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发来原本只是凡间的一个小毛贼,之前,他在村庄上好逸恶劳,年轻轻的不走正道,东家偷鸡,西家摸狗,搅闹的四邻右舍鸡飞狗跳,都不得安宁,大家对他是恨得咬牙切齿,多次报官,皆因鸡毛蒜皮小事,打一顿板子释放,不了了之。一段时间中,胡发来一行一动都受人监视,他非常的老实,然而,狗改不了吃屎,人魔大战开始,天下混乱,这下子好了,胡发来抓住了这个机遇,重蹈覆辙,又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这次他不再是小打小闹了,而是胆大妄为、明目张胆的大肆进行着一系列的入室盗窃的犯罪活动。
人常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胡发来根本就不算人,这天半夜,他悄悄地潜入进了近邻隔壁胡彦斌的家中,用迷香将两口子熏晕,然后就翻箱倒柜,偷得了白银六十多两,害怕被抓吃官司,干脆脚底抹油,乘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急匆匆地逃往了别处。
走到一个荒山野岭的山脚之下时,已经过了三更半夜,一路急匆匆,胡发来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乱叫,他一抬头,梦然间看到了前面不远处的一个丁字路口,恰好有一家小酒馆,夜间还在营业,于是,他便走了进去。
小酒馆里,只有老板娘一个人,三十岁左右,说不上多好看,倒也女人味十足。
胡发来饥肠辘辘,胡乱点了一盘牛肉、一只烧鸡、一碗馄饨、一坛老酒,吃饱喝足,又歇了一会儿,付了饭钱,这才背起装着赃银的包袱,翻越那座荒山野岭,准备远走他乡。
胡发来上了山,他走到半山腰的时候,身后突然间快步赶上来了一个满脸凶相、胡子拉碴的中年壮汉,嚷嚷着要向他借火抽烟。
胡发来低头在身上摸火镰的时候,那个壮汉忽然从后腰间抽出来了一截大木棒,照准他的后脑勺就是一下子。可怜的胡发来,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便扑倒在了地上,昏死了过去。
壮汉十分老练的解下了胡发来的包袱,背到了自己的身上,然后,又扛起来不知是死是活的胡发来,走进路边的荒草丛中,刚要扔在地上,就看到一块布满新土的空地上有一个开着盖的旧棺材,不用说,肯定是谁家起坟后丢下来的。壮汉想都没想,就把胡发来扔了进去。盖棺材盖的时候,壮汉见原先钉棺材盖的三颗铁钉都还在上面,就弯腰捡起来一块石头,把棺材盖给钉上了,然后,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扬长而去。
这个地方,是专门埋葬死人的坟岗子,附近村里,谁家若死了人,都往这里埋。
一条饿极了的老狼来到这里觅食,嗅到棺材里面有人的味道后,顿时间来了精神,它把脖子一梗,就开始用脑袋撞击开了棺材板。
狼的脑袋不光结实,还很聪明,竟然知道只有棺材的材头板最薄、最容易被撞开。
这条老狼,可能是因为又老又饿的缘故,一个旧棺材,整整用了半个多小时,它才把材头板撞碎,正待享用美味,却见一伙人手举火把,吵吵嚷嚷地直奔它而来,老狼以为是来捉它的,吓得撒腿便跑。
其实,这是一伙来坟岗上挖坟坑的村民。在当地,好多地方,都是这个风俗,夜里找人帮忙打墓挖坟坑,第二天一大早就出殡。
再说胡发来被那个壮汉扔进了棺材里面,虽然盖子被钉上了,但是,这个棺材,毕竟是有些年头的旧棺材了,到处都透气,所以,才没有憋着他。
那头老狼撞碎了材头板后,凉风就吹进了棺材里面,昏迷中的胡发来,被风吹着,就一点一点地清醒了过来。
又过了一会儿,浑身难受的胡发来想要坐起身来,可是,空间太小,有东西总是碰到他的头,让他直不起身来,他就奇怪了:“我这是在哪儿躺着呢?怎么还坐不起身子了呢?”他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借着透进来的月光,仔細一瞅,惊得差点背过气去:“妈呀,我怎么是在棺材里面躺着呀!”
