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沈知雨想要开口解释,却也找不到借口。
徒然的张大嘴巴,支支吾吾了半晌,眼神心虚得都不敢和高贵妃直视。
越是这样,高贵妃心中便是窝火。
就这样一个嫁过人的女子,有什么值得她儿子喜欢的?
身为太子,天底下什么样的女人都可以挑,偏偏是这样一个人!
高贵妃的眼神中,充满了失望。
闺阁之中,气氛变得格外的微妙。
沈知雨向来嚣张跋扈,此刻却在高贵妃的强大气场下,吓得一声不敢吭。
最后还是高贵妃先行开口,“等我替你解决了沈桑榆,你也就离我儿子远一点,知道吗?”
“是。”沈知雨不敢有半句反驳。
高贵妃缓缓地站起身来,“你好好养着吧,既然受了伤,就少去皇宫里走动,好好休养才是。”
顿了顿又道,“本宫想着伯侯府定然是伺候得不如皇宫里那样好,正好我身边的嬷嬷是个学医的,便来照顾你,直到你痊愈。”
听闻这话,沈知雨的脸色顿时煞白,呼吸都紊乱了几分。
这哪里是找个嬷嬷来为她治伤啊,这分明是请个嬷嬷来盯着她啊!
把她给牢牢看死在这伯侯府里,没有机会去找太子殿下诉苦告状。
想到这点,沈知雨不由得后悔了起来。
早知道这太子殿下这般没用,处理区区一个沈桑榆都还得去寻求自己的母亲,她就不该去开那个口。
如今被高贵妃记恨着,她往后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沈知雨似乎已经预见了往后的悲惨日子,双眼翻黑,心情沉到了谷底。
而高贵妃并不在意这些。
她缓缓起身离开了屋子,直奔着沈桑榆的映月阁而去。
之所以答应来收拾沈桑榆,自然不全是为了自己那个糊涂的儿子,更是因为她需要拿捏住沈桑榆。
拿捏住沈桑榆,便等同于拿捏住高庭钦。
日后太子想要上位,少不了高庭钦的扶持。
这一石二鸟的计谋,高贵妃早已经在心中盘算清楚。
想着,高贵妃便走到了映月阁的院子跟前。
沈桑榆正领着秀儿等人在院子中央烤红薯,窜上天际的火苗在初晨的薄雾里折射出橘色的光芒,将她嫩白柔和的脸颊上镀了一层光。
不算倾国倾城的美,却格外赏心悦目。
“郡主果然是不同于常人,如此活泼,难怪会叫皇后娘娘和圣上如此疼爱。”高贵妃抬步走进去,轻笑着说道。
沈桑榆抬起了头。
她一眼便认出了面前的来人。
前世随着高景齐进宫面圣时,她曾见过高贵妃一面。
高贵妃乃是圣上最宠爱的妃子,生下的独子更是高居太子之位,身份别提多么尊贵了。
如此尊贵的女人,居然会大清晨的跑来伯侯府。
而且,还来找她?
沈桑榆微微眯起了双眸,本能的觉得高贵妃来者不善。
“桑榆给高贵妃请安,高贵妃吉祥顺遂。”心中揣测着高贵妃的来一,面上该有的礼仪丝毫不差。
高贵妃有些诧异的挑眉,“你认识本宫?”
“贵妃娘娘这样的美人,敢问世间还能找出第二个吗,自然是一眼就能认出身份来的。”沈桑榆不露声色的拍马屁。
然,高贵妃不为所动。
她高居贵妃之位,虽然比不上皇后娘娘尊贵,可该有的赞美和吹捧都听过了,甚至是听腻。
单单靠着沈桑榆这么一两句话就想要哄她开心?
自然是不可能的。
“早就听圣上说,郡主是个好孩子,如今一瞧果然是这样,我瞧着就喜欢。”高贵妃沉声道。
继而摆手,示意旁边的小太监送上一个手镯,“来得匆忙,也没什么东西给你,便把这个给你当见面礼吧。”
沈桑榆的目光落在了小太监手里的托盘上。
丝绒的托盘里,安静躺着一只红色的镯子,通体圆润光滑,里头的红均匀鲜艳,哪怕在初晨的薄雾下,也丝毫遮挡不住那之下的妖艳来。
这只镯子,格外的值钱。ωωω.χΙυΜЬ.Cǒm
若是拿去卖掉的话,至少可以换七八个茶庄,到时候等到洪水之后,再炒一番茶叶,就能赚回十几只镯子钱。
沈桑榆心中飞快的盘算了一番,最后又收回了念头。
这等白日梦,只能想想而已。
从皇宫里送出来的东西,她要是敢拿出去卖,脑袋都不够砍的。
不过——
沈桑榆不打算要。
她露出甜美的笑容,一口细糯的牙齿熠熠生辉,“多谢贵妃娘娘,只是民女生性粗鲁野蛮,担心会摔碎了这镯子,到时候糟蹋了贵妃娘娘的心意多不好。”
“这有什么的,”高贵妃丝毫不在意,“送给你了,便是你的物件,你如何处置都是你的事情,我不过问。”
顿了顿又道,“若是摔碎了,便再来找本宫,本宫定然会再送你一个新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意思已经很明了。
这只手镯,她今天非要送给沈桑榆不可。
若是摔碎弄丢了,她还要再补新的给沈桑榆。
如此热情,沈桑榆不得不怀疑镯子有什么猫腻。
“贵妃娘娘对民女这般好,民女一定会好好珍惜这只镯子的。”沈桑榆不动声色的收下了这只镯子。
高贵妃并不满足,还要看着沈桑榆戴上镯子,这才心满意足的转身离开。
目送高贵妃远去,沈桑榆瞬间收敛了脸上的笑意。
背过身去,眼神格外的阴沉凝重。
“小姐,你快把镯子给摘下来吧,奴婢总觉得这镯子不太对劲,是不是里面下毒了啊,咱们拿去给老顽童看看好了。”秀儿说道。
沈桑榆嗯了一声,“你去备马车吧。”
“那奴婢也得先看着小姐你把镯子取下来再说啊。”秀儿紧张道。
“可问题就在于……”沈桑榆的语气中满是无奈,将自己的手腕递到秀儿跟前去,叫她看个仔细,“这镯子戴上之后就取不下来了,我皮都要被撸掉了,这镯子还是卡得稳当当啊!”
那红色的镯子在沈桑榆素白的手腕上微微晃动,就如同,长在她的皮肉里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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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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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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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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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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