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洪应远赴西荒,不知所踪,没法实事掌握府中众人的动态,但是他相信廷卫的齐鹏绝对不是吃素的,哪怕是他身边的一只蚂蚁都会分出公母。
更何况是躺在他床上的明月和紫霞等人。
所有人都在践行一条规则:和王府的人不能有秘密。
如果非要找一个有秘密的人,那也知道是他大梁国摄政王、九州共主、白云城扛把子、部落人的精神领袖——林逸。
但凡敢不对他摄政王剖心的,都算是“奸逆”。
“王爷明鉴,”
明月赶忙道,“据奴婢所知,我那不争气的哥哥虽然有鸡鸣狗盗之嫌,但是本性倒是不坏,未曾害过人性命。”
甚至还会经常接济平民百姓,坊间的熟人都知道他的营生,但是并没有人人喊打,可见这名声还是不错的。
不过,这些话他不好在和王爷面前说,不然有自夸的嫌疑,显得自己公私不分。
“本王没让你大义灭亲,你也不必着急。”
林逸站起身,径直走到窗户跟前,推开窗扇,由着寒风寒风往脖子里灌。
“王爷,”
明月赶忙把披肩往林逸肩膀上罩,“你可小心一些,别受了风寒。”
林逸笑着道,“不怕,这屋里的暖气太足了些,也得散一散。”
出宫开阁以后,他在和王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屋里安装了弯弯绕绕的铁管子充作暖气管,等入冬的时候,就让人在外面添煤炭烧锅炉,热水入户。
所以,尽管屋外大雪飘飞,屋里也能温暖如春。
平常时候,这些杂役都是做惯了,温度都是掌握的恰如其分,想不到今日会烧的这么高,大概是见雪下得大的缘故。
“那也要小心一些,”
明月还是坚持把色彩斑斓的虎皮披肩披在了林逸的肩膀上,然后接着道,“王爷心系奴婢,奴婢心领了,只是奴婢与其多年不见,这感情早就淡漠了,再说,他如今做这些下贱事情,奴婢也只是恨其不争气,更不愿意搭理他了。”
林逸笑着道,“再怎么样也是你亲哥哥,孩子的亲舅舅,你啊,还是去见一见吧。”
“王爷这话让奴婢更没脸去见了,”
明月小声道,“我这哥哥最是不靠谱的,他要是不晓事,以后用奴婢的名头行事,惹下什么祸乱,反倒是害了他。”
林逸白了她一眼道,“你就这么信不过我?”
明月赶忙道,“不敢,王爷倒是误会了奴婢,奴婢了解哥哥的性子,大的能耐没有,狐假虎威的本事倒是一流,奴婢倒是不好让他给利用了,最后玷污了王爷的名声。”
林逸摇头笑道,“我的名声还能更臭吗?”
无论是做和王爷,还是做摄政王,他的名声在那班读书人的宣传下,已经变得臭不可闻!
什么贪财好色,什么无恶不作,什么草菅人命、忠言逆耳、空谈误国、祸国殃民、鱼肉百姓,但凡昏君该有的行为,他全占了!
不过,他倒是无所谓的,毕竟枪杆子在他手里,他不怕人说话。
而且,这里是没有wifi的封建时代,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读书人的嗓门再大,也没有多大的传播范围。
哪怕是传播出去了,也是一两个月,甚至是一两年之后的事情了,没有一丁点的时效性,完全没办法带节奏。
舆论宣传的再好,又能怎么样?
最重要的是,他正在大梁国各州建设新式学校。
新式学校的校长和老师都是在安康城、白云城、金陵等大城镇进修过的,本事大不大林逸不清楚,但是有一点,这些人想执教,必须“拥护”和维护他的思想。
这些人在散落在大梁国各处,传播的也是他的思想。
假以时日,真的要打舆论战,他还真不怕!
“王爷又说笑了,”
明月不敢与林逸讨论这种话题,陪笑道,“奴婢只知道王爷是奴婢的天,是奴婢的全部,这就够了。”
“所以我说啊,我怎么就这么喜欢听你说话,”
林逸不自觉的牵起她那混若无骨的芊芊细手,感慨道,“我要是没了你们,这日子还有什么意思啊。”
男人啊,除非有自虐倾向,要不然还是喜欢温柔的,沉醉在温柔乡里。
谁会闲着没事把刁蛮任性当做可爱?
舔狗是没有前途的!
“王爷,”
明月娇羞的道,“你又取笑奴婢了。”
林逸见她如此,更是喜欢的不得了,高兴地道,“我是实话实说,你们放心吧,本王一定不会辜负你们,肯定会给你们一个名分的。”
这个时代最大的好处便是自己可以光明正大的做渣男!
甚至女子还要感谢自己的“宠幸”!
如果对自己的后宫不满意,还可以去寻花问柳!
烟花之地不会存在像现代社会那种挂羊头卖鸡肉的行为,这里属于合法行为,不会找不到地方。
要是眼神不好,大白天的一样可以出入,也不会有异样的眼光关注你。
如果经济条件不差,有时候做男人也挺好的。
“.....”
明月的右手不停的抚摸着自己依然偏平的肚子,犹豫了一下道,“谢王爷,奴婢感激不尽。”
完全没有了刚开始时候那种抗拒的态度。
“那便好了,你也不要再多说了,还是由着焦忠安排省亲吧,具体什么章程,你们自己商量。”
林逸明白这大概是为母则刚了,自己不争,也得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争!
女人啊,一旦做了母亲,就不能再单纯的为自己考虑了。
明月道,“是。”
林逸收起牵着明月的手,拍着自己的肚皮道,“说着说着就饿了,让膳房上早餐吧。”
“奴婢这就去。”
应声的是紫霞,她羡慕的看了一眼明月后,打开房门悄然退去。
林逸在明月的伺候下,洗漱后直接换了衣服往客厅去。
客厅灯火通明,尽管同样做了暖气管道,但是因为房间过大,保暖效果并不好,林逸一进屋就不停的跺脚。
林逸突然感慨道,“是时候搬到城外了.....”
田四喜在城外开发的房子采用的是“洋鬼子”的建筑技术,水泥、砖石砌的,屋子里就可以生壁炉。
不像林逸现在住的房子,基本上全都是木头,即使勉强动了结构做了壁炉,火灾隐患也比较大。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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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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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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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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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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