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候着沈罗氏用晚膳,继而再沐浴休息,已然是子时。
丫鬟守夜,只能在屋子外头的屋檐下蹲着打盹。
一时间睡的太死,等到再睁眼时,便发现天色已经大亮了。
顿时吓得丫鬟一个激灵,从地上直接蹦了起来。
“完蛋了,完蛋了。”丫鬟小声的嘀咕了好几遍,心情格外的焦灼。
往日夜里沈罗氏总是要起夜的,起夜就得让人伺候着。琇書蛧
而她昨晚睡得那么死,居然没有听到沈罗氏的吩咐,想必沈罗氏已经火冒三丈,今天想要打死她的冲动都有了。
想起前不久被沈罗氏打死的那个小丫鬟,躺在院子里头,全身都是血,一张嘴,便冒出不少的血,甚至还有血红色的碎块。
据有经验的老丫鬟和老家丁说,那是内脏被打碎了,便从嘴里吐了出来。
丫鬟抖如筛糠,全身的血都凉了。
这才过去多久,没想到她就要重蹈那小丫鬟的惨状了。
心中想着,却还是得硬着头皮推开门走进去,心中抱着最后一丝侥幸。
或许和沈罗氏解释一下,沈罗氏能放过她一马呢?
怀着忐忑的心情,丫鬟推开了门。
厚重的雕花木门发出干涩的声音,像是指甲刮在了心口,让丫鬟越发的提心吊胆起来。
她咽了一口唾沫,抬脚走了进去,颤巍巍道,“老……老夫人。”
睡在软塌上的人没有回应,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装作没听见。
丫鬟壮着胆子又喊了一声,“老妇人,奴婢昨晚不知怎的睡得太死,是不是让您老人家夜里不方便了,奴婢该死,奴婢甘愿去刷一个月的马桶。”
沈罗氏仍旧没有说话。
到这里,丫鬟这才察觉出不对劲来。
若是换做往常,沈罗氏不论是发火还是不发火,都该有个声才对。
可现在却什么声音都没有。
丫鬟犹豫了一会儿,靠近了软塌,轻轻地掀开纱幔,看向了软榻上的沈罗氏。
屋子里沉寂了好半晌。
继而,爆发出了丫鬟的尖叫声,“老夫人,老夫人!”
……
山中,万佛寺。
柏珠珠百无聊赖的戳着碗中的那半根红薯,悠悠然叹气。
而她对面坐着的沈桑榆却吃得格外香甜。
半根红薯而已,愣是吃出了熊掌鱼翅的样子来。
“你好端端的跑来寺庙里,抱着红薯就开始啃,难不成是在伯侯府里,他们都不给你饭吃?”柏珠珠好奇的问道。
沈桑榆摇头,“府里天天都是山珍海味的,吃得都腻了,偶尔还是要换换口味嘛。”
说着,又递给秀儿半根玉米,“秀儿你快吃,这个可甜了。”
秀儿嘴里还塞着红薯,腮帮子鼓得跟仓鼠似的,却仍旧忙不迭接过玉米,声音含糊,“小姐,这里的东西真的好好吃啊,奴婢觉得比府里的红烧肉还要好吃。”
红烧肉……
听到这三个字,柏珠珠不争气的眼泪就要从嘴边流出来了。
她真心怀疑这主仆二人,是故意来寺庙里气她的。
自打她上山之后,就再也没有沾过荤腥,嘴里都快要淡出鸟了。
现在听到任何荤菜的名字,便会忍不住的流口水啊。
“你们喜欢吃是吧,一会儿我让人拿一筐给你们,拿上你们两个赶紧滚蛋。”柏珠珠气呼呼的说道。
沈桑榆吃完了手中的那半根红薯,拿起手帕擦擦嘴,慢条斯理道,“不着急,我得住几天呢。”
“你来寺庙住?”柏珠珠诧异,“你也得罪了杜申全家?”
柏珠珠忽然就来了点兴趣,“快跟我说说,你是杀了杜申还是放火烧了他们家?”
“跟杜申没关系,”沈桑榆摇头,“我祖母去世了。”
“你祖母死了,跟你来这里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你……”柏珠珠嫌弃的说道。
话未说完,她便想到了什么,赶紧捂住了嘴巴,“天呐,你……你祖母该不会是被你杀的吧?”
柏珠珠刻意压低了声音,眼神灼灼的看向沈桑榆,“是不是你干的?”
“大家都说是我干的。”沈桑榆回答,又从盘子里拿了半根玉米。
还没来得及吃进嘴里,就被柏珠珠给抢走了。
柏珠珠语气焦灼万分,恨铁不成钢,“你杀了你祖母,怎么还有心思在这里吃东西?还不快点躲起来,我跟你说,这间寺庙虽然看上去安全,但如果官兵来查,必然能搜到你,你得赶紧走。”
不管去什么地方,总之不能在这里就是了。
柏珠珠说着,还折返回自己的房间去,掏出了一个桃粉色的钱袋,塞进沈桑榆的手中,“这是我上山的时候带的,原以为可以买点什么好吃的打牙祭,谁知道山上什么都没有,这钱就没用上,你拿去,路上当盘缠。”
顿了顿,又看向沈桑榆的脸颊,“你这脸也太招摇了一点,得想办法易容,要是易容不行,就毁容吧,我帮你,我下手很快的,应该不会疼。”
柏珠珠真的取下了头上的木簪,作势要对沈桑榆动手。
沈桑榆这才无奈拦住她,“大小姐,我是说,别人以为是我干的,这事跟我没关系,你别这么激动好吗?”
好家伙,这么一会儿工夫,盘缠和路线都给她了,甚至还要帮她毁容躲避官兵搜捕。
再不阻拦,她岂不是要顶着一张毁容的脸去嫁给高庭钦了?
沈知雨的心情平复几分,脑子却还没有转过弯来,“什么叫做他们以为是你干的,但是跟你没关系?”
“字面上的意思,是我让他们以为我是凶手的,在他们以为的这段时间里,我需要在这里躲一躲。”沈桑榆说道。
沈知雨觉得不可思议,“所以,你故意让大家以为你是个杀人犯?”
这个沈桑榆,什么毛病!
“你们海庄出来的女人都这样不寻常吗,你知道这是不能开玩笑的事情吗,如果到时候你解释不清楚,你就真的成杀人犯了!”沈知雨板着脸,和沈桑榆说起事情的严重性。
寻常老百姓杀了人还得偿命呢,更何况沈桑榆是郡主,还是高庭钦即将过门的妻子。
这若是传出去,一经发酵,恐怕沈桑榆不光要脑袋分家,还得被挂在城墙上示众个三天三夜呢。
“你冒险做这种事情,究竟想干什么?”柏珠珠问道。
沈桑榆耸肩,表情格外淡然,抢回了那半根玉米,“能干什么啊,自然是有人想要找我麻烦,所以我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咯。”
“还有人敢找你麻烦?”柏珠珠觉得不敢置信,“脑子是进了水吗,你连边塞的罪人都能一举拿下,寻常人又怎么会是你的对手呢?”
“哇,”沈桑榆满眼璀璨的星光,托腮看着面前的柏珠珠,“原来我在你心中,是这般厉害的人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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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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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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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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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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