直到这个时候,胡发来才忽然间想起了被打昏之前的事情,他吐了一口唾沫,愤恨的说道:“这个该死的壮汉,抢了银子不说,咋还把爷给弄到棺材里来了,真是晦气,背运到家了!”
胡发来翻过身子,就往外面爬,他刚一伸出头,正好看到了离他不远的那伙挖坟坑的附近村民,他立马就警觉了起来:“这伙人,半夜三更,不会是在挖坑想要埋我吧?得赶快爬出棺材,离开这个鬼地方才是!”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正在撒尿的年轻人突然间回头发现了胡发来,吓得不轻,紧忙惊呼了一声:“妈呀!有鬼出来了啊!”
大家闻声,急忙回头一看,就见一个披头散发、满脸血污的家伙,正从一个破烂棺材里面往外爬!这荒山野岭、半夜三更的,从旧棺材里面爬出来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顿时间,这伙人都被吓得不轻,一个一个的哭爹喊娘,扔下工具,撒开腿,屁滚尿流、急急忙忙地向山下跑去。
胡发来等那伙人都跑远了之后,才敢站起自己的身,他忍着剧烈的头痛,咬着牙关,速速的向岭下面走了过去。
可是,倒霉的胡发来,刚下山坡,还没有走出多远,突然,他就感觉到自己的肩膀上,搭上来了两只毛茸茸的爪子。
原来,那条撞碎了棺材板的老狼,并没有跑远,它还一直在暗处盯着胡发来呢!
老狼见从棺材里面爬出来的胡发来走路直打晃,胆子就给大了起来,它从后面悄悄地跟了上去,一个直立,两只爪子,就搭在了胡发来的肩膀上,只要等胡发来回头看发生了什么情况?它就可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可是,这头老狼,它哪里知道?这个胡发来生活在山村,他在做贼之前,经常上山打猎,掌握了一套专门对付狼的绝招。只见他把脖子一缩,两只手抓住了两只狼爪,用力往前一拉,同时,头往上一顶,正好抵住了老狼的下颌。可怜的老狼,瞬间就被彻底的控制住了,它只得用两条后腿,像人一样,紧跟着胡发来走。
胡发来咬牙,强忍着后脑勺的伤痛,一口气来到之前那家小酒馆门口,见屋里还亮着昏黄的灯光,犹如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拼命地用脚踢起了门来。
片刻,老板娘打开了房门,见胡发来身后“背”着一条老狼,吓得“妈呀”一声大叫,让胡发来也给吓了一大跳,他明白过来怎么回事,赶快把那条老狼扔掉,进了屋。
胡发来扔掉了老狼,急忙闪身进了屋。
那条老狼,险些被胡发来勒死,它凶残的狼性,早已经荡然无存,转身摇摇晃晃地向荒山野岭上面跑了过去,转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胡发来进来屋子后,不知道是老板娘睡眼朦胧,还是房间里面的灯光太昏暗,反正她并没有过问胡发来满脸血迹和半夜“背”条狼是咋回事儿?只是将他送进了一间小偏房,让他早点休息。
胡发来经历了这番生死,如同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身心皆已疲惫到了极点。现在,终于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脑海里,一个劲儿地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事情。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当胡发来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子的敲门声,接着就听有人高声叫喊:“娘子,快开门,我回来啦!”wWW.ΧìǔΜЬ.CǒΜ
不一会儿,酒馆的门“吱”的一声开了,老板娘轻声细语地说:“当家的这一夜好生辛苦,奴家已热好酒菜,你快快吃些,也好早点上床歇息!”
