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只是表示,唐时锦其实还挺喜欢他的,听说他习武,还亲自教他功夫,又叫手下的锦衣卫教他功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锦衣卫同知江大人,不怎么喜欢他,不管在哪儿,他只要一跟唐时锦说话,他就支开他。
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真话。
所以孔玉临说的毫不犹豫,喝多了也敢说,偶尔还赌咒发个誓。
倒真有不少人信了。
而做为他妾室的庄芝兰,“陈燕君”陈氏,当然也收到了不少女眷的邀请。
本来,正室、妾室和外室之间,是有歧视链的,但他们情况不一样,孔玉临的妻子儿女都不在这儿,庄芝兰就是他的后宅第一人,给他打理后宅的事情,所以属于“代夫人”,平时也是会有交集的。
若是之前,这些人一见她就打听唐时锦的事情,庄芝兰必定嫉恨交加。
但是当她明白她的爵位官位,就意味着一辈子不能嫁人之后,她每一次说起她,心里都一种说不出的优越感。
她一副掏心掏肺的样子:“说真的,夫君头两天去时,我还有些吃醋,我实实不懂,世上怎会有这种人,一见面就动手动脚的,还说什么要教人功夫……虽然说她是国公爷,可是谁不知道她……”
她给了旁人一个眼神儿,几个夫人都不由自主的点头。
确实,一见面就教人功夫,叫她们想想,心里也是不舒服的,这可是肌肤相亲!
庄芝兰一看她们的眼神儿,险些笑了出来,一边又柔柔的道:“但是大人交待了,也没办法嘛,夫君就陪着她出城,夫君是个大男人,从不多想的,但他有时候回来说起,说国公爷时常叫他过去,闲聊几句,问一些风土人情,又问他学武几年,家中有什么人……”
旁人心领神会,一边又问道:“那为何孔少只去了几天,就不去了?”
庄芝兰摇了摇头不肯说。
旁人好一番恭维劝告,庄芝兰才含糊的道:“我与几位,姐妹一场,关系素来是好的,不然这话我真不敢说……你们想想,国公爷身边,那江大人,还有那几位……”
众人恍然大悟,互相交换着眼神儿。
然后庄芝兰长叹一声:“这话,论理不该多说,羞也羞死了。可是,国公爷这天天进去出来的,一伙大男人,说说笑笑,推推搡搡,实在是……我有一回见到她与那江大人,并着马儿说话,头都挨到了一起,我瞧着脸都红了,不敢多看。但……又觉得她好生可怜。”
有个妇人忍不住道:“也没什么可怜的……她若自己守的住,还有谁能强迫她不成!”
“刘姐姐快别这么说!”庄芝兰义正辞严的驳了她:“你想想,咱们这些人,家里男人不管去哪儿玩,总会回来的,心里有个盼头!可是国公爷,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她纵是肆意些,也是……唉!!”
大家一想也是。
一辈子都注定不能嫁人了,所以作风放.荡,破罐破摔也不奇怪。
只是看样子,她更喜欢武人啊……
那嫁了人的妇人,听到了这些传言,忍不住要多啐几口,武人的模样前程都比不上文人,要论好处,那只能是在床.上了。
但再是看不起,仍旧开始往这方面筹划了。
唐时锦与江必安和炎武相处,不少人见过,尤其宝庆府和江宁府、钱塘本就离的不远,也有不少人是见过炎柏葳的。
知道他的长相,也知道他功夫好,对这个传言,就加倍的相信。
几乎一夜之间,这传言便愈演愈烈。
吴不争私下里告诉了司顾菟。
两人商量了一下,不知道要如何处理。
唐时锦一看这俩人凑一起嘀嘀咕咕,就知道有事儿,直接道:“说。”
吴不争摸了摸鼻子,还是跟她说了。
唐时锦全不在意:“这还不简单?这几天我出门,遇到的事儿还少?我明天先挑一个出来搞点儿事情,过两天再让周大郎传个粉嘟嘟小姑娘的传言……改天咱再去看个戏,打赏个青衣花旦什么……”
她嘻嘻一笑:“一天一个新传言,等于没有传言。”
这几天唐时锦一出门儿,那叫一个热闹,不是美少年摔倒在马前;就是俊书生撒一地的书,再不就背着剑的大侠过来邀战,就连门前的小叫花子,一抬头那颜值都能炫人一脸……
她之前一直以为电视剧里那都是夸张,没想到身在其中,才发现……现实比电视剧更夸张!
于是再有美少年撞上来的时候,唐时锦心狠手辣的一催马,马儿直接把那人踢出去好几丈远。
唐时锦呀了一声,一脸真情实感的担心,亲自下马,把人扶了起来:“你没事吧?”
然后她嘘寒问暖一番之后,就把人带回家了。
她特意挑了一个水灵灵范儿的,绝对跟传言背道而疾,而撞人的地方又是在大街上,有无数个目击证人。
而且“美少年说”本身就符合主流审美,登时就推翻了之前的传言。
还有人言之凿凿:“我早就说过她不可能喜欢武夫的!要不然汤家小玉郎为什么能叫她这么护着,进了国公府一直没出来呢!而且还公开为他出气,这绝对是上了心了!”琇書網
不少人都信了。
只有孔玉临听说之后,哧之以鼻。
她这会儿,确实没喜欢上他,但是她喜欢的绝对是他这种类型的!
她本身就是最大的官儿,说了算的那种,就从她身边围绕的人,就能看出她的喜好!她要是不喜欢这种类型,为什么身边亲近的,都是这种?
所以这个路子绝对没错!
至于汤莲生?
那个死瘫巴,当年那模样,可能确实招人怜惜,可如今,瘦的跟个骷髅一样,他都不敢多看,唐时锦得多瞎才能看上他?
他从头到尾就没把他看在眼里过。
但不管他信不信,反正大家是信了。
可唐时锦这阵子没怎么出门,大家就算信了,也使不上劲儿啊!
又过了两天,又听说是周大郎说漏嘴了,说是外头说的全都不对。
说唐时锦是个有磨镜之好的……在家里偷偷的养了一个小姑娘,爱如珍宝。
然后本地的海棠阁,也暗搓搓的跟人家说了,说这姑娘,本来是他们这儿养的清倌儿,是个略微**可可爱爱的小姑娘。
而且还听说,当年在江宁府中,她就有一个相好的,是知府的义女,当时一男一女争一女,还闹了一出落水,结果后来这姑娘,还是被知府许嫁给了鲍大人。
这就跟影影绰绰的传言对上了。
尤其源头是周大郎,大家登时又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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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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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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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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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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