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亲王和老顽童两人凑到一块儿,居然是在讨论她?
至于在讨论什么,沈桑榆不得而知。
怀着疑惑,她抬步朝着走去。
破旧的药铺内,硕亲王和老顽童对立而坐,面前摆着一盘围棋,显然已经厮杀到了最后阶段,棋盘上黑白追逐,一时看不出谁更胜一筹。
“就知道你有孝心,给我带糖葫芦,最近就馋这一口呢。”老顽童抬头看向沈桑榆,笑呵呵的伸出手。
沈桑榆却有点犹豫,“要不下完这盘棋再吃?”
“用不着,我三颗子就能赢了他,糖葫芦就得趁没化的时候吃,给我吧。”
几乎是抢,老顽童接过了糖葫芦,咬下一颗山楂球,细细品尝。
那头的硕亲王则是在棋面放下一颗黑子,神色十分平静道,“你输了。”
“怎么可能,我刚才分明占上风的,你诈我是不是,我要……哎,怎么真的输了!”老顽童看了一眼棋面,顿时炸锅了。
他从圈椅上蹦起来,指着硕亲王的鼻尖,“姓高的,你动我棋子了是不是?有你这样下棋的吗!”
老顽童人如其名,和个小孩子没什么分别。Χiυmъ.cοΜ
这一点,硕亲王和沈桑榆显然早就习惯了。
任由他在旁边大喊大叫,两人起身,往后院走去。
“常来这里吗?”硕亲王问道。
沈桑榆诚实点头,“常来,先前拜托老顽童一些事情,便熟悉了起来,又答应要常来送好吃的。”
“那个老家伙,倒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吃。”硕亲王爽朗的笑了起来。
他生得高大,没表情的时候自带严肃和冷冽,可要是笑起来,又带着慈父般的温暖。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沈桑榆都很喜欢硕亲王这位长辈。
“那么,也是经过他,认识的庭钦吗?”硕亲王又问道。
沈桑榆愕然抬头,“什么?”
“我想你还不知道,我和老顽童是许多年的好友了,当年便是他将庭钦交到我手中的……”硕亲王沉声道。
沈桑榆还真不知道。
前世她虽然嫁进了硕亲王府,但和硕亲王的交际少之又少,更不要说老顽童了。
所以两人认识许久的事情,沈桑榆不得而知。
再想想老顽童咋咋呼呼的性格,定然是在硕亲王面前胡说了她和高庭钦的事情。
“王爷,高大人帮了我许多次,等来世我当牛做马,一定报答他的。”沈桑榆立马道。
虽然没明说,但也和高庭钦撇干净了关系。
毕竟若是心仪的话,得了帮助就该说以身相许,唯有没看上,才会说来世当牛做马。
至于这辈子嘛,还得留着以身相许给别人呢。
硕亲王缄默半晌,这才颔首,“庭钦是个乐于助人的孩子,你也是有勇有谋的,若是个男儿家,随我出征打仗,肯定不比他差!”
沈桑榆轻声笑笑,没有说话。
硕亲王又道,“桑榆,虽然你没成为我的儿媳,但我心中也仍旧是把你当作女儿疼爱的,你若是有什么事情,以后也尽管来找我便是。”
“多谢王爷,桑榆很好,也希望不要给王爷添麻烦才是。”沈桑榆客客气气道。
“就知道你会拒绝。”硕亲王无奈的叹气。
旋即,从怀中掏出了一张折叠的纸,递给沈桑榆,“你瞧瞧这个。”
沈桑榆疑惑的接过,展开看,才发现是一张通缉令。
来自边塞的通缉令,画上是一个长相阴柔的男子,唤做迟宗,看年纪不过二十出头。
通缉令上头写,他杀了人所以被通缉,赏金五百两。
对于杀人犯的通缉令来说,五百两不算少。
可对于沈桑榆来说,五百两实在不算多。
“王爷,这人到底犯了什么罪?”沈桑榆直接询问。
若真的只是个杀人犯,也不会让硕亲王特地拿了告示给她看了。
硕亲王眼中露出欣赏来,“我就知道自己看中的丫头不会差,哪怕我不说,你也猜得出我的心思。”
顿了顿,又道,“这个人杀了边塞李将军的儿子,夺了调将令,但是通缉令上不能写,会让边塞将士乱做一团的。”
沈桑榆在脑海中仔细回想,前世边塞那边的确没有闹出过丢了调将军令的事情,但是之后却在京城附近起了战役,硕亲王和高庭钦身负重伤才挽回局面。
想来,敢在京城附近掀起战争的人,就是这个迟宗吧?
他拥有调将令,很容易收编将士成为自己的人。
算算时间,也就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
而那场战役不小,迟宗要收编那么多人,起码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那么,迟宗应该是已经到京城开始谋划此事了。
“王爷,迟宗被通缉,肯定不会光明正大的到京城里头来,如果你们要查的话,先从京城附近开始查起得好。”沈桑榆诚恳建议道。
话音落地,就瞧见硕亲王看她的眼神不太一样了。
“怎么了吗?”沈桑榆疑惑不解。
硕亲王缓缓开口,“桑榆,你怎么知道迟宗一定会来京城呢?”
“因为京城是他的目标啊,”沈桑榆倒是不意外,娓娓道来,“迟宗在边塞偷了调将令,却不策反边塞的将士随他而去,说明他的目标不在边塞,也就是说,他并不打算破坏边塞如今和邻国之间的持恒。”
换句话说,迟宗不是想毁了北齐。
既然不想毁,却又偷调将令,那就说明他是想要整个北齐。
偌大一个北齐,能真正实现迟宗这个梦想的地方,就是京城。
京城之中,住着圣上。
“你为何如此肯定,若是他目标没有远大,只是想当个小小的城主呢?”硕亲王接着问。
沈桑榆面色平静,“他从偷调将令的那一刻起,就该知道,要么天下为他而活,要么天下要他去死。”
小小的城主,实在是不可能。
话音刚落,不远处就传来了老顽童的声音,“我说什么来着,桑榆的才智哪怕是放在这些上头,也是一等一的好,比你那蠢蛋儿子强得多,还好没嫁给他,否则真糟蹋了这么好一个丫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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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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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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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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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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