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毕竟是一路舟车劳顿,赶着去见过归开甫之后,第二日就起的很迟。
陈剑儒等的不耐烦起来,索性自己出了门。
他也不带随从,就安步当车,慢慢的溜达。
梧桐县几个城门之中,就是北城门最为热闹,一大早就有无数人进出,有青衫文人,也有贩夫走卒,秩序井然。
出了城门,走不多远,眼前风景便为之一变,此情此景,哪怕唐时锦自己回来,只怕也认不出了,与几年之前相比,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宽敞水平的大路,道边错落着一些青砖瓦房,砖石或者竹子扎起来的院落,明明并不成行成列的,却又并不会坏了景致,衬着青山绿水,一派欣欣向荣。
陈剑儒背着手儿,慢悠悠的往前走。
这段路其实不算短,乡下人都要走大半个时辰,但是因为景致好,溜达着也就到了。
老远就见亭台楼阁,鳞次栉比,来往行人,络绎不绝。
这何止是不逊于府城啊,这繁华堪比京城了好吗!
走近了,就见高门楼上写着“财神城”三字,是炎柏葳的字。
陈剑儒不由得皱了皱眉。
他一直以为财神城只是当地人的俗称,叫习惯了而已,没想到,炎柏葳居然直接把这个城命名为财神城?
一个大儒云集,学术气氛如此浓郁之地,取名叫财神城,岂不格格不入?
他皱眉看了半晌,摇了摇头,正要继续往前,一别眼间,却见道边还有一个破败石碑。
陈剑儒立刻举步过去,然后微怔。
这居然不是一个破败石碑,而是一个新碑。
也是炎柏葳的字,写的是他落难于此,结识唐时锦,唐时锦又为他建下此城,却因他的不妥之行,决绝而去,他深自愧悔,故立此碑记录此事,等等。
字是好的,文章也是好的,但是不知为何,牌上满布各种砍痕,划痕,细细辩别时,还有用尖利之物划下的“伪君子”、“负心人”等等蔑语,层层叠叠,以至于有的地方字迹都模糊不清,看起来极是破败。
陈剑儒大为震惊。
这一处不可能没有皇上的人,也不可能没有发现,他就听任此碑放于此处??
这种种言论,岂非大不敬??
就算不追究,也应该将此碑换了才是!!
陈剑儒打定主意,回去就叫人来,先把此碑撤下,再上书奏请皇上批示。
他这才往里走。
城中更为繁华,却与江南,与京城不一样,建筑带着茂州特有的风格,青山绿水与街道交融在一起,又依着地势,会有巧妙的转折,楼阁分层筑台,商铺乌瓦大檐,步步有景,处处有竹,着实韵味十足,美不胜收。
陈剑儒一路欣赏,赞叹不已,但凡这会儿手中有笔,几幅画都做出来了。
一直到他看到了有名的悬壶之景。
因为新奇,不少人写到过,但是读多少回,都不如亲眼所见,巨大的壶高悬在空中,无所凭依,碧青水流哗哗倒下,水花飞溅,连那“茶碗”边都生出了一圈长草,早春天气中迎风招展,郁郁葱葱。
国人最爱热闹,但凡这种地方,都会有不少闲人,就专为了给旁人解释解释的。
于是他这一驻足,就有人一边吃着大饼一边过来了,跟他道:“老先生头一回来吧?”
陈剑儒客气的道:“是。”
那人迅速进入正题:“你可知这壶,为何竟能悬在空中?”
陈剑儒道:“正要请教。”
那人于是精神一振,吧啦吧啦一通说,陈剑儒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陈剑儒自觉得很客气了,但他是那种阁老的居高临下礼贤下士,在对方看来,就很有架子。
而且反应如此平淡,那人的八卦就讲的很没劲头,点了点头就要走。
陈剑儒问他:“老丈,这财神城,当真是庆王爷一年建成的?”
“对啊!”那人也姓贺,一听这个话题,大饼都不吃了,叉着腰就跟吵架一样道,“我就是本村儿的人!我们竹林村的人,都是亲眼看着,一天天建起来的!真的是一天一个样儿!庆王爷走的时候,这一条街……”
他的手来回一比:“就这一条主街,已经差不多全建完了,光剩下招牌什么的还没挂……那边的两条副街,也都画好了图,匠人们只需要依着葫芦画瓢就行了!可惜可惜啊,要是庆王爷自己建,那副街肯定更好更更好,可是她只画了个大概,看着就远不如主街好!”
陈剑儒道:“既都画好了图,谁建还不是一样的?”
那人道:“一听你就是个门外汉,这能一样吗?庆王爷可是财神爷!心思多巧妙?外人的心思连个指甲壳都比不上!你看这儿,这香料坊,是不是特有呐味儿?因为王爷说了,要‘先闻其香再见其室’!要‘犹抱琵琶半遮面’!联楼天桥,也都是巧心思,要曲径通幽、柳暗花明又一村!”
他显然不是第一回跟人家说这个,明明不通诗书,几个诗文却背的一字不错,滔滔不绝,“我听人家说,就连店铺里摆的布,酒楼里的坛子,招牌上的字……处处都是有门道的!而且什么地方开什么铺子,什么铺子和什么铺子能挨一起,也全都是大学问,咱们这些俗人只知道顺当舒服,卖东西的也只知道卖的多,哪知道这里头处处都是巧心思?”m.χIùmЬ.CǒM
他说出关键一句,“反正当年皇上都说了,要不是财神留下了草图,他是宁可那边没有副街,也不会硬建的,不然反而会坏了她苦心建出来的景致!”
陈剑儒居然被一个乡下汉子,侃的哑口无言!
他连连称谢,贺老丈满意的走了,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陈剑儒看着,笑着摇了摇头。
他也走累了,就随便上了一间茶楼,要了一壶茶,慢慢的坐着喝。
从茶楼窗口望出去,就见到了一间挺大的书楼,再往那边儿一瞅,又是一间亭子,飞阁流丹,居高临下,绝佳的赏景之处,且都合文人的脾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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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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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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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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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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