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女生对他芳心暗许,私下里打听了不少他的事情,其中不乏家境,过往,为人处世等。
云朝朝喜欢听八卦,更喜欢分享八卦,秦桑那时候的话里,任何的“听说”扩写开来就是“听云朝朝说”。
有次晚上的宿舍卧谈会,云朝朝就把当天听到的事情讲给秦桑,其中就有关于宋漾的事情。
那时候军训刚结束,她和宋漾就只有问路那次的际遇,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
秦桑本身对八卦一点也不感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上次她抱了宋漾的手臂之后,不敢否认,她对这个男生有点在意。想起他时,好像还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香味。
云朝朝说:“宋漾家里不太富裕,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吧。”
“???”
黑灯瞎火里的秦桑甩给她一脸黑人问号,可惜云朝朝没看见。
在此之后,每次偶遇宋漾,她的脑海里就会自动浮现出云朝朝说的话,然后视线就不顾宋漾的允许,擅自落在他的身上,悄悄的观察留意着他。
没多久,她就大概明白了云朝朝的话。
宋漾全身的衣服鞋子没有一个名牌,平时都是去学校最便宜的食堂吃最便宜的饭。
周一到周五的午间三小时在她播音的广播站附近的超市当收营员。
双休日全天还在校外当家教,几乎不网购,也从不吃零食,更不点外卖,书包的侧边口袋里永远揣着一瓶保温杯,里面装着花了两分钱从热水机里打的白开水。
秦桑当时想,也难怪宋漾瘦的跟个竹竿似的,至于他能长这么高,估计和营养好没啥关系,主要靠家族遗传吧。
思维一旦固定,就很难改变。
之后,面对宋漾,她的眼里总能流露出一股“这孩子怪让人心疼的”,“来,让妈妈疼疼你。”的隐藏母爱。
宋漾当然看不懂她的眼神,但他觉得被秦桑这样盯着,体温调节中枢经常容易紊乱,引起皮肤血管和骨骼肌收缩,从而造成诡异的鸡皮疙瘩和寒战。
两人在暧昧的时候,秦桑都尽全力的让宋漾不为她花一分钱。
宋漾约她吃饭,她就把人家带到了食堂,声称最近在减肥,食堂的饭菜很健康。
宋漾想帮她付钱,她就假装不经意间扫了码,之后解释说是习惯,下次再让他来付,可下次,她还是抢先一步,下下次还是,跟玩俄罗斯套娃一样。
宋漾约她看电影,她就主动拿出手机,装傻问他:“看什么电影,我知道有个小众网站,啥电影一搜就有免费看。”
宋漾想送她东西,她察觉出点苗头,果断疯狂暗示:“我最讨厌男生送我东西了,明摆着就是瞧不起我。”
秦桑觉得自己真是个贴心宝宝,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表现出了对宋漾的“体谅”,她将这些操作称之为“神来之笔”。
但她不知道的是,所谓的贴心在宋漾的眼里,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刻意的跟他撇清关系,是不想跟他呆在一起,更是讨厌他的意思。
旁观者云朝朝将其称为“欠单行为”,扩写就是“这娘们儿欠的,活该单身这么多年”。
差一点,宋漾压根不会表白。
在一起之后,按理说男朋友为女朋友花钱天经地义,但在秦桑的字典里可没有天经地义可没有这种注解。
也好在之前就给宋漾灌输过“她不喜欢别人送礼物”的思想,才让她少了点困扰。
云朝朝说她大可以不必这么夸张。
道理秦桑也知道,只是她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每次两人相处时,涉及到钱的时候,她总是害怕,好像宋漾只要为她花一次钱,就有可能会穷死。
她的概念是,宋漾的钱只够维系自己的生活,额外支出一分,就有生命的危险。
这样的想法维持了大半年,直到她过生日的那天,宋漾包下了上都最大的游乐园给她庆祝,两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跟在他后面,尊敬的喊他为“少爷”,她才意识到自己受到云朝朝的干扰让误会持续了这么久。ωωω.χΙυΜЬ.Cǒm
宋漾是有钱人家的少爷。
那就是说一点也不缺钱。
理解了这些,她首要想到的是宋漾不会饿死,也不会穷死,更不会被学校里嫌弃他家事的男生说三道四,心里忽然就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她觉得知道这些就已经可以了,可是过完生日回到学校后,宋漾送她回宿舍的路上,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她:“桑桑,你知道宋娉婷吗?”
对人名不感冒的秦桑却意外熟悉这个人名。
就在前几天,她的父亲开车带她去一家距离学校比较远的餐厅吃饭时,车子在行使过程中,父亲打开了车载广播,里面正在放着财经相关的新闻,主持人用着浓烈的播音腔介绍着一个人,秦桑当时没意思,就听了几句。
当时介绍的那个人就叫宋娉婷,她是北城富豪排行榜的第一名,更是北城商业圈最有威慑的名字,她手里的企业公司涉猎多行业,多的根本数不清,每年的收益都不是秦桑这种凡人能够想象的数字。
至于还说了什么,秦桑记不住了。
总结起来就是,宋娉婷事业成功,商界大佬,钱多的跟地上的灰一般。
宋漾突然跟自己说这个人干嘛?
秦桑那天玩的太开心,就没有多想其中明显的联系,实话告诉宋漾:“知道,她钱贼多了,我家祖宗十八代的基业都比不上。”
“......”宋漾低眸瞧了她一眼,顿了一下,很快嘴角扯出一个笑,“以后就比得上了。”
秦桑:“???”
