴,陈千寒早已惦记已久!苏挽歌自是无比清楚,这个人,入不得自己的慧眼!
……
“挽歌,我爷爷在你苏家被杀,我随我爸,来打听情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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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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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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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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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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