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无忌,一心要杀了杜隐娘稳定自己剑心的剑法高手,就这么退了?
凡是见过他,了解他的,都感觉自己在做梦!
甚至包括杜隐娘自己!
“民女佩服,”
杜隐娘躬身施礼道,“王爷几句话就劝退了这个无耻之徒!”
林逸道,“无耻之徒?
其实算不上。
虽然你长的很漂亮,但是他对你没想法。
相反,他恨不得杀了你,这样才能去除自己的心魔。”
“王爷果然快言快语……”
杜隐娘心里不由得产生一股挫败感。
向来,她对自己的姿色非常有自信。
但是唯有两个人例外,一个便是眼前的和王爷,另一个自然是已经跑掉的叶秋!
“不过呢,还真不是一般人。”
林逸只听过“以杀证道”。
“杀美女证道”的,他也是第一次见。
中二直男的心思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在船上草草吃了一顿中饭后,上岸找了一处悬崖瀑布冲洗,整个人活了过来。
下晚的时候,再次登上一艘大船,回白云城。
因为河道做了疏浚,只用了四日时间,林逸便到了西江口岸。
从船上下来,伸了个懒腰,神清气爽。
还是白云城呆着舒服啊!
没有骑驴子或者乘坐马车,不顾炎热,直接走路往自己的府邸去。
走到一半,沈初走过来道,“王爷。”
林逸顺着沈初手指的方向,看到了那个穿着白衣,一尘不染的叶秋。
与上次见面的区别是,这次手里没有剑,空空如也。
林逸皱着眉头走过去道,“你为何跟着本王?”
叶秋道,“王爷既然认识剑魔,求王爷代为引见!
感激不尽!”
“你知道我的身份?”
林逸更生气了。
既然知道自己是藩王,还敢这么猖狂?
谁给的自信?
叶秋淡淡地道,“在白云山练剑的时候见过王爷。”
“哼!”
林逸讨厌两种人,一种是忽视他的,一种是他忽视的。
从他身前走过,头也不回的进了和王府。
叶秋跟在后面,却不想刚踏进门槛,便看到了站在院子里对着他笑的洪应。
两个人就这么互相对视,没有一个人说话。
沈初与包奎等人站在边上,屏住呼吸,比任何人都要紧张。
“我打不过你。”
叶秋很直接的道,“但是,我也不会走。”
径直坐在了和王府的门槛上。
洪应没多说,跟上了王爷。
最苦的是孙邑,眼前这人,他打不过,骂不得,简直不知如何是好!
饭菜上桌,对方还毫不要脸的坐上去,跟着一起吃!
比他吃的还要多!
他已经连续三天没吃饱饭了!
“你知道怎么练剑吗?”
“不知道!”
“那你知道我的剑为什么可以这么快吗?”
“不知道....”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丢了剑吗?”
“.....”
孙邑一句话都不想回。
随便对方怎么唠叨吧。
直到第五日,余小时过来,他才终于解脱。
“你知道南州什么最好吃吗?”余小时问。
“不知道。”叶秋如实作答。
“笨蛋,这都不知道?”
余小时一脸鄙夷道,“当然是蚵仔煎!”
“多谢指教!”
叶秋拱手致谢。
“那你的手劲为什么这么小,”余小时不屑的道,“扳手腕,你不如我。”
“因为你的手劲大。”
“那你为什么用剑?”
“因为我喜欢剑.....”
“那你的剑不如我的锤子!”
随着余小时的话音落地。m.χIùmЬ.CǒM
孙邑眼睁睁的看着余小时挥下去百十斤重的锤子,把门槛石砸成了粉齑......
直到阿呆提着铁锤,也加入了讨论之后,他彻底崩溃了。
称病,躲耳房里不再出来。
遇到一个傻子就够受了,何况还是三个。
对于叶秋这个家伙,林逸也是无奈。
但是,好在对方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遇到精神病人,还是要多一点爱心和宽容。
自从布政司完全落成以后,谢赞这些老头子都不怎么呆在都指挥使司了,整日与善琦粘在一起。
林逸每次想找他们,还得跨过大桥到布政司。
“参见王爷.....”
林逸的面前跪成了一排。
他没有进屋,而是直接坐在了外面的石凳上,端着茶杯道,“你们遇到了什么事情,愁眉不展,说一说,让本王跟着开心一下。”
几个老头子苦笑!
这他娘的说的是人话嘛!
“回禀王爷,”
善琦陪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情,只是与各位大人感慨过往罢了。”
“比如呢?”
林嘴巴张开,由着明月把桔子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历朝历代,发配充军,皆是武官,不曾有文官,”
善琦叹气道,“倒是替各位老先生委屈罢了。”
文官可以发配,但是充军就是耻辱了。
谢赞道,“倒是还得感谢吾皇给我等留了最后一丝颜面,没有刺面。”
屋子里一时间又陷入了沉闷。
莫名其妙的,林逸居然陪着他们痛饮了一番,喝的摇摇晃晃。
叶秋依然坐在门槛上,看着醉醺醺的林逸,缓缓地站起了身。
“王爷,不知何谓不滞于物?”
“自然是君子使物,不为物使......”
林逸脱口而出,然后拍拍他的肩膀,“瞧你这笨样!”
“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何错之有?”
叶秋依然不解。
“错的离谱!”
不管他说什么,林逸都下定决心反驳。
中国驰名杠精的称号不是白叫的!
总之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没见过就是假的,
我不相信就是错的,
我不喜欢就是垃圾!
“循流而下,易以至;倍风而驰,易以远。”
叶秋认真的道,“乃是应有之举!”
“顺势而不滞于物,冥情而不撄其天,什么鱼啊,水啊,那是第一层境界,”
林逸一脸鄙夷的道,“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才是最高境界!”
他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不耽误他瞎说。
看着怔怔的站在那里的叶秋,愈发得意,大摇大摆的进了府里。
傍晚,磅礴大雨。
即使是做了疏浚的河道,依然张满了积水。
孙邑透过耳房的窗户,借着雷电鸣闪的那一霎那,才能勉强看见在风雨中一动不动的叶秋。
这家伙已经站了整整一天了!
本来就傻的人,要是再惹个感冒风寒,岂不是更傻了!
“叶大侠?”
孙邑最终还是撑着伞,走了过去,“咱们还是进屋好不好?”
叶秋依然岿然不动。
“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
叶秋依然喃喃自语,对孙邑的话充耳不闻。
ps:大佬们,离前二十,就差临门一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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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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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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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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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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