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但是需要做出一点改变。”沈桑榆颔首。
她小声的和朗三说了自己的想法。
不等朗三回答,又道,“要让你们做出改变,的确是有点困难,尤其是在我纸上谈兵的情况下,这样吧,等我写个故事给你们,你们瞧了再做决定。”
沈桑榆诚意满满。
有微风拂过,她前额的碎发微乱,隐去了之下的盈盈碎芒,却挡不住杏眸中的潋滟秋色,美得不像话。
朗三看着她,心中一瞬间便做了决定。
“若是二小姐能让戏班子活起来,我为你当牛做马一辈子也心甘情愿!”
收这样一个心思活络的小弟固然是好。
只可惜朗三丢不下戏班子,自然也没有办法跟着她往后去做生意的。
所以呢,沈桑榆缓缓开口,“这个倒不必了,往后挣了钱,记得分给我就好。”
当个眼中只有钱的二小姐,也没什么不好嘛。
和朗三约定好给戏本的日子之后,沈桑榆便回了伯侯府。
回屋第一件事情,就是坐在桌前,摊开烫金的宣纸,开始奋笔疾书起来。
秀儿从外头回来,兴冲冲的,“小姐你快过来瞧,前几日选的衣裳做好了,可好看了,小姐现在要试试吗?”
沈桑榆蹙眉,“你不要那么聒噪,我需要安静的创作,知道吗?”
创作这两个字从沈桑榆口中说出,秀儿简直惊愕得不行。
也顾不上再看衣裳,放在圈椅上就凑过去瞧。
秀儿盯着那张宣纸看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
“怎么样?”沈桑榆提着毛笔颇为满意,“是不是被你家小姐笔下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了?”
秀儿这才抬起头,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
沈桑榆放下毛笔拍她肩膀,“我懂,太感动,以至于说不出话来了,对吧?”
“小姐,”秀儿觉得自己好残忍,语气十分犹豫,“您写的是什么,奴婢怎么一个字都看不懂……”
小姐那一手烂字,是真的没眼看啊。
毫不夸张的说,扔把米在宣纸上,鸡拿脚踩出来的,估计都比小姐写得要好。
沈桑榆也看了眼纸上的鬼画符,“这不是很容易认吗?我全部都看得懂!”
说罢又弱弱问秀儿,“要不还是去找周若儿吧,请她帮我写好了。”
秀儿点头,“奴婢也这样觉得。”
“好,等会儿再去找周若儿,先试衣服,我的漂亮衣裳在哪儿呢?”沈桑榆瞬间转移了注意力。
说实在她写了那么久,浑身都酸痛起来了。
也不知道上辈子到底是脑子抽了什么疯,居然还会为了高景齐去抄什么佛经保他平安。
这辈子一个字都不要想。
非要写的话,就写一本诅咒经!
试好了衣裳,沈桑榆干脆就直接穿着去找了周若儿。
周若儿正在院里射箭。
沈桑榆一看就心痒难耐,非要上去玩两把。
“二小姐,你来不光是奔着射箭来的吧?”射了小半个时辰后,周若儿才小声提醒。
“当然不是,我想请你帮我写点东西,我的字太丑,怕别人看不懂。”沈桑榆放下弓道。
不忘拿出准备好的紫檀木盒子,递给周若儿,“这是谢礼。”
周若儿接过去一看,是桃木做的马儿,栩栩如生,就连毛鬓都好像真的在风中飘扬似的。
最重要的是,上过釉的桃木泛着淡淡的褐色,与周若儿最爱的那匹马几乎一模一样。
显然是照着那匹马做的!
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沈桑榆的诚意却已经满满溢出来。
周若儿欢喜得不肯放下,又问沈桑榆,“要写点什么啊?我一定用我最好看的字写。”
“那倒不用,写得能看懂就好。”沈桑榆摆手,“我念你写。”
两个少女在日头下坐在一起,一笔一划将曲折跌宕的爱情故事写在了宣纸上。
故事很精简,但周若儿还是随着故事的走向呼吸紧促。
最后放下笔才问,“这是你想出来的吗?就好像真的一样!”
真实得好像真的会在身边发生一样。
沈桑榆莞尔一笑,露出俏皮的小虎牙,可爱得紧,“故事嘛,哪个不是从身边的事情改出来的?”
她当然不能告诉周若儿,这的确是真实的故事,而且就发生在京城的那些富贵人家后院里头。
说起这个,还得感谢前世对她爱答不理的硕亲王妃。
前世沈桑榆为了讨好自己这个婆婆,想方设法的参加她也去的各种茶会诗会,坐在一堆半老徐娘中间被品头论足,还要强颜欢笑。
不过那些人当然不光嘲讽她,谁家有什么事情,都会拿出来说。
沈桑榆的那些爱情故事,便是那里听来的。
再稍稍改一改,便成了新的故事。
什么妾生的女儿为了能高嫁,不惜在嫡女成亲日绑走嫡女,自己再来个大义救亲上花轿啦。
什么嫡子爱上了丫鬟,家里头嫌弃丫鬟对家族没什么帮助,干脆把丫鬟卖去怡红楼,嫡子自断命根发誓不娶啦。
富贵人家的离谱故事,只有大家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周若儿没再往下追问。
等宣纸上的墨迹晾干之后,这才叠好交给沈桑榆。
“多谢,从小学字的人,写字就是比我好看得多。”沈桑榆笑眯眯道。
周若儿面带忧愁,“你的字很难看吗?”
“是啊,”秀儿忍不住替沈桑榆回答,“我家小姐写的东西,我一个字都看不懂呢!”ωωω.χΙυΜЬ.Cǒm
闻言,周若儿更担忧了,“那你去参加雅集,定然会被比下去的。这倒是不要紧,最要紧的是,你府里那么虎视眈眈,会不会借此事让你在京城遭人嘲笑和鄙夷啊?”
“不愧是从小在京城长大的人,连后宅玩的把戏也这么清楚。”沈桑榆仍旧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笑着开口,琥珀色的眸子里澄澈,不载半点情愫。
“你等等,”周若儿起身,往屋里走去,“我去拿样东西,很快就回来,你千万不要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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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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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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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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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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