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相处在一起,要说没想法,那真是骗鬼的。
鲁迅《而已集·小杂感》里有这么一段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立刻想到私生子,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杨飞和苏桐在一起,也有半年了。
几个月来,他俩在一起的时间,比跟恋人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除了睡觉之外,几乎是形影不离。
有好几次机会,可以让两人的关系再进一层,可都是阴差阳错的给耽误了。
或许,这也是两人关系发展中的必经过程吧!
杨飞给铁连平打完电话后,打开房间的音箱,倒了两杯红酒,等苏桐出来。
他以为,她会围着浴巾走出来的,没想到,她穿戴整齐的走了出来。
苏桐走到杨飞身边坐下,依偎在他身上。
杨飞递了一杯红酒过去,两人碰了一下杯子,各自抿了一口。
喝完一小杯红酒,CD机里正好飘出《乡村小路带我回家》的歌曲。
“杨飞,我想回家。”苏桐柔声说道。
杨飞愕然,心想这么好的气氛,你说你想回家?
她不喊他老板,这一点杨飞很高兴,她要是叫了老板,气氛也就不对了。
苏桐仰起头:“你就是我的家。”
是的,这是她心底最真实的感受。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苏桐有时会脆弱的自怨自艾,有时会因为太过敏感而生气和流泪。
但这段时间以来,杨飞对她发自内心的关心,让她彻底的沦陷在他汪洋般的感情大海里。
他凌晨打个电话给她,只想告诉她下雪了。
他千里迢迢给她送来一个小雪人,只想让她感受到家乡的美景。
他悄悄的记下她的喜好,将她所有的梦想,在这间小屋里实现。
她不想再考虑他身边是不是还有其它女人,他的心里是不是有着某个神秘的女生,他和那个陈沫是不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她也不再在乎,别人是不是说她为了金钱和他怎么样,她也不再在乎,这种关系是不是可以天长地久。
这些东西,她都不在乎了,她只想遵从内心最本真的愿望,好好的和他在一起,来一次水火交融,不分彼此。
她可以低下骄傲的头,可以抛弃世俗的成见,因为这个男人,用一个个小小的生活细节,深刻的打动了她的芳心。
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不管他是不是玩弄自己,不管他将来会怎么安排自己,这一切,真的不必再考虑了。
人生都会有冲动的时刻,哪怕用一辈子的后悔来为此刻的冲动买单,她也不想顾及了。
杨飞把两人的杯子放在床头柜上,温柔的注视她。
苏桐靠过来,抱住他,闭上双眼,喃喃的道:“我穿上这些衣服,因为它们都是你买的,你一定很想看我穿着它们的模样。然后,你再一件件的将它们脱下来,你会不会更有成就感?也更有期待感?”
杨飞呼吸瞬间变重,他左手搂住她的腰,右手轻轻托起她的下巴,然后重重的吻过去。
暴风疾雨,不足以形容此刻的动作。
在最本真的行动面前,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杨飞和苏桐都没有说话,像两个期待已久的人,在完成一个十分神圣的仪式。
对男女之事,她一知半解,但好歹是在城市里读过中专的女生,还在工厂上过两年班了,女生和女同事平时聊天,也会谈到这些,个别有过体验的女人,会故意说得很露骨,说得那些没经历过的女生面红热赤,并以此为戏。
所以,苏桐并不是不通人事,只是相对更保守,也更尊重自己的身体,看重自己的第一次。
好几次,杨飞暗示她那个,她都逃避了,因为她顾虑的很多,她害怕给了他,却不能和他白头偕老,害怕自己年纪比他大,能力比他弱,会配不上他。害怕他太有钱了,会很花心,会有很多女人,自己会吃亏。
总而言之,苏桐要顾虑的事,实在太多太多。
但这一刻,她真的全放下了,只想好好的和他爱一次。
杨飞给她买的衣服,每一件都很美丽,但和她这个美丽的人儿来比,这些出自国外设计大师手笔的衣服,却毫不显眼、相形见绌。
他将她毛衣推上去的刹那,双兔跳出来,跃然入目。
杨飞的喉结,不由自主的上下滑动。
他解开她的裤扣,紧贴腿形的牛仔裤,很难脱下来。
杨飞不着急,慢慢的褪去,指尖轻轻的在她细腻白晳的肌肤上滑过。
她每一寸肌肤,都是那么的紧实,那么的白净,像一个完美无暇的艺术品,横空出世,带着惊艳出现在眼前,让你疯狂的想要占有,却又自卑得不敢亵渎。
她不知道该做什么,用手捂住脸,羞涩的不敢睁开。
见他良久没有动静,忍不住问道:“是不是不好看?”
“太好看了。”杨飞不再犹豫,躺在她身边,小心翼翼的,不压住她散开的秀发,一手从她颈下穿过去,微微抬起她的头,然后拿开她遮脸的手,握住她的手掌,十指相扣,等她的紧张缓解之后,才进行下一步的接触。m.xiumb.com
此刻的苏桐,想的却是那天在山林深处,野猪把两人赶上树杈后,她和杨飞紧密无间的时刻。
他那根烧火棍,长什么模样呢?
好奇怪啊,那天明明很大很长的样子,他平时放在哪里藏着?是不是跟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样,可以自由的收缩呢?
对异性的好奇,对恋爱的美好向往,让她对即将到来的一切,充满了期待。
杨飞抱住了她,身子翻到她的上面,双手撑在她头的两侧,像做俯卧撑似的,慢慢压下来,在她耳边说道:“我来了。”
曼眼腕中娇,相看无足厌。
古人用几个字,就把一幅美妙不可言传的画面,写得生动入微。
纵嘤嘤之声,每闻气促;举摇摇之足,时觉香风。
动动动,臂儿相兜,唇儿相凑,舌儿相弄。
古人对动作的描写也如此动人心弦。
也有人用粗俗的俚语,把这美丽的风景,说得别有一番风韵:
“豆蔻花开三月三,一个虫儿往里钻,钻了半日钻不进去,爬到花儿上打秋千。”
像这样有趣的打油诗,倒很像铁牛的风格。
缀着美丽花边的窗帘,被空调的热风,吹得轻微摆动,偶尔露出稍许窗外的风光。
两个不知疲倦、不知肚饿的人儿,完全不知道,外面的风雨早就停了,静谧的小山村,飘起了鹅毛大雪。
外面的风雨停了,屋里的云雨,还在继续。
两只不知哪里飞来的小鸟,飞到窗户外面,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像在向屋里的人报信:下雪了,下雪了!
屋里的人,忙得汗流浃背,全然不懂外面的风雪之冷酷。
雪花无声的坠落,院里那棵梅树,刚受过暴雨的洗礼,花骨朵立上了几朵洁白的雪花。
就在这安静的夜晚,粉红鲜艳的梅花,迎着漫天大雪,在这小院的墙角,欢快的盛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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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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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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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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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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