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桑榆笑着拍了一下秀儿光洁嫩白的脑门,“定是你不够仔细,所以才没瞧见的。”
说罢,自己便抱着木盒往外走去。
留下秀儿站在原地,迷茫的看着满屋子的东西,最后搓搓胳膊,“真是邪门了,分明没有发现的啊。”
肯定是鞋子会隐身,只是自家小姐不肯相信自己的话而已!
沈桑榆走到伯侯府的门口,亲自将绣花鞋交到了柏随念的手中。
“明日我便送回来,只是拿回去描个样子而已。”柏随念说道。
沈桑榆颔首,“只要赶在我出嫁之前送回来就行,不用着急的。”
说完这话,沈桑榆便准备转身回映月阁。
“郡主。”柏随念又叫住了沈桑榆,试探着询问,“我能问问你,你喜欢高庭钦,是什么样的感觉吗?”
听闻这话,沈桑榆不由意外挑眉。
好端端的问她这个,该不会是,真的喜欢上周若儿,但是又不确定自己的内心的情感,所以才来问她的吧?
真要是这样的话,那她可得好好回答才行。
思考了半晌,沈桑榆清了清嗓子道,“也没什么感觉,无非就是在遇到好笑好玩的事情时,第一个想要分享的人便是他,若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想要求救的人也是他,更是在自己亲眼目睹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庆幸还好不是他的人是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无时无刻将他放在了自己的面前。
不管喜怒哀乐,想到的都是他。
说这些话时,柏随念一直在观察着沈桑榆的表情。
那双琥珀色的杏眸亮澄澄的,带着无尽的期盼和憧憬。
她是真的喜欢高庭钦,这样的感情即便是没有经历过爱情的柏随念见了,也能迅速在心中下定义。
“我明白了。”柏随念颔首,“那我先走了。”
目送柏随念走远,沈桑榆的嘴角不由得勾出一抹淡淡的笑容来。
转头看向旁边的秀儿,轻声道,“看样子再过不久,若儿给我的份子钱,我就得还回去了啊。”
秀儿明白沈桑榆的意思,跟着吃吃的笑起来。
殊不知,坐在马车里渐渐远去的柏随念,看着手中这双鞋底已经被磨损过的绣花鞋,已经陷入了沉思当中。
绣花鞋有磨损,说明的确被穿出去过。
藏在太子殿下屏风后的女人,真的是沈桑榆吗?
可——
刚才沈桑榆说起喜欢的时候,眼神中分明充满了真挚和羞涩。
她是喜欢高庭钦的才对。
如果真的去了太子殿下的寝宫,想来也只是有什么事情要紧事情,不过是不愿意被人撞见说闲话而已。
柏随念想着,便在心中肯定了自己的说辞。琇書蛧
等回到了宰相府,甚至还将绣花鞋交给管家,仔细的叮嘱,“将鞋底磨损的部分给修整好,要做得跟新的一样。”
管家连声答应,恭敬的接过了绣花鞋。
“另外在描一个花样,送到寺庙里去,让珠珠绣好了送回来,权当是给沈桑榆的新婚贺礼。”柏随念又交代道。
说完这两件事情,柏随念这才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去。
……
伯侯府内。
到了用晚膳的时间,沈知雨并未出现。
只让丫鬟宁心前来传话,说是手上有伤,吃起饭来也不太利索,还白白的让人看了笑话,索性就在屋子里吃。
“那你便好好伺候大小姐吧,多准备一些对伤口好的药膳。”沈海川面色如常,沉声交代道。
宁心原以为沈海川会心疼紧张的多问两句,没想到沈海川如此冷淡。
碰了壁,面上也有点挂不住,只得讪讪的退下了。
沈桑榆权当没听见这番话,仍旧十分淡然的夹菜吃东西,甚至还少有的给旁边的沈逸坤夹了一块红烧肉。
看着白米饭尖上的红烧肉,沈逸坤诚惶诚恐,半晌都不敢动筷子。
“你怕什么,是担心我下毒,还是别人下毒啊?”沈桑榆直率的问道。
啪——
沈海川面色阴沉,放下了筷子,喉间缓缓滚出如同雷震一般的二字,“放肆!”
“爹爹觉得我说得不对?”沈桑榆挑眉,“大姐姐不出来吃饭,还特意叫了丫鬟来说这番话,让人觉得我好像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如果这时候我不把话挑明,回头沈逸坤吃了我给的红烧肉,稍微有个毛病,也得赖在我头上吧?”
“我不敢的二姐,”沈逸坤早就见识过沈桑榆的手腕和本事,赶紧惶恐的摆手,“你对我那么好,怎么会下毒害我呢?”
说罢,赶紧夹起那块红烧肉,直接塞进嘴里。
连嚼都不嚼,直接咽进了肚子里。
继而挤出自认为十分灿烂的笑容来,“二姐给夹的红烧肉格外好吃。”
“格外好吃,可能是下了毒药呢。”沈桑榆挑眉轻声道。
沈逸坤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怎么可能有毒呢,二姐若是想要针对我,早就对我下手了,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却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不会对一家人动手的。”
“是啊,一家人怎么会动手的,除非,有人和我不是一家人嘛。”沈桑榆微微勾起嘴角,轻声笑道。
继而站起身来,无视了目瞪口呆的沈罗氏和旁边面色铁青的沈海川,微微行礼,“我吃饱了,各位慢用。”
退出饭厅,走到花园正中央,这才揉着自己的肚子催促道,“秀儿你赶紧去给我找点吃的,好饿啊。”
秀儿脸上带着笑容,“放心吧小姐,映月阁里有奴婢下午才买的烧鸡,两只呢,管饱!”
“还是你这丫头懂事,走,回去啃烧鸡吃。”沈桑榆满意的抬脚往前走去。
与此同时,沈知雨听了丫鬟说的消息之后,顿时气得摔了桌上的茶杯。
这个沈桑榆,简直就是该死的贱人!
“为什么我做什么她都知道,甚至还反过来咬我一口?”沈知雨愤怒的质问道。
她双眼中充满了血丝,表情格外的狰狞,“她不就是个乡下来的野丫头吗,到底从哪儿听来的这些招数,居然还敢骑到我头上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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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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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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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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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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