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儿顿时双眼放光,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小姐你好聪明啊!”
“去吧,”沈桑榆颔首,“动作小心些,别被人给发现了。”
秀儿赶忙答应,欢喜的奔出了映月阁。
而另一头,沈逸坤的院子里,正一派莺歌燕舞。
三个身着西域舞服的青楼女子,正摇曳着自己的曼妙身姿,隐匿在金色面纱下的红唇若隐若现,分外撩人。
沈逸坤依靠在软塌上,怀中还揽了个美人,正在往他的嘴中送剥了皮的枇杷。
“三公子,”随从从外头回来,恭敬的跪在沈逸坤跟前,“信我已经送到大小姐那里去了。”
“我大姐什么反应?”沈逸坤轻声问道。
“大小姐怒火中烧,摔了屋子里的东西,更是扬言要杀了沈桑榆,只不过被宁心给拦住了。”随从回答道。
蹭一下,沈逸坤从软塌上坐起来,满脸厌恶的推开身旁的女子,啐了一口痰,“那宁心当真是碍事,若是没有她拦着,恐怕我大姐早就去找沈桑榆闹起来了!”
只要他们闹起来,让伯侯府所有人都知道,那他的计划就得以完美实现了!
偏偏就是该死的宁心,坏了他的好事。
“三公子莫急,宁心劝得了一时,也劝不了一时,属下再多去几次,保管那大小姐会沉不住气去和沈桑榆争论,到时候三公子便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
听闻这话,沈逸坤脸上并没有半点舒心的表情。
眉头反而越蹙越紧,满是焦灼,“我等不起那么久了,就算是我能等,沈桑榆那边也等不了了。”
眼瞅着沈桑榆就要出嫁。
等她嫁出伯侯府,这府里头便只剩下他和沈知雨两人。
再想动手,恐怕只会引火上身。
就算是洗脱了嫌疑,就靠着沈知雨在父亲心中的地位,恐怕结论也会有变数。
更何况到时候家中就只有他一人值得被怀疑。
沈知雨睚眦必报,肯定会想法设法的对付他的!
“我已经去江南待了好几年了,这次若是再惹怒父亲,恐怕我的就不是江南,而是那边塞了!”沈逸坤咬牙切齿道。
“可是那个宁心实在是找人讨厌,除非她能被解决掉,三少爷,要不然属下去悄悄做掉宁心吧,神不知鬼不觉的。”随从说道。
想都不想,沈逸坤便否决了这提议。
沈知雨能被宁心给拦住,便足以说明宁心地位很高。
若是这个节骨眼解决掉宁心,沈知雨必然会将注意力从沈桑榆身上转移到替宁心找凶手上。
到时候要担惊受怕被发现不说,想让她们二人斗起来的希望也会落空。
得不偿失,实在不可取。
可如果不把宁心给处理掉,这两人又该如何斗起来呢?
沈逸坤绞尽了脑汁,思考了好半晌,忽而脑海中便迸射出了点子来。
“正好,宁心不是喜欢拦着吗,那便去沈桑榆的院子里拦着好了。”沈逸坤说着,嘴角露出一抹阴毒的笑意来。
这下子,看谁还能拦着沈知雨去找沈桑榆的麻烦!
……
翌日清晨,宁心外出,准备去药铺里头给沈知雨买脂玉膏。
如今高贵妃留了狠话,沈知雨再想靠着手上的伤博取太子的同情是不可能了。
既然留着伤没有半点用处,那就得赶紧处理掉。
否则等到日后留了疤痕,后悔也没有用了。
原本说好午膳之前就回来的宁心,一直到傍晚时分都没出现在沈知雨面前。
沈知雨派人在府里找了一大圈,得知宁心外出后便再也没有回来,这才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她烦躁的摔了桌上的茶杯,“丢了人你们都不知道?还不赶紧去给我找,要是找不到宁心,我就把你们都给发卖给伢婆子!”
丫鬟和家丁战战栗栗,迈开腿赶紧要往外跑。
结果刚走到门口,便瞧见了院子门口熟悉的身影。
“是宁心姐姐,大小姐,宁心回来了。”众人惊喜的说道。
沈知雨听闻这话,也赶紧走了出去。
只瞧了宁心一眼,顿时惊讶得合不拢嘴,“你……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了?”
面前的宁心衣衫不整,头发乱糟糟的,脸颊上更是好几道巴掌印,整个人憔悴不堪,双眼无神,仿佛行尸走肉一般。m.χIùmЬ.CǒM
宁心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到了沈知雨面前,缓缓地抬起头。
刚张开嘴,便忍不住的哽咽,“大小姐……我该怎么办啊?”
沈知雨吓了一跳,命人将宁心带去了房间里。
她虽然生性跋扈,却也会善待自己身边的下人。
尤其是宁心,这可是从小陪着长大的丫鬟,沈知雨感情非常深。
看见宁心这般模样,便再三追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宁心抖如筛糠,哽咽着,断断续续的说了自己的遭遇。
“我……我今天早上出去给大小姐买脂玉膏,结果刚走到巷子口,就被人给拖了进去,给……给……大小姐,我以后可怎么办啊?”
虽然没具体说是怎么了,可沈知雨到底已经成亲,算是过来人,当即便明白了是什么事情。
她浑身血液都发冷,“看清楚是谁了吗?”
宁心泪眼婆娑的摇头,“他蒙着脸我看不见,但是我看见了他手臂上的刺青,是个蝎子,钳子还是红色的。”
“别哭宁心,我一定为你讨回公道,这个男人我一定会找到,到时候把他的脑袋给砍下来,手也剁下来!”沈知雨愤怒道。
继而,又催促宁心,“你把那个刺青给画下来,我让人照着去找。”
以她的能力,要在京城里搜出这么一个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不算什么难事。
宁心抽噎着,努力的画出了那个刺青的样子。
沈知雨扫了一眼,骤然觉得十分熟悉。
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
绞尽脑汁想了一会儿,忽然脑海中便冒出了一个名字来。
“是沈桑榆院子里的下贱家丁,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敢动我的人,等着,我现在就去把他给弄死,让他碎尸万段!”
沈知雨抄起铜镜旁的鞭子,怒气冲冲的往外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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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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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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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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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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