“娘子,你说哪里的话?咱们夫妻俩,既然接受了这份为民除害、除暴安良的差事,就休再谈辛苦二字!今夜好险,若再晚去一刻,必定要出大事情,失窃的那两口子醒来后,哭天抢地,寻思不开,把上吊的绳子都给拴好了……”
这个男子的声音,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做贼心虚的胡发来,心中有鬼,他再也躺不住了,急忙翻身,爬了起来,从门缝里一瞅,顿时间倒吸了一口凉气:“天呐!这不正是打昏自己的那个壮汉吗?原来,他竟然是这个老板娘的丈夫!”
这时,就见那个老板娘从墙上摘下来一个账簿模样的本子,一边翻,嘴里还一边念叨着:“当家的既然已络完成了今晚的这份差事,就该马上记上,免得忘记了。”只见她麻利的“刷刷刷”写上了几个字,便把那个本子合上,挂回了墙上。
等壮汉吃喝完毕,老板娘收拾停当,天,已经开始蒙蒙的放亮了。
老板娘扶着酒足饭饱的壮汉进正屋里面歇息去了。
等到正屋里传出一高一低两个人鼾声的时候,早已经是天光大亮了。
此处绝非是久留之地!待确定这对男女已经睡熟之后,胡发来急忙蹑手蹑脚地走出了偏房。经过大厅时,他看到老板娘刚刚写过东西的本子就挂在墙上,非常好奇,她在上面到底写了什么?于是,他就伸手,轻轻地把那个本子给摘了下来,打开之后,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胡发来,男,二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三,下面是胡发来的画像,再下面还是一段文字——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某某村某人家,偷得白银六十两……最下面有四个小字,大概就是老板娘刚刚写上的——此事已经办妥”。
胡发来再翻了一页,只见上面是类似的记载:“张迎波,男,三十二岁,身高一米八五,下面是画像,再下面是文字:该张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偷得某村一户人家白银八十两,被主人发觉后,持刀行凶,杀害受害者一家老少五口人,恶贯满盈,被抓捕后,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看到这里,胡发来只觉得后背直冒凉气儿,他再也不敢往下看了,将本子合上,照原样挂回到了墙上,紧忙溜出了酒馆。
却是不幸,恶贼胡发来刚一出门,就被一人从天而降,持剑阻挡,这个来人,身手敏捷,武功唯快,他二话不说,上来就一剑封喉,窃贼胡发来根本就来不及叫喊,就“扑通”一下,栽倒在地上,抽动了两下,就一动不动地死翘翘了。
“放虎归山,后患无穷,似你这样不知悔改、趁火打劫、祸害人间的恶贼,世间还是少一个为好!”
谁也想不到,这个杀人者,竟然会是保护地球安全工作的仝庆。
原来,人魔大战开始后,治安混乱不堪,此地的盗匪十分的猖獗,使水深火热之中的民众更加雪上加霜,形势所逼,安抚民心,皇帝(仝庆分身)急忙与“喋血飞鹰行动大队”取得了联系,让自己的主身帮忙派来了一位擒贼手段十分高明的奇人白树有出任了这里的县令。这个白县令,与众不同,他不仅武功颇高,而且还会一手“抓罩子”的绝活儿,就是让人舀来一碗清水,用一块红布罩在上面,拿着一个铜镜照一照,碗底就会出现窃贼作案者的头像、身高、性别、姓名、年龄。锁定目标,白县令马上画影图本,用飞鸽传书的方式,将这一信息,通知给他早就安排在各个路口的擒贼能人,这些擒贼的能人,都是奇人异士,特殊时期,他们可以随意使用任何的手段,只要能成功的拿回被盗的银子,还给失主就行了,至于盗匪的死活,官府一概不问,初次偶尔犯者,追回脏物,教训一顿,让他从此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对那些累犯惯犯者,绝对不能心慈手软,必然自食其果,命丧黄泉。仝庆现身出来,拦截斩杀惯盗胡发来,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就说明了这一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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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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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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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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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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