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休息,后天你大婚,我来送你上花轿。”沈桑榆轻声道,走出了蔷薇园。
到了外头,秀儿才忍不住好奇问,“小姐,你说四姑娘那封信里写了什么啊?”
“写满了她的不甘心。”沈桑榆说道。
她大致猜到了魏雪薇想做什么,但并不打算制止。
毕竟有了魏雪薇帮忙,她坐享其成,有什么不好的?
“那黄金头面?”秀儿又问道。
沈桑榆托腮,“去我的小库房找找吧,选一个最便宜的给她就是了,本来就是敷衍一下而已,不必太花钱。”
秀儿立马欢喜起来,“奴婢还担心着小姐会送什么特别好的头面出去呢,这样便好了,奴婢一定去找最最便宜的出来。”
要说便宜的头面,那可是一翻一大堆,都是魏氏之前送给沈桑榆的。
沈桑榆当时还视若珍宝,觉得魏氏这个继母顶顶好。
现在想来,魏氏差人给自己送头面的时候,估计说的话也跟她差不离。
嫌弃满满,只是敷衍。
……
临近傍晚,沈海川才从宫中回来。
第一件事情,便是去瞧了从祠堂出来的沈罗氏。
沈罗氏知道自己去跪祠堂这一招已经不行了,于是换了策略,对着沈海川老泪纵横。
“倒不是我心疼逸坤,这孩子敢犯这样大的错,就该好好惩罚一下才是,可到底后日就是他表妹的婚事了,难不成瘸着去?叫人看了伯侯府的笑话。”
说着,又劝道,“不如等雪薇出了门,再罚他继续跪好了。”
沈罗氏都想好了,等到那个时候,她就去求情,想别的由头拖延,多拖几次,沈海川自己都记不得了,此事不是不了了之?
“海川,就当是我这个当娘的求你一次好了。逸坤如今还没落个官职,就被人看了笑话,之后还怎么在京城之中混得下去?”沈罗氏又说道。
沈海川缄默半晌,终于说了个好字。
“还愣着干什么啊,赶紧去祠堂扶三公子起来啊,真要是膝盖伤了,往后走路不方便可怎么办啊。”沈罗氏得了准许,立马高兴起来。
康妈妈赶紧往祠堂去。
沈罗氏敛了敛神色,又看向沈海川,“我听说你许给桑榆一处海庄的宅子,是原先穗蓉的?”
“母亲好好休息吧,既要操心逸坤,又要操心桑榆,这病何时能好?”沈海川站起来,半个字不肯透露。
好似他在沈桑榆的事情上,格外的缄口如瓶。
宠溺得过分似的。
沈罗氏心里憋了一口气,却不敢发出来。
她才刚把沈逸坤给弄出来,再折腾一番又给压回去怎么办?
沈罗氏可舍不得自己的金孙受这样的委屈。
想着,沈罗氏就拍了拍绣金丝的被子,“好吧,那我便休息了,也好有些精神去参加雪薇的婚事不是?”
“儿子告退了。”沈海川拱手,退出了屋子。
前脚刚走,后脚康妈妈便回来了。
她对沈罗氏道,“三公子身娇体贵的,从来没受过这样的苦楚,老奴去的时候,才瞧着两个膝盖肿得和馒头似的,疼得碰都不能碰,请了最好的大夫来,说是要一天不停歇的擦着药膏才好。”
“他当然没受过这样的苦楚啊。”沈罗氏恨得咬牙切齿,“往日没有沈桑榆,这伯侯府里唯他独大,谁都是要宠着的,更不要说魏氏还……”
说到这里,沈罗氏突然愣住了,脸上表情变得复杂诡异起来。
康妈妈不解,“老夫人怎么了?”
“魏氏!”沈罗氏的声音忽然有点震颤。
她转过头,瞪圆了眼睛看向康妈妈,腔调里带着不可置信,“海川这次回来,没有提起过魏氏,半个字都没有!”
这可是自己的夫人啊,出去一次便失去了踪迹,沈海川竟然半个字没有过问。
一股寒气,顺着沈罗氏的脊背攀升,最后到了天灵盖,变成了战栗。
……
沈逸坤从祠堂出来,膝盖伤得厉害,压根就叫嚣不起来,天天躺在床上哭爹喊娘的。
连着躺了两日,便迎来了魏雪薇大婚的日子。
说是大婚,整个伯侯府冷冷清清的,没有半点要办喜事的样子。
甚至连门口的灯笼都没有换个喜庆的颜色。
仿佛嫁魏雪薇是什么特别丢人现眼的事情。
事实也的确如此。
丁家派来接新娘子的轿子也是特别普通的那种,停在后院门口,接了魏雪薇便直接离开,没有半点停留。
丁焦山还穿着那日的衣裳,脸上的神情却已经变了。
他再三去看魏雪薇乘坐的轿子,眼中充满了好奇和焦灼。
好像有很多问题要问魏雪薇。
“丁公子,往后我家雪薇便拜托你照顾了。”沈罗氏站出来,说了两句客套话。
丁焦山应下,朝着沈罗氏拱手,“老夫人请放心,丁某人一定会的。”
说罢,就骑马在前头,离开了。
轿子跟在后头,徐徐前进。
走出去不远,魏雪薇挑开帘子探出头来,朝着站在伯侯府后院门口的沈桑榆微微一笑。
笑容阴森,不寒而栗。
沈桑榆也朝着她笑了笑,阳光灿烂,天真无谓。
轿子终于渐渐走远,最后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总算是送走了这个祸害,如今伯侯府可以亲近一段时间了。”沈罗氏说着,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沈海川听得蹙眉,“到底是雪薇大婚,母亲还是别说这些话的好。”
语气之中不悦满满跃出。wWW.ΧìǔΜЬ.CǒΜ
沈罗氏拿捏不准沈海川的态度,又想起他对魏氏离开的事情没有半个字过问,心中更加惶恐不安。
要是换做平时,她肯定要大闹一场才罢休。
可今日只是应了一句我知道了便转身离开,气呼呼的回自己的院子。
这个儿子,如今真是越来越把控不住了!
沈桑榆也转身要往里走。
却被沈海川给叫住,“京城郊外还有一处你娘亲置办的宅院,原本是预备着夏日里避暑用的,去瞧瞧吧,若是你喜欢,便也一并拿去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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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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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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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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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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