宋漾摸着她的头发,语气平淡的坦白道:“她是我妈。”
秦桑:“......”
秦桑:“???”
秦桑:“!!!”
前几个小时,宋漾用行动告诉她,他不是穷小子,秦桑倒还能接受。
可现在宋漾突然告诉她北城首富是他妈,并且以后也会是她妈,瞬间,她的脑子里有两组词组在阿巴阿巴堆里异军突起:
首富之子
首富儿媳
她都木了好嘛?
惊讶程度不亚于她自己买彩票中了大奖。
秦桑冷静了片刻,才说:“你妈妈姓宋?你跟你妈姓的?”
这其实是一句废话,秦桑当然知道子女跟父母谁姓都可以,她甚至还遇到一个小学同学既不跟父姓,也不跟母姓,之所以这么问,只是单纯的被上一件爆炸性的事件吓傻了罢了。
晚上的风有点大,吹在身上凉丝丝的,宋漾自然的将秦桑往自己怀里扯了扯,随意的回答:“你要这么理解也行,因为我爸也姓宋,我妈给我爸面子,在外跟人说我随父姓。”
“这么说的话,你爸爸的家庭地位不高啊。”秦桑想到曾经自己的父亲在家里也是受着母亲的鞭笞,就忽然笑了出来,算不算替她父亲找到了同伴。
宋漾抿唇想了想,觉得秦桑说的不错,漫不经心的补充了一句:“嗯,毕竟在外是省长,没面子说不过的。”
上一秒还在笑的秦桑:“......”
——
那会儿听宋漾说,他只告诉她一个人关于他的家世背景。
秦桑深表理解,但凡宋漾说出他父母其中一个人身份,全校都能跟个烧开水似的沸腾死!
只是这都大学毕业了几年了,宋漾怎么还这么低调,连一辆车都没有,出门全靠公交吗?
雨势还在进一步加大,路边不少没带伞的人都跑到了公交站暂时躲雨。
空间逐渐拥挤了起来。
这时,身后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撞了一下秦桑的后背,力气大的直接把没留神的秦桑推出了站台,直戳戳的毫无遮挡,站在了雨里。
她被突如其来的雨淋得有些蒙蔽,正想回去躲雨,一抬眼,就和宋漾四目相撞。
男人站在展台的最外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黑色的伞已经被他撑开,悬在了头顶上方,应该是正准备离开。
伞下,男人的眸色漆黑,看不出任何情绪。
秦桑完全可以像以前一样装傻充愣的回到站台,或者脸皮再厚一点,请他用伞顺带把自己送到医院,付报酬也行。
但只要一想到上次在机场,她心急之下喊了他的名字,她就再也没有办法假装之前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毕竟,那对宋漾不公平,因为他在离开时,也同样的念了她的名字。
秦桑低下头,主动的收回视线,然后在站台人异样的眼光里,把外套脱了下来虚顶在头顶上,冒着大雨,往医院的方向跑了过去。
从小到大,她的体育就不太好,体能方面尤其的差,学生时期的五十米和八百米几乎都是踩着及格线过关的。
上了班之后,楼梯爬到三楼就开始喘,现在,刚抬腿的那一刻就累了,勉强跑到了医院门口,秦桑已经到了极限。
医院保卫处的外面,屋檐下有一块勉强可以遮雨的平台。
秦桑站在上面,弯腰撑着膝盖喘着粗气。
要是真的可以直接不顾形象,她都想直接席地而坐了。
雨势确实大,她跑过来的一路,外套全打湿了,布料上的棕色都比原来加深了好几个度,浸了雨水,重量都多了。
现在全身上下除了了头发还上衣勉强幸存,其他地方都被雨弄出了一大片一大片的水渍。
怪惨的,还挺狼狈。
可能脑子刚不小心进水了,她突然开始想,这副鬼样子要是被宋漾看见,他会不会觉得很爽,很解仇?
毕竟上次在机场他最后的话,不就是在暗示她\&"我们之间的仇他记得清清楚楚,别再把自己当傻子,更别把他当傻子。\&"
秦桑叹了一口气。
如果宋漾看她倒霉就消除他俩之间的仇恨,那就看吧。
不然,她还不知道要闹多久的心。
秋末,阵雨依旧占据主流,秦桑歇脚的功夫,雨势比刚刚小了一些。
还有一百多米的路到门诊部,秦桑扬着湿透的衣服,正准备二次冲刺,余光里,拐角出走来了一个身影,秦桑怕撞到他,收回了踏出去的脚。
男人壮似无意间碰见她,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撑着伞,低眉看着她,不咸不淡的问了一句:“医院?”
秦桑抬眸,看清来人时,顿了一下,回想起刚才的话,脑子不由得抽了一下,她点了点头:“对,这就是医院。”
“......”宋漾没有说话,视线往秦桑身边移去,金色铝合金制作,楷书样式书写的“北城同心医院”六个字清清楚楚的映在墙上。
长眼睛的都知道这是医院,那他当然也知道,何况......
“我是说,你去医院?”他重新解释了一遍,语气里的无奈似有似无的。
虽然猜不透宋漾的目的,但秦桑为了减少两人之间不必要的摩擦,自愿配合着宋漾:“是的。”
宋漾侧过身,收回了视线:“那走吧。”
秦桑:“???”
“我顺路。”
说完,宋漾的眼神暗了一下,似乎想起什么,嘴唇抿了抿,加了一句:
“别多想,我是这里的医生。”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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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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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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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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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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