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听见这个问题,脸瞬间就红了。
欢场是谈生意最适合的地方。
作为男人,能够独当一面的男人,他自然是去过的。
逢场作戏动动手脚也有,但是真的发生什么还是不曾有过的。
从山村走出来,能够有今天这个成就对他来说很不容易,他对自家东家有几分了解,东家不喜欢家里混乱,搞不定小家的男人。
跟女人掺和的多了,人就会堕.落。
男人就得保证自己心情清明,才能相对磊落。
所以,发生关系的只有自己的妻子。
委婉的将这些私房事说了一下,马华发现宋时初看他的眼神更怪异了,似乎多了几分同情。m.χIùmЬ.CǒM
为什么要同情他!马华心里产生巨大的压力,总觉得事实会有些恐怖。
“胭脂醉的中毒途径,是什么,你知道吗?”宋时初给了马华一个缓冲。
马华不笨,方才只是思维被限制住了,联系一下宋时初说的话,刚才问他有没有去过什么场所,那中毒的途径,该不会跟梅毒脏病一样,是经过欢愉传播的吧。
脑子里闪过这样的想法,马华猛地抬头。
呆滞的眼神里,充满期待。
想要从宋时初嘴里,听见其他的回复。
然而,马华注定了要失望。
“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胭脂醉嘛,肯定跟春.色有关,若是你去了青.楼还没有上,那就……”后续的话宋时初没有说。
不过马华已经猜到了。
……
给他下毒的是枕边人。
湘君那么温柔,那么体贴,每天早早给他准备热乎乎的饭菜,晚上他回家的时候,湘君都精准的守在门前,远远望着他,等着他。
让他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最纯真的爱。
现在,这个爱怎么就变质了,马华整个人都陷入混乱里。
对现实充满怀疑,抱着脑袋一副不堪重负的样子,宋时初伸手在马华脑袋上敲了一下,痛苦中的人晕厥过去,把人放在床上盖上被子,宋时初走了出去。
马华现在这情况,能够将身边的事儿处理好就已经不错了。
在感情上受伤,最为无助。
想到顾景垣的隐瞒,宋时初眼里露出冷笑。
虽然她理解他,但是理解是一回事,接受又是一回事,那个男人若是不做些什么,休想平平稳稳安安顺顺的过下去。
宋时初迈步准备离开,身后又响起女人哀嚎声音。
声音干哑就跟往嗓子里灌了水银一样,朦胧月色里,一个白惨惨的身影出现在破落院子里。
宋时初脚步一顿,此刻月光有些清明。
院子里的女人一头白发,脸上染着几根皱纹,纤细的身躯带着病态,憔悴的样子,仿佛随便来一阵风,就能把人给吹没了。
这个人让她脚步停顿的原因不是什么突然的怜悯跟同情。、
而是……
明明这人身体都破败到油尽灯枯的地步,是怎么活到今天的呢?
看着像是用千年人参之类的珍贵药物吊着她的生命,让她一直用这种残破的身体生活,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痛苦跟折磨还有无尽孤独里生活。
这样折磨人的手段,宋时初只是想想都头皮发麻。
对于人这个生物来讲,身体上的疼痛,即使疼的要死,在某些信仰存在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忍受。但是精神上的匮乏,折磨,孤寂,对于人来讲才是恐怖的,才是最可怕的惩罚,最残酷的手段。
行尸走肉……而已。
许是这种震惊跟佩服,宋时初没有第一时间离开。
而是往冷宫走去。
靠近白发女人的一瞬间,手掌化刀,在女人脖颈轻轻敲了一下,身体弱到一定地步的女人瞬间躺在地上。
宋时初笑了一声。
将人搬到屋子里。
手指落在白发女人手腕上,慢慢研究起脉搏来。
脉搏很虚浮,跟她从面相上判断出来的结果一样,早就油尽灯枯,但是在心田一处就跟按了一个助力器一样,从心脏处散发能量,撑着这个孱弱的身体继续运转
宋时初盯着女人的心脏看了好一会儿。
想知道心脏处是什么东西。
然而……
她的金手指是空间灵泉,不是所谓的黄金透视眼,盯着心脏看了一会儿,除了眼睛比较干涩一点儿成果都没有取到。
女人即使被打晕依旧不安。
嘴里叫着孩子。
胡乱手在床上乱摸,抓住破旧的布娃娃的一瞬间,才安稳下来。
睡眠也变得沉静。
对孩子这么疼爱,疯癫,这样的人若是是个坏的,又能有多坏。
宋时初轻轻叹口气,走到少腿的桌子前,看着茶壶里凉透的清水,往里添了一滴灵泉水,用筷子蘸着水一点点的给陌生的初次见面的人服用下去。
天将晓,身上的黑夜在白日里会极为明显。
宋时初往床边看了一眼,越窗子而出。
逃离皇宫,宋时初换下一身黑衣。
日头升起,冬日里的京城沐浴在阳光下,奔波一晚上的宋时初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记录在本子上。
关键点串联一下。
宋时初知道,自己的推理是没错的。
皇上苏醒了,因为服用了对身体有好处的灵泉水,现在的马华中毒了,大概这就是福祸相连,做人不能太飘了,一步小心就会钻进别人的圈套里。
闭上眼睛,宋时初陷入沉睡。
然而,此刻大多数人已经醒来。
比如冷宫里那位不知名号的白发嫔妃,空气里残留着清淡竹香,床上的布娃娃看着更破旧了。
但是,此刻对于冷宫里关了多年的女人来讲,迷茫的世界似乎在变得清晰,原本孱弱的心脏在有力跳动。
肚子有些饿!
女人推开房门,将放在门外面的残羹剩饭大口大口吃完。
不到一会儿肚子里就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
白发女人往茅房跑去,一蹲就是半天,臭烘烘的味道在空气弥漫。
疯癫许久的女人,盯着茅坑愣了好久,她一个吃素很久的人,怎么会拉出这么臭的屎。
肯定是幻觉。
被臭味熏走,女人抱起布娃娃,再次哼唱起童年的小调。
马华就是在小调跟臭味里苏醒的。
臭味太强烈,他睡不下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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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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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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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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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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