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初突然自豪起来,挺了挺胸膛。
合起临安郡主寄过来的信,宋时初心里落寞一下,临安郡主都有目标了,有了发展发响,时间可还真是个奇奇怪怪的东西。
能够把一个少女变得有担当。
宋时初看一眼大山,临安郡主都这么努力了,山里的动物们,也应该溜出去走走了。
用动物打探消息最合适不过了,尤其这些开了智的,她现在想要知道的不多。
第一五仙庙。
第二她的身世。
其他的朝堂也好,官场也好,交给擅长这些的,比如卫太傅比如祁老先生来应对就好了。
五显庙存在这么久,比她了解的那些古代王朝里的世家还可怕,毕竟,对付世家还有前面经验可以参考,但是五显庙呢,朝代可以更迭,世家可以消灭,五仙庙却永远存在。
祁文承那么一个鬼才,因为五仙庙就焦头烂额。
如果有了机智的动物帮助……
宋时初突然想到县城那些卖鸟的。
动物虽然开智了,但是不会说话,他们本身有自己语言传递的方法,但是对于人来讲,又是奇奇怪怪的鸟语。
如果有个学舌的鹦鹉,那这些动物不仅可以偷听,还可以充当卧底。
长得好看又聪明的动物,谁不喜欢呢。
宋时初拉着宋赟往县城走去:“瞧你这么可怜,娘给你买个鸟。”
“啊?”此刻的宋赟一脸迷茫。
从县城回来的时候,宋赟眼睛变成蚊香圈了,他小小的肩膀上站着十几只鸟,清一色的全是鹦鹉,叽叽喳喳每个停顿的时候,比五百只鸭子更让人害怕的是什么,是十几个鹦鹉。
什么恭喜发财万事如意老爷吉祥,天杀的你死哪儿呢,死鬼你家夫人呢!
只要是人能说出来的,这些鸟就能叫出来。
好的歹的,说话利索的,整个县城鸟行都被承包了。
出城路过桑家店面,上头贴着转让的大白纸。
在桑家店面附近开着一个杂货铺子,孙贵搞了一个小板凳,坐在杂货铺子门前,有人过来就站起来招待,没人过来就拿着藤条编成小篮子。
“娘,你放心了。”瞧着转卖的条子,宋赟心动了一下。
他现在手里有不少的钱,还没有变现呢。
如果现在有了小铺子,就可以做生意了,至于做什么,反正是衣食住行用,这些东西只要人或者就少不了需要购置。
“小孩子胡说什么。”宋时初拉着宋赟赶紧离开。
宋赟轻轻摇头,这些当大人的很奇怪,明明是她们自己把别人生意搞砸的,刻意的那种。
竟然还不让小人知道。甚至担心他们因此会学坏。
什么伟光正的思想都灌输,然而,又担心孩子被欺负了,努力寻找中间平衡点。
其实,他们不用灌输的。
自己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是学着大人来的,他们怎么做人,孩子怎么学,他的父亲是顾景垣,母亲是宋时初,以后他肯定会前途无量的。
此刻的宋赟自信爆棚。
两人回到家里的一瞬间,围着的鹦鹉自己在院里飞了一圈,还摆出地主模样,开始巡视起来。
刚飞到墙角,一个膨胀凶狠的狗子一跃而起,飞身抓住鹦鹉,尖利的狗牙落在鹦鹉柔软的肚皮上,受惊的鹦鹉脑袋一歪,整个鸟差点没命了。
宋赟立马把鹦鹉给解救下来。
伸手在鹦鹉热乎乎的肚子上摸了一下,看向黄狗:“你们这些院里的老动物,不能欺负新来的,这批鹦鹉可是会派上用场的。”
清蒸红烧立马瞪大眼睛,小灰也扶着墙角凑了过来。
灰色的野兔是这个家里最先进院子的,就是一个元老般的存在。
盯着趴在树上的鹦鹉,大门牙咬得咯吱咯吱作响。
宋时初瞪了灰兔一眼,小灰往地上一番,也开始装死,这场景让宋时初哭笑不得,一般来说什么样子的主子养出来什么样子的动物,小灰这个样子,可不就证明宋赟也是这样的人。
家里多了几只新动物,最开心的莫过于小白虎,白虎的跳跃力很好,鹦鹉如果飞的比较低,小白虎就会跳起来把鹦鹉抓住。
鹦鹉再次装死。
鸟类的胆子都是比较小的,比较害怕惊吓的,但是被宋时初用灵泉水温养以后,鹦鹉就成了傻大胆,刚开始真晕。
后来尖叫。
最后装死!
甭说装起来还蛮像的,软乎乎的肚子都没有起伏了,如果以后鹦鹉暴露了,还能装死一下。Χiυmъ.cοΜ
宋时初想着,在荷花盛开之前,将这批鹦鹉分批送到顾景垣跟祁文承手里。
荷花盛开前,宋时初走到县城孙贵的小院里。
成亲过的男人就是不一样,地面干干净净的,墙头也给收拾了。
角落里还搭建着一个鸡窝,里面的鸡精神状态很好,瞧着距离吃鸡蛋不远了,一个家里有女人跟没有女人的区别是什么呢。
就是日子过得更有劲儿了。
知道自己挣钱的目标,脸上虽然还有疲累但是眼中有光。
院里放着好几个木桶,打开以后看见的就是乳白色的橡胶。
张梁等人去那边一趟,一批人都憔悴了不少,宋时初把这些人的银子跟奖金当场发下去。沉甸甸鼓囊囊的钱袋子挂在腰上,走到街道上,这些人被街上的大媳妇儿小姑娘盯着看。
这么鼓囊,肯定是有本事的。以后的幸福生活不用发愁了,甚至都有人开始琢磨起给人拉个线,说个亲。
这个是宋时初不知道,宋时初盯着乳白色的液体,脸上的笑越来越藏不住。
看一眼孙贵:“人家挣钱那么多,你那个铺子,一个月顶多三两银子利,不会不平衡吗?”
“为什么不平衡,挺好的。”
孙贵喜欢现在的生活,年轻的时候拼搏过了,攒下一笔可以用半生的钱了。再多了也没有那么大用处,现在对于他来讲,人生大事就是生孩子。
宋时初一眼就瞧出孙贵的想法。
给孙贵把脉一番,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苏王氏没啥事,但是孙贵……
“上次你受伤以后给你开的药吃完了吗?”宋时初似乎不经意的问了一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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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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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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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